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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案例】杨某请朋友们喝啤酒,突然发现瓶中有苍蝇。杨某当场与啤酒厂家联系,要求赔偿一车酒,但厂家只愿赔偿两瓶,并说,杨某以要向报社反映情况来强迫厂家赔偿,这是敲诈行为。【评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均明确规定,当生产者、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消费者损失时,消费者具有索赔权。杨某在厂家拒绝其要求时,向新闻媒体反映,  相似文献   

2.
王焕章 《农家顾问》2006,(11):67-68
问:农村消费者在遇到生产、生活资料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要想依法得到赔偿,到底该找谁帮忙讨回公道,维权索赔呢?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可以按下列途径寻求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  相似文献   

3.
消费者在日常购物中,难免会碰到消费纠纷,在向经营者讨说法时,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你购买贵重物品或大件耐用消费品时,应收存好购物或接受服务的各种证据. 发票是按照法律规定形式制定的写明有支付一定货币金额的票据.它是行政、司法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或诉讼的首要条件.发票的内容包括经营者和客户的真实名称,购物的时间、商品规格、数量、价格、经营者的公章、销售单位(商店)经手人的签字或盖章.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要票据,如果商家提供的票据不正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一些经营者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为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打击和惩罚经营者的恶意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强化了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设定了欺诈经营的惩罚性赔偿条款.然而,在实践中对该条款的适用情形有严格把握.  相似文献   

5.
问:消费者发现所购生产、生活资料或售后服务质量有问题时,要想依法得到赔偿,到底该找谁静畦?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可以按下列途径寻求解决:  相似文献   

6.
随看法制的不断健全,在司法实践中,经营场所第三人侵权索赔的案例越来越多。例如:旅客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因第三人侵权导致人身受到伤害,向铁路部门索赔;顾客到超市购物时被偷窃,要求经营者赔偿;市民在公园不幸遇害,被害人家属要求公园承担责任等等。在上述情形下,铁路部门、超市、公园等经营者并不是直接侵权人,他们应不应该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赔偿,是由于什么法律关系而赔?应适用什么归责原则?赔偿的范围又是多少?经营者与第三人之间又有什么关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问题,法院的判决又各有不同。对此,本人在《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合同法》的一些原理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加以思考。  相似文献   

7.
辛祥 《新农村》2009,(9):35-35
荀伟建读者: 你被酒店玻璃门撞伤,酒店应赔偿你相应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8条分别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相似文献   

8.
《新农村》2009,(9)
荀伟建读者: 你被酒店玻璃门撞伤,酒店应赔偿你相应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8条分别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假劣种子害人深重,受害农民应懂得依法维权,与不法经营者作斗争。八种情况可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41条的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索赔: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者拖延赔偿。索赔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购种价款,即种子使用者购买…  相似文献   

10.
农资消费置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附则部分,是立法者不改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整体调整范围满足农民权益特殊保护的技术操作.因为农资消费的生产消费属性及农业生产资料自有规范体系,农资消费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需要论证,这一问题往往被理论界和司法界所忽略.以"参照本法执行"的解释论视角看,农资消费适用惩罚性赔偿具有内在正当性;从农资消费赔偿案例研究看,农资消费适用惩罚性赔偿具有外部正当性.农资消费适用惩罚性赔偿具有农资消费的主体扩张适用和目的限缩解释的误区.必须明确农资消费主体是农民,而非合作社、企业等农业经济组织;农资消费的目的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而农业生产目的是自用或销售不影响农资消费的定性;农资消费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是农民可选择的权利,而对公权机关或农资经营者而言具有义务性.  相似文献   

11.
《新农村》2009,(9)
周欣读者: 就你与商场而言,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你们之间的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公平、诚信的原则,作为经营者的商场,不仅应出售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相似文献   

12.
农民遭受假劣种子,带来的伤害,应懂得依法维权,尽快索赔损失。八种情况可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索赔: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品种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者拖延赔偿。  相似文献   

13.
叫卖,是经营者面对面向消费者宣传商品,进而达到推销目的的一种手段.叫卖得好,就能吸引顾客的注意力.反之,任凭你口干舌燥、喋喋不休,也休想勾起别人的购买欲望.  相似文献   

14.
正农民一旦遭遇假劣种子,伤害是致命的,受害农民应懂得依法维权。八种情况可索赔根据《种子法》第41条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索赔: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拖延赔偿。索赔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购种价款,即种子使用者购买种子时所支付的款额。二是  相似文献   

15.
<正>在日常生活中,各大商场、超市安装防盗感应装置早已屡见不鲜。在这些设备报警时,有的经营者会对消费者进行强制"搜身检查"。在遭遇此类带有侮辱性的侵害行为时,消费者可理直气壮地要求经营者赔偿。购物被疑"偷盗",遭遇商家搜包[案例]邵女士在某超市购物,付账后出门时,防盗警报器突然响起。当时,超市的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将她围住,在没有征得邵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打开她的手提包进行检查。最终工作人员确认是一盒保健品引发防盗警报。经核实,该保健品并非本超市商品,  相似文献   

16.
徐鹏 《甘肃农业》2006,(11):239-240
“消法”即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经济法律制度之一,以调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系为主要调整范围;而医患法律关系调整的是医方与惠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两者看起来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以堆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的“消法”可否伸长自己的长臂鞭长可及患者的更好保护呢?  相似文献   

17.
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经营者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追偿. 因使用种子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凋、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18.
媒体链接     
政  策 规范农资市场 工商部门又推新措施  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 在“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国各地工商部门将采取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流通领域监管等4大措施,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管理。  据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王晋杰介绍,下一阶段我国规范农资市场管理的4大举措包括:各地工商部门将推行“经济户口”管理,关注农资经营者的动态变化,对辖区内经营农资企业的准入、变更、退出情况进行清理,以完善对农资经营者的登记备案制度。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农资的执法检查和…  相似文献   

19.
《农家致富》2013,(2):53
江苏省丰县顺河镇读者黄某来电:我近期买到一批劣质蔬菜种子,生产损失很大,经销商讲与他无关,要我向厂家索赔。请问:农户损失应向谁索赔,应要求多少赔偿?答:农民可以选择经营者或生产者主张权利。经营者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追偿。因种子质量问题使种子使用者遭受损  相似文献   

20.
刘林 《农技服务》2004,(4):68-68
<正> 消费者遭受损害,不管受损害的是人身还是财产,只要不纯属消费者自己的过错引起的,都可根要求赔偿。但在打赔偿官司时除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还要找准索赔对象。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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