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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北省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评价分级   总被引:26,自引:3,他引:23  
农村居民点整理对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整理潜力评价分级是编制全省农居点整理规划,划定土地整理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该文首先分析了河北省农村居民点的用地现状,指出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偏大,人均用地严重超标,是当前农居点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然后,从5个方面分析了农居点整理潜力的来源。接着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对省域农居点整理潜力进行了评价分级。将河北省农居点整理潜力分为4级,并划分出了不同的分级区域,针对不同的分级区提出了不同的整理方向。整理潜力评价分级结果客观地反映了省域农居点整理的不同特征和地区差异,对于当前的农居点整理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时序研究——以河北省卢龙县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区域范围内待整理农村居民点时序研究,对于指导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有序整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以河北省卢龙县为例,选取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自然条件、整理经济可行程度、整理迫切度、整理接受程度等13个指标,构建了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时序研究的指标评价体系,利用熵权法确定权重,采用综合评价法计算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综合评价值。基于综合评价分值,运用平均分类法和聚类分析法相结合将农村居民点整理在时间上分为三期,结果表明,近期整理区分布在卢龙镇、石门镇、木井乡、蛤泊乡4个乡镇,居民点待整理面积为3 936.86 hm2、中期整理区分布在刘田各庄镇、双望镇、印庄乡、陈官屯乡4个乡镇,居民点待整理面积为2 999.24 hm2,远期整理区分布刘家营乡、下寨乡、燕河营镇、潘庄镇4个乡镇,居民点待整理面积为2 112.72 hm2。农村居民点整理时序研究,可为制定农村土地整理规划以及确定、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提供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3.
基于农户意愿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测算与优化   总被引:25,自引:10,他引:15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评价与结构优化是农村居民点问题研究的核心。该文以湖北省嘉鱼县为例,统筹农村居民点政策指标、农户意愿与空间分布三因素,构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评价模型,定量分析了基于嘉鱼县实际的农村居民点整理现实潜力;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中心村、交通条件、坡度、土地利用类型等要素,应用GIS空间分析功能,对嘉鱼县各镇农村居民点进行空间布局定量优化。研究结果表明,嘉鱼县2007-2020年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现实潜力为326.35 hm2,居民点整理区与置换区在GIS空间分析辅助决策下,可以较好地实现其空间结构的优化布局,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科学指导农村居民点整理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4.
[目的]分析小尺度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整理能力,为类似区域农村居民点整理提供参考依据。[方法]以甘肃省渭源县清源镇的25个行政村为研究对象,以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库数据为基础,采用Yaaph层次分析、聚类分析等方法,结合ArcGIS软件,对清源镇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整理能力进行测算。[结果]清源镇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为330.063hm~2;选取生态条件、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等3方面的8个指标,构建修正指标体系,得出其整理能力为186.561hm~2,潜力释放水平为56.52%。25个村中,上磨村整理潜力最大,北关村、柯寨村和秦王村3个村不具备整理潜力,结合修正系数,将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为4级。[结论]根据整理潜力、整理能力及潜力修正系数,提出保留模式、并点模式、缩减模式和集聚模式等4种整理模式。  相似文献   

5.
基于搬迁距离约束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测算   总被引:6,自引:4,他引:2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是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环节.为了合理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该文提出了现实潜力测算新思路.通过农户搬迁意愿调查,以搬迁距离为约束条件,该文构建了 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法改进模型,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为例,定量分析了基丁农户搬迁意愿的农村居民点整理现实潜力.测算结果表明在考虑农户搬迁距离情况下的测算潜力仅为传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法测算潜力的69.67%,说明搬迁距离对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具有显著影响.研究认为通过农户搬迁意愿调查,在ArcGIS半台辅助下选择适宜搬迁居民点测算的潜力,在整理实施过程中能得到农户积极支持,并减少搬迁面积和资金投入,因此具有较好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6.
多维产业引导的鄂西生态圈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及分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农村居民点承载了农户生产和生活的重要功能,是农村人地关系的核心表现。针对中国农居点分布散乱、经济贫困和功能性弱的现状,开展因地制宜的整理模式研究将有助于推动乡村空间重构进程。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动力,是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中的关键要素。现有关于产业与整理模式的研究多强调生产空间的可达性、适宜性与协调性,较少探讨产业现状及其发展前景所产生的多维引导与带动作用。该研究面向中国鄂西生态圈农村居民点落后散乱以及生态农业潜力大、水平低的特点,选取鹤峰县邬阳乡为研究区,基于产业引导、统筹协调的思路,从产业发展、生活便利和生态健康3个方面综合评价农居点发展潜力,并在此基础上,从产业现状水平、产业辐射能力与产业融合潜力3个维度出发,开展顾及产业现状影响与多元发展前景的农居点整理模式识别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试验区整理模式主要包括统筹协调发展型、产业稳定发展型、产业辐射带动型、产业融合引导型和产业调整培育型5种,在空间上以邬阳村为中心向外呈现圈层分布,存在多样化的未来发展格局。差异化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是确保其实际落地的关键,该研究通过结合地域特征及区域规划,构建的多维产业引导下的农居点整理模式及分区,对创新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理论与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有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产业扶贫"政策的具体实施。  相似文献   

7.
县域农村居民点整理的潜力测算与时序分区   总被引:15,自引:8,他引:7  
农村居民点整理工作关系到区域转型与城乡统筹发展,而充分调动相关行为主体的积极性则是其关键。该文以如皋市为例,依据政策指标法测算各镇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现实潜力,并基于时间管理优先矩阵构建农村居民点整理优先度判别矩阵,提出反映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相对重要性与紧迫性的区域重要性指数与紧迫性指数及评价方法,从各镇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工作的相对重要性和紧迫性程度出发对如皋市20个镇进行农村居民点整理的优先度进行判别,并进行时序分区,并针对各分区提出统筹建议。结果表明:1)如皋市未来9 a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现实潜力为14 859.87 hm2,占现有农村居民点面积的46.73%和理论整理潜力的56.71%,各镇现实整理潜力之间具有明显差异,以长江镇和如城镇为最大,均超过1 000 hm2;2)如皋市20个乡镇可被划分为优先整理区、次先整理区、后先整理区和末先整理区4类,其中优先整理区现实整理潜力达3 598.04 hm2,次先整理区为926.87 hm2,后先整理区达4 539.31 hm2,末先整理区为5 435.64 hm2,仅优先整理区和次先整理区的总现实整理潜力就能满足如皋市未来9 a发展可能的建设用地需求;3)建议对优先整理区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予以资金扶持与指标倾斜,对次先整理区予以指标激励,对后先整理区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并重,而对末先整理区以政策引导为主即可。该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县、镇2级政府进行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积极性,为区域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以及居民点整理项目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8.
高山区村域尺度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测算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科学估算高山地区村域尺度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并构建可行性较强的转化路径,有助于提高山区农村居民点整理的优质耕地转化率,对于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研究以提出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测算研究思路为指导,选取十堰市郧阳区作为研究区域,以抽样行政村地籍调查成果为支撑,通过Pearson相关系数、偏最小二乘回归模型和实地调查的方法逐步验证本文的研究思路,并基于宜拆建筑结构形式房屋及附属设施修正土地闲置率法测算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从而得到农村居民点整理综合潜力。结果表明,依据土地闲置率法测算的整个郧阳区的潜力面积为616.956 hm~2,修正后的综合潜力为1661.248 hm~2,其面积相较于人均居民点用地标准法测算的潜力面积仍较小,但是相较于传统土地闲置率法测算结果已经提升明显,且存在切实可行的潜力转化路径。研究测算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充分考虑了政策支撑和农民支持,从而提供了依托国家重大政策的切实可行的整理潜力转化为优质耕地路径,也能够有效避免高山区复垦耕地撂荒;提出的潜力测算方法对不同尺度间潜力测算的联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9.
目前推广运用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定义和测算方法不能测算危房改造潜力,无法满足当前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要求。针对上述问题,该文首先从农村居民点和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定义出发,运用推理分析法重新界定了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然后根据研究区居民点空心化成因,提出了基于居民点用地分类的整理潜力测算方法,居民点用地分为3级,一级依据用途分为5类,二级依据建筑设施安全性分为安全、不安全、无使用功能3类,三级依据利用状况分为使用、闲置、废弃3类;将不安全、无使用功能的二级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中的未利用地和边角地定义为整理潜力,并将用于居民点用地的潜力定义为改善生存条件潜力,其余潜力定义为土地利用扩展潜力,再根据整理的难度,将不安全使用类用地的潜力定义为难实现潜力,其余潜力定义为易实现潜力;最后运用该方法测算了下吐京村的居民点整理潜力。结果表明:该村有居民点整理潜力10.66 hm~2,改善生存条件潜力0.76 hm~2,土地利用扩展潜力9.90 hm~2,易实现潜力8.19 hm~2,难实现潜力2.47 hm~2。该文提出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定义和测算方法可以测算危房改造潜力,依据测算结果进行农村居民点整理,可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和空心村整理。  相似文献   

10.
基于多因素综合评价的居民点整理时序确定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为了科学确定农村居民点整理时序,构建了"潜力大小-斑块复杂程度-区位条件优劣"多因素评价体系,从农村居民点斑块形状复杂程度以及所处区位条件的优劣两方面分析其整理的难易程度和必要性大小,并将农村居民点分为"一级必要整理斑块"、"二级必要整理斑块"和"三级必要整理斑块",最后结合整理潜力分级结果将玉门市农村居民点整理划分为近期整理、中期整理和远期整理。结果表明:玉门市农村居民点潜力较大涉及22行政村,面积960.31 hm2,主要分布在昌马盆地区和花海绿洲平原区以及赤金-清泉绿洲区的部分行政村,潜力一般涉及32行政村,面积2 053.72 hm2,主要分布在玉门镇老城区以及玉门绿洲地区大部分行政村,潜力不大涉及3个行政村,面积304.90 hm2,主要分布在玉门新市区城市规划范围内的部分行政村;玉门市一级必要整理农村居民点斑块面积1 291.08 hm2,二级必要整理农村居民点斑块面积1 712.2 hm2,三级必要整理农村居民点斑块面积315.64 hm2。通过叠加居民点整理潜力及整理优先度分级结果图层,得出玉门市近期需整理农村居民点426.05 hm2,中期需整理635.40 hm2,远期需整理2 257.48 hm2。该文研究结果可为农村居民点整理时序确定提供一个新思路,为玉门市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11.
基于农户意愿的农村居民点整治模式   总被引:23,自引:15,他引:8  
坚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农村居民点整治的基本原则之一。该文以北京市平谷区为例,利用参与式农户调查与半结构访谈等方法,在村庄和农户2个尺度上进行了农村居民点整治意愿调查,共获调查问卷748份。在划分农户类型及其特征分析的基础上,开展了不同类型农户的农村居民点整治意愿及其决策因素解析,进而综合农户的自身状况及其对整治的需求与偏好,进行了农村居民点整治模式甄别,为制定以人为本的农村居民点整治策略提供参考。结果表明,农民兼业行为已经成为京郊地区的普遍现象,农户对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意愿也比较强烈,其整治意愿的决策因素包括共同型和特定型两类;从生存-经济-社会理性选择的角度来看,农业主导型农户以生存理性为主导,农工兼具型农户侧重于经济理性,非农主导型农户则追求经济理性与社会理性。不同类型农户适宜不同整治模式,农业主导型农户适于中心村整合模式,农工兼具型农户适于村内集约模式,非农主导型农户适于城镇转移模式和产业带动模式。  相似文献   

12.
精准确定整治对象是有序推进宅基地整治的前提,也是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关键。该研究利用宅基地确权调查等多源数据,以行政村为单位,采用人均标准测算法、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系数修正法得到村级整治潜力,以地块尺度的确权宅基地图斑为基本整治单元,结合上位引导、现状驱动、意愿阻碍综合评价得到各确权地块的整治概率作为整治优先度的抉择标准,以豫东平原毛堌堆镇为研究区,分村、逐地块进行确权宅基地整治模拟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毛堌堆镇确权宅基地的理论整治潜力共计208.32 hm2,现实整治潜力为117.17 hm2,占现状确权宅基地面积的24.24%;2)整治概率小于0.5、0.5~0.6之间、0.6以上的确权宅基地分别占现状面积的54.60%、17.85%、27.55%;3)基于各村潜力约束,确权宅基地整治模拟共计选择4512个确权宅基地作为被整治单元,整治面积达117.79 hm2,其中,整治概率高于0.65的共计85.13 hm2。面向国土空间规划,以确权宅基地图斑为基本单元进行宅基地整治模拟,可以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提供具体精确的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3.
该研究以浙江省嘉兴市、义乌市、泰顺县3个宅基地退出的典型区域为例,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和多主体模拟方法对微观主体的交互行为进行仿真模拟,从微观农户尺度对宅基地退出补偿进行定价。结果表明:1)不同区域宅基地定价区间具有显著差异,且同一区域城中村、近郊、远郊和边远型宅基地价值差距明显;2)农户退出意愿越强,在谈判中与政府交互次数越少,其定价区间的增幅越低。各地城中村均为退出意愿较低的区域,需要更多次谈判才完全同意退出,而边远型退出意愿则相对较强。随着初始农户强硬度μ值的增大,农户与政府的迭代次数近似符合线性增长;强硬度阈值增大,也会相应增加农户与政府的谈判次数,增加政府成本。宅基地退出定价可以为管理部门制定补偿价格范围提供科学参考,基于多主体复杂适应系统(CAS,complex adaptive system)理论的仿真模拟可以为该方面的研究提供新思路,也为进一步完善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4.
基于区位势理论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分区与模式   总被引:18,自引:8,他引:10  
农村居民点整治是农村土地整治的重要抓手,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该文引入经济地理学的区位势理论,从区位角度对农村居民点开展定量研究,提出农村居民点区位势的概念,分析影响区位势的因素,构建农村居民点区位势模型,计算农村居民点的区位势和区位势能.以居民点区位势和区位势能为表征量,采用 GIS技术对农村居民点进行分区,并对居民点采用不同整治模式.以河北省曲周县为例,运用该技术方法对居民点用地进行整治,研究结果体现了影响农居点用地发展的各项因素和现势性,符合当地实际,在土地整治规划应用中取得良好的效果,验证了理论的可行和实用.该研究为实现农村居民点多元化和因地制宜的整治和发展模式,为农村居民点整治规划开辟了一条途径.  相似文献   

15.
空心村整治是解决城乡发展转型进程中乡村地区土地资源闲置、空废及低效利用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构建符合平原农区地域功能特点的空心村整治潜力测算模型是实施平原农区空心村整治工作的基础与依据。本文以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为基础,基于平原农区的地域特色及优质耕地保育与现代商品粮基地建设重大战略需求建立了涵盖整治迫切性、自然适宜性及经济社会可行性等影响平原农区农村居民点整治理论潜力释放的评价指标体系,据此构建了空心村整治潜力测算模型,并以山东省禹城市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1)禹城市的整治迫切性、自然适宜性及整治可行性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各乡镇的整治迫切性修正系数处于0.18~0.96之间,自然适宜性修正系数处于0.69~0.84之间,整治可行性修正系数处于0.11~0.77之间;(2)禹城市空心村整治的理论潜力及现实潜力分别为3 517.86 hm2和1 853.18 hm2,新增耕地系数达16.89%。近期空心村整治需重点挖掘市中街道、十里望镇和房寺镇的整治潜力,远期需加强其他乡镇村庄整治;(3)市中街道周围的农村居民点自然适宜性较低,可考虑将该区空心村整治后复垦为建设用地,其他乡镇空心村整治后复垦为耕地,提高综合用地效益。  相似文献   

16.
生计转型背景下河北省农村宅基地整理分区与潜力研究   总被引:4,自引:4,他引:0  
基于农户生计转型背景对河北省农村宅基地整理进行分区调控,并基于不同整理目标测算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与面积标准。结果显示:受农户非理性决策影响,户均宅基地面积随农户非农就业程度的提升呈现先减小后增大的趋势,非农就业拐点在0.496~0.564之间,城镇化率、人均耕地面积、农业分区、宅基地容积率、人均GDP对各县域户均宅基地面积产生不同方向和程度的影响。由此,划分了优先整理、适度整理、适度挖潜、限制整理4类整理时序分区,以宅基地制度改革、农业结构优化、深化农村土地管理水平为工作导向的5类整理模式分区。优先整理区宅基地整理潜力为45 429.70 hm~2,户均宅基地面积标准为401m~2,经济条件是限制宅基地整理的主要因素;适度整理区宅基地整理潜力为446.32 hm~2,户均宅基地面积标准为26 m~2,宅基地用地需求较小;适度挖潜区宅基地整理潜力为33 471.92 hm~2,户均宅基地面积标准为407 m~2,自然、经济条件是限制宅基地整理的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17.
科学合理地测算汪清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是为汪清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依据。以汪清县9个乡镇为评价单元,采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测算汪清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理论潜力,并选取整治意愿、整治能力和景观细碎化因素,构建腾退潜力综合修正指标体系,对理论潜力进行综合修正。然后综合考虑自然、区位和土地利用结构因素,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适宜性评价,基于ArcGIS 10.2软件平台生成Voronoi图,测算汪清县各乡镇新增耕地潜力和新增耕地系数,最后以新增耕地潜力作为潜力分级标准,运用聚类分析法将整治潜力划分为4个级别。结果表明:(1)汪清县农村居民点用地Voronoi图的Cv值为134.82%,空间分布类型属于集群性;(2)汪清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新增耕地潜力为265.06 hm2,新增耕地系数为6.33%;(3)各乡镇综合修正系数介于0.15~0.65之间,东光镇综合修正系数最高,为0.65,天桥岭镇最低,为0.15;(4)建议将Ⅰ级和Ⅱ级潜力区作为整治重点区域,实施重点挖潜,合理有序地推进汪清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工作。  相似文献   

18.
基于利益趋向的农村居民点整治分析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农村居民点整治主体的意愿评价是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基础。该文运用实地调查与访谈、GIS空间分析等手段与方法,对山西省武乡县115个抽样村进行逐级筛选,并划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型、人为地质灾害型、城镇改造型、自然衰退型和内部发展型5种农村居民点整治类型;在此基础上,构建地方政府-村民集体整治意愿博弈模型,分别从地方政府和村民的利益趋向入手选取指标,量化分析地方政府与村民对农村居民点的整治意愿,为整治工作地合理开展提供理论依据。结果表明,地方政府更倾向于整治偏远山区的小规模农村居民点,而对于城郊农村居民点的整治意愿不够强烈;自然衰退型和城镇改造型农村居民点的村民整治意愿均不够强烈,而内部发展型和人为地质灾害型农村居民点的村民比较支持整治工作。该研究对农村居民点整治的前期分析具有科学有效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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