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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1年 10月 15日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人民法院对赵月利和王照青以盗伐林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 ,并分别处罚金5 0 0 0和 30 0 0元 ,从而给发生在该县东湾镇墒户一、二、三、五、十村和根葛尔六村的盗伐集体树木案 ,划上了一个句号。随着事实真相的大白 ,其间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不禁让人思考 ,让人痛心。去年 3月底 ,个体经营户王照青得知内地一老板愿出高价购买新伐下来的榆树。王照青扳着指头一算 ,其中大有利益可图 ,于是就与他的姐夫、奇台县东湾镇墒户16村村民赵月利进行联系 ,希望能在当地找到可伐的树木。 4月初 ,王赶到奇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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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县、太白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合破获一起跨界盗伐林木案,抓获盗伐林木作案分子32人,有力地打击了盗伐林木犯罪行为,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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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砍伐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林木的行为。盗伐林木案件社会危害性大,它对森林资源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也极大地挫伤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爱林的积极性。《森林法》第6章把这类违法活动作为首要打击对象。第39条规定:盗伐林木情节轻微的,依法赔偿损失,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以盗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盗伐林木2立方米以上或幼树100株以上,应当立案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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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安仁县龙海镇平山村的村民刘显德、曹日兵因购买村里山上的林木未成,竟然雇请数人盗伐林木出售。日前,安仁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显德、曹日兵均犯盗伐林木罪,均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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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盗伐林木案件的立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所有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中,盗伐林木案件占的比重较大,研究并实施对盗伐林木行为的打击措施.对遏制盗伐林木犯罪,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有人认为盗伐林木案件的立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要相一致,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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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有关区县的森林公安机关集中力量,多路出击,狠狠地打击盗伐林木的犯罪团伙,使一大批犯罪分子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已经有石林涛、李志军、高明三个盗伐林木团伙的犯罪分子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石林涛、王振、于长青、王金山、石海宽、石玉军、曹志忠、李志军、曹起生、化广杰、高明、徐清等12名盗伐林木的犯罪分子受到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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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对林业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土生态安全.盗伐林木案件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近年来发案数量有逐渐增加的趋势,是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击和预防盗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及时、有效地惩治盗伐林木违法犯罪分子也是当前各级森林公安工作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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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是一个森林覆盖率达67.8%的林业资源大县,现有林地面积372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167万立方米。近年来,随着林业经济的发展,滥伐、盗伐林木案件的发生率也高,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2006年,安化县检察院所查办的滥伐、盗伐林木案件为23件,占当年“涉林”案件总数的57.5%;2007年,该院所查办的滥伐林木、盗伐林木案件为21件,占当年“涉林”案件总数的67.7%:2008年1~8月,查办滥伐、盗伐林木案件25件,占已查处“涉林”案件总数(42件)的59.5%。笔者拟结合这些“涉林”案件,就滥伐、盗伐林木案件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进行初浅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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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北京市森林公安部门就查办了17起盗伐、滥伐林木的刑事案件,有29名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打击力度够大的,可是为什么盗伐林木、滥伐木木的现象仍有发生,屡禁不止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那些四处收购木材的贩子们,为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的人带来了销脏便利,因而助长了盗伐林木案件的增多。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收购没有采伐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而运输木材,则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运输证。但是有不少木材贩子,置国法于脑后,只要是木材,只要能够赚钱,根本不管有没有证。这些走村串户的木材贩子,他们为那些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违法犯罪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使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