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县级种子管理机构是我国种子管理执法的最基层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其相关法规,依法进行管理,规范我县种子市场、维护正常的种子生产、经营秩序、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种子流向市场,避免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必须认真分析我县种子生产经营现状,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2.
种子作为特殊的商品,对农业生产影响巨大,因此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具有重大意义。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新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特别是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本文通过介绍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的简要程序,列举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现存问题和做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的措施,浅谈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  相似文献   

3.
周治华 《种子科技》2011,29(1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种子管理机构是种子管理的终端,负责种子选育、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其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良种的扩繁和推广应用,农业用种安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因此,规范终端管理行为,是  相似文献   

4.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种子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特别是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和工作抓手。主要论述了衢州市在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激活了种子经营市场,特别是国办[2006]40号文件出台后,种子市场出现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品种多样化,经营渠道全面化的新格局,给种子市场竞争注入了活力,促进了良种推广应用。与此同时,农业安全风险也随之加大,近年来各地种子投诉案件居高不下,这一问题不容忽视,因此必须正确分析目前基层种子市场存在的难题,拿出相应的对策,防微杜渐。笔者结合白水县种子市场现状对加强县级种子市场监督谈谈几点粗浅看法,与同仁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种子管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销售未审品种等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个别地方种子市场还比较混乱,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生产、经营未审定品种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因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意见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07】2号)的要求,进一步严格种子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7.
加强种子管理,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的宗旨,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需要.《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种子市场的管理,监督种子质量,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对规范种子经营秩序,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种子法》新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特别是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和工作抓手。为做好备案管理工作,农业部种子局组织开发了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管理系统,包括APP备案(手机终端)和PC备案(电脑终端),今后备案管理以网上备案为主,网下备案为辅。  相似文献   

9.
<正>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种子体制改革的实施。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日趋正规化,种子管理体制越来越完善,种子市场呈现社会化、活跃化、商品化,地方保护主义的市场日趋衰竭,新、特、优品种的生存空间不断扩展,一大批新品种迅猛涌向县级种子市场,尽管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目前我国新型的种子产业仍处在起步阶段,种子管理体系还不是很完善,手段缺乏、执法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给种子管理提出了许多新课题。  相似文献   

10.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低劣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务院[2006]国办发40号文件的贯彻执行,种子管理完成了政企分开,经营职能剥离,履行种子管理职责,如何对种子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和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现结合转县章际谈谈、相滞看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