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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兽医体制改革各地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同是兽医工作,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性质不同。动物检疫属官方兽医,是南法定的机构、法定的人员,依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定性和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重组检疫队伍重在人员素质,一是业务技术要过硬,二是工作责任心要强。因此,要求检疫人员不但要从理论上精通业务,技能操作上要协调熟练,能够快速判断拟似病变,及时剔除病害肉品。在动物检疫工作中,面广量大的是生猪屠宰检疫,  相似文献   

2.
正一是规范检疫主体。建立官方兽医制度,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具体检疫工作由官方兽医承担,明确官方兽医是指具备法定资格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二是明确检疫环节。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屠宰的动物,出售、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  相似文献   

3.
正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在动物离开饲养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到场或者到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是政府行为。1动物产地检疫的特点1.1法定性动物产地检疫是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检疫规程》、《技术规范》在辖区内依法实施的权利和义务。1.2规范性动物产地检疫必须由2名以上的持有执法证件、佩戴统一标志的官方兽医依照法定的范围、内容、  相似文献   

4.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是指为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由法定机构,采用法定的检疫程序和方法,依照法定的检疫对象和检疫标准,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疫病检查、定性和处理。1产地检疫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  相似文献   

5.
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介绍了吴忠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基本情况;总结了检疫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屠宰场安全生产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屠宰场选址不合理、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企业自检和监督抽检"瘦肉精"工作不到位,屠宰企业没有为驻场官方兽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派驻屠宰场的官方兽医严重短缺,屠宰同步检疫工作开展不到位;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定点屠宰场限期进行整体搬迁重建,严格落实"瘦肉精"一票否决制,屠宰企业必须为驻场官方兽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推进动物检疫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官方兽医业务技能水平,驻场官方兽医必须履职尽责。  相似文献   

6.
《饲料广角》2007,(19):1-4
第五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四十一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官方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资  相似文献   

7.
动物检疫是指官方兽医接到申报后,到场到户按照法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动物及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技术措施。动物检疫的对象是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人畜共患病,包括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三类。加强动物检疫工作,对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正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动物卫生监管是保障猪肉产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建立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管的最要环节。法律赋予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点)防疫监督和生猪屠宰检疫的法定职责。经驻厂官方兽医检疫并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猪肉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通行证",如果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就可能造成来源不明、染疫或未经检疫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屠宰,流入市场,引发食品安全事件,  相似文献   

9.
正1完善检疫体制1.1生猪屠宰检疫是《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重要行政执法职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屠宰检疫唯一合法的实施主体,负责向定点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屠宰检疫。城区未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动物屠宰检疫应当由所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负责。  相似文献   

10.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在出栏、屠宰或者运输前,官方兽医人员根据货主的申报请求,按照检疫程序和检疫规范进场进户对动物开展疫病的现场检疫,是法定的行政执法行为,也是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专业技术。在产地检疫实践工作中,产地检疫在疫病控制,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本文简要分析了动物产地检疫的现状,重点指出了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在离开饲养地前,由畜主向所在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前报检,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采用法定的检疫程序和方法,依照法定的检疫对象、检疫项目、检疫标准和检疫方法对动物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产品安全的重要控制点,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情的传播。本文从法律视角出发,对动物产地检疫的有效性进行研究,以期促进动物产地检疫规范。  相似文献   

12.
《中国猪业》2007,(5):57-57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规定建立官方兽医制度,此举进一步规范了动物疫情检疫的主体。草案明确官方兽医是指具备法定资格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草案规定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官方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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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从文义上看,官方兽医兼具有国家性、技术性的特征。由此可见,动物检疫是由官方兽医负责实施的政府行为,官方兽医在检疫证明,证章标志上的签字或盖章是检疫结论重要的一环,是官方兽医承担相关责任的凭证。  相似文献   

14.
动物检疫包括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赋予官方兽医的职责。多年来,官方兽医在实施动物检疫时付出了辛苦,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做出了贡献。如今,非洲猪瘟在我国发生,对负责动物检疫的官方兽医更是严峻的挑战,若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不检疫就出证或者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笔者针对新形势下开展动物检疫工作时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与同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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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代表国家依法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是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主体,动物检疫具有统一性、社会性、科学性、强制性的特点。检疫是政府行为,而履行该职能的官方兽医代表国家实施的检疫以及得出的结论具有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在动物卫生监督检疫实际工作中,笔者结合工作实践总结了动物检疫在屠宰环节中常见的问题和相应的处理建议。1常见问题1.1在开展动物屠宰检疫过程中,按农业部令《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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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1年以来,新《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相继实施,生猪屠宰检疫进入新时期,驻场官方兽医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切实履行驻场官方兽医的监管职责,高质量完成生猪屠宰检疫任务,维护动物卫生和肉食品质量安全,笔者对新形势下全市生猪屠宰检疫普遍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1生猪屠宰检疫面临的新难点1.1驻场官方兽医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在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元市乡镇畜牧兽医站虽然保留了牌子,重新任命了站长,但仍并入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划归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由于乡镇人民政府人少事多,  相似文献   

17.
信息纵横     
我国将建立官方兽医制度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规定建立官方兽医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动物疫情检疫的主体。草案明确官方兽医是指,具备法定资格并经兽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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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官方兽医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责的具体实施者,一部分官方兽医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疫任务重,责任大;另一部分官方兽医依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决定动物卫生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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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检疫是动物进入屠宰场后,官方兽医通过国家规定的检疫流程对宰杀的动物进行检疫,对预防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起到重要的屏障作用。本文旨在探索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如何做好规模化生猪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20.
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新的《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生猪屠宰前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那么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疫岗位应如何设置呢?笔者结合当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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