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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所有权就是我们所共知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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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弊端
1.1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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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 我国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弊端 1.1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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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十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都作了相似的规定,即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允许买卖。《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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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十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都作了相似的规定,即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允许买卖。《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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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的法律依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征地补偿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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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4,(19):10-11
困境一:法律障碍导致农地抵押贷款“先天不足”
抵(质)押物缺失始终是农民贷款的最大难题。农民手中最值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房,囿于法律限制难以充当抵(质)押物。
首先,农地所有权不仅在法律上不明晰,在具体运作中界限和范围也较为模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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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化进程中农地的使用情况我国土地制度的所有权有两种形式。即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我国的《宪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以及民法等诸多法律都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主要属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地非农化的转化主要依靠政府征用的非市场化运作。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对农地的保护相对较弱。由于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实施一次性的完全购买方式,对土地的多功能用途没有兼顾,对土地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的利益分配未能很好地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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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我们村有这样一个纠纷,李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前些年买了大型联合收割机,为了存放安全,便在属于李某的院里盖了车棚。现在宅基地确权,大儿子想把他盖了车棚的那块划归己有,这块地原本属于老人的宅基地,老人征求二儿子意见,老二不同意,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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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支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5(1):158-159
<正>一、我国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1、耕地产权制度不完善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只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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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规安排上存在一定缺陷
1.含糊的法律规定对流转形成较大的限制.例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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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城乡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使用、居住的权利。1.依法取得无论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要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履行申请批准手续。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