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接上期)
5.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按照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的原则,对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可以由试点地区省级政府决定只征收农业税或只征收农业特产税.在其他地区只征收农业税. 相似文献
2.
3.
4.
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从4月1日起,安徽对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由征收农业特产税统一改为征收农业税,不再对农业特产品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这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从2001年开始,安徽对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药材、大棚蔬菜等农业特产品,由过去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2002年,在萧县、砀山进行了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试点,受到农民欢迎,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后,安徽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据了解,农业特… 相似文献
5.
为了合理调节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收,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并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农业税(以下简称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得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农业特产税. 相似文献
6.
7.
一怕提前征收。国家规定:农业特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农业特产品收获,出售的当天。但个别乡村为了提前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在农产品还未出售,甚至有些农产品还未收获.就催收特产税。 相似文献
8.
9.
10.
近年来,莱州市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规定,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农民人均负担额由2002年的99.2元,下降到今年的70元左右。其主要做法:——严格执行农业税征收政策。一是核实计税面积,核准计税常产,做到及时征收。二是对均分土地较多、农业税及附加超过改革前“三提五统”和农业税的农户,按照“均衡减负”的原则,对超过部分给予减免。三是严格执行“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的规定,不按田亩或人头平摊农业特产税。同时,按有关减免政策,认真做好减免工作,对农村中的烈… 相似文献
11.
郝志中 《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03,(3)
一、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要缴纳的税种 1、农业税。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全国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 2、农业特产税。凡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 相似文献
12.
13.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要缴纳的税种有:
农业税.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全国的平均正税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相对县级而言,最高不得超过常年产量的25%,同时规定可以征收不超过正税额13%的地方附加税.
农业特产税.凡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人
.我国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实行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即一个应税产品核定一个税率.根据不同税目,税率在5%~31%不等.
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我国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根据地区及人均占有土地多少不同,一般税额为每平方米1元到10元不等.
契税.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契税实行比例税率,根据税目的不同税率为3%~5%不等.
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均由地方财政机关负责征收.
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应缴纳的税种有:
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农民生产经营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通常要按照其销售额4%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对从事加工、修理、修配的,其税率为6%.
消费税.从事白酒、鞭炮、焰火生产,应按照销售额15%缴纳消费税.
增值税、消费税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屠宰税.凡屠宰生猪、牛、羊等牲畜的,应按规定缴纳屠宰税.
印花税.与农民有关的应税项目有: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3‰缴纳税款;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5‰缴纳税款;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5‰缴纳税款;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的1‰缴纳税款;产权转移书,按所记载金额5‰缴纳税款. 营业税.从事服务业的,应按照其营业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从事交通运输、建筑及文化业的,应按照其营业收入的3%缴纳营业税;从事娱乐业的,应按营业收入的5%~20%缴纳营业税.
车船使用税.对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免征车船使用税,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具体由各市县(区)确定.
屠宰税、印花税、营业税、车船使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 相似文献
14.
20 0 1年以来 ,江苏省徐州市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 ,改革的方案是“三个取消 ,一个逐步取消 ,两个调整 ,一个改革”,即取消乡统筹 ,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 ,取消屠宰税 ,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调整农业税征收以及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政策 ,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将村提留改为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附加 ,与两税合并征收 ,分别入库。这两年的改革效果 ,总的来说 ,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干部赞成 ,群众满意 ,农村相对稳定。据统计 ,2 0 0 2年全市农业两税计税面积 5 0 .5万 hm2 ,… 相似文献
15.
《山东农业》2000,(5)
权威部门透露,众人关注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日前初步确定,年内开始试点,明年在全国铺开。据介绍,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据透露,1998年,国务院领导就开始正式部署农村税费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并成立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和实施工作。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中,农业税调整和改革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重新核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计税常年产量。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重新核定农业税计税土地 相似文献
16.
《现代农业科技》2000,(9):3
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简要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 具体是以下七个方面:①取消乡统筹费.即取消现行按农民人均纯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乡村两级办学经费(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费.②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③取消屠宰税.停止征收在生产环节和收购环节征收的屠宰税.原来随屠宰税附征的其他收费项目也要一律停征.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收取屠宰税.④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全省采取逐年减少的方式,用3年时间逐步取消.投劳任务较少的地方,也可以一步取消.⑤调整农业税政策.主要是重新确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调整农业税计税常产,合理确定农业税税率.全省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7%.⑥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⑦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方式统一收取. 相似文献
17.
18.
《现代农业科技》2000,(9):3
按中央7号文件规定,在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考虑到我省地域条件的差异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情况,我省农业税税率仍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贫困地区农业税税率从轻确定,全省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7%.各县(市、区)农业税的具体计税常产、计税税率和农业税征收任务,经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要分类测算到乡,并落实到农户或者其他农业税纳税单位和个人. 国有和集体农场以及有农业收入的机关、部队、企业、学校按其实收产量的已确定的比例征收.其他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的农业税比照当地同等税收水平征收. 农业税社会减免和自然灾害减免政策按修改后的<安徽省农业税征收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相似文献
19.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应该负担的税费项目主要有:一是依法缴纳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其总体负担不超过农业税常年产量的8.4%;从事种植或养殖应税农业特产品并取得收入的,依法缴纳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二是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村级筹资筹劳坚持“一事一议、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的原则。具体负担数额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三是国家批准的特定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相似文献
20.
农业特产税减免是国家为鼓励发展生产和照顾纳税人实际困难,在纳税人缴纳农业特产税时,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减免或免税的照顾。其减免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