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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 毫秒
1.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心(家庭农场发展中心)通过"聚力强社"农民合作社领军带头人培育计划、"兴农会员"培养、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农民合作社创新与发展研讨班等融合性精品培训项目,培养了一大批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很多学员不仅自身能力素质得以提高,获得了各种荣誉,还有效带动了所在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和农民成员增收致富。  相似文献   

2.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把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十四五"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强指导服务,持续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  相似文献   

3.
《中国农技推广》2020,(3):73-73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划,提出了五大支持政策和四大保障措施。《规划》的实施,必然会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进一步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相似文献   

4.
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变革大潮中的新生事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变革大潮中的新生事物。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规划》),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划规划。《规划》的实施,必然会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洪流般奔涌。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主体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实现为农服务的得力抓手,同时,也为寻求破局之道的农资行业创造更多利好道的农资行业创造更多利好。  相似文献   

5.
现阶段,我国已形成传统家庭农户为主,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存的多元主体经营农业生产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自身特点和优劣条件。首先对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进行分析,概括出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劣势;再依据我国农业生产要素流动趋势,提出"家庭农户主导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快速发展"的多元主体模式到"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主导"的多元主体模式再到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存模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演进过程。  相似文献   

6.
<正>日前,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业农村部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社会力量联手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合作进展情况。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相似文献   

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通过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拓展培训资源、精准辅导服务,为学员提供优质学习资源和能力提升平台。近年来,通过“聚力强社”农民合作社领军带头人培育计划、“兴农会员”培养、农民合作社创新与发展研讨班、农民合作社骨干辅导员培训等融合性精品培训项目,不少学员取得了显著的成长和进步,在带动小农户兴产增收、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功能定位及结构演变研究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转变我国农业经营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应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未来中国农业生产的基本主体,农民合作社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是连接各个农业经营主体的桥梁纽带,龙头企业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基本主体。随着我国农业劳动力减少和老龄化趋势,未来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将继续增加,而且结构上将朝着各个主体的功能定位优化演变,其中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数量增长最快,龙头企业次之,专业大户总量减少。研究阐明了农业经营主体结构优化演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在法律和制度上合力推进。提出了必须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性服务和农产品销售环节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社;在农产品加工和物流环节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河北农业》2021,(9):12-13
正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呈快速发展之势,尤其是后者,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截至2020年底,全省注册家庭农场达到4.9万家,累计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49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376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5472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1.5万家,县级以上示范社达1.08万多家,其中国家示范社396家、省级示范社1388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达到3万余家。  相似文献   

10.
正1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1.1支持多元融合发展。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鼓励普通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依法组建专业合作社、综合经营性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培育多元化农业  相似文献   

11.
正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农业农村局与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政担合作支持我市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着力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贷款主要针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  相似文献   

12.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说到做到,中央决定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国家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支持,足以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代真的来了!  相似文献   

13.
正晟华益农信息社依托吉林省晟华农村电商创业园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型农业服务,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服务初见成效。一、现有基础吉林省晟华农村电商创业园位于长清公路23.5公里处,紧邻双阳经济开发区  相似文献   

14.
<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保障农业健康发展。1农业经营体系现状截至2013年底,水富县有耕地6392 hm2,人  相似文献   

15.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涌现出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对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鼓励和扶持发展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努力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6.
《新农村》2022,(5):3-4
2022年3月,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略) (2)主要目标 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县级及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分别达到20万家,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的县乡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入库辅导员超...  相似文献   

17.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都明确提出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可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笔者对焦作市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相似文献   

18.
2022年,农业农村部提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水平,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让农户分享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本文阐述了阜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指出了人才不够多、抗风险能力差、经营管理不足、产业发展动力不强、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提出了要积极培育人才、深入实施农业保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科学定位经营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对策,以期为阜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共农业农村部党校)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2008年,学院成立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心,以“宣传合作社服务合作社”为宗旨,开展宣传、培训、研究、咨询等业务,承担中国农民合作社网、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运维工作。十多年来,中心逐步形成了品牌化培训、全媒体宣传、专业化研究咨询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业务格局,被广大理事长亲切地称为“合作社之家”。  相似文献   

20.
《中国农民合作社》2019,(3):I0001-I0001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共农业农村部党校、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学院),三个机构、一支队伍,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学院的主要职责是:轮训农业农村部系统党员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全国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专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以及外国农业官员;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农村党建、农业法律和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研究;为农业依法行政、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等提供咨询支撑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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