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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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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沧种业现状与发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临沧地处云南省西南部,辖一区七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前,种子经营主体为市、县(区)种子管理站和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随着《种子法》和《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云南种子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市种子经营推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多元化经营格局已经形成,品种十分丰富,良种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农民购种空间拉大,有力地推进了我市良种覆盖率的提高和农业生产的稳步健康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2.
张旭 《中国种业》2014,(11):32-33
《种子法》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种业发展,种子科研能力显著增强,种子经营主体显著增加,新品种数量明显增多;丰富了品种类型,繁荣了市场供应,极大地方便了农民购种,加快了农作物良种更新换代步伐,有力地促进了粮食生产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民面对众多种子企业的宣传推介,增加了选购种子的难度;二是不能做到良种良法配套,限制了品种优良特性的充分发挥;三是因越界推广销售种子而造成减产减收案件增多。  相似文献   

3.
闫鹏 《种子科技》2010,28(11):19-2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种子垄断经营的局面被打破,经营主体多元化,品种多样化,销售多渠道、多门店,给种子市场竞争注入了活力,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给种子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使种子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规范种子经营行为,建立有序的经营秩序,促进种业  相似文献   

4.
浅谈种子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以来,贯彻深入执行《种子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种子市场检查管理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通过执行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发现种子市场上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违法经营未审定农作物品种,种子标签、种子经营档案制作不规范,拆包销售等问题,影响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5.
周治华 《种子世界》2007,(12):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6.
种子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种子市场秩序的好坏关系到农业是否增产,农民是否增收和农村社会是否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和种子市场的开放,市场上的经销户、代销户越来越多,各类品种也越来越多样化。据统计,2009年我县种子市场共有87户种子代销户,代销35家种子生产经销企业的“两杂”品种91个,其中,杂交水稻品种41个,杂交玉米品种50个。随着种子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进入我县杂交作物的品种和数量将会越来越多,种子市场管理工作量将不断加大,管理成本也将不断增加。如何规范种子市场秩序,让农户用上高产、优质、放心良种,成为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提高基层种子销售人员素质的几点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我市种子经营和销售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多元化经营格局已经形成,品种十分丰富,良种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有力地推进了我市良种覆盖率的提高和农业生产的稳步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为农民提供优质良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携带有检疫对象的种子被列为劣质种子。经营劣质种子的,依据《种子法》第59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9.
文堂 《种子世界》2007,(11):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县级种子经营市场日趋活跃,竞争更加激烈,涉及种子经营方面的一些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协调处理的难度逐步增加,农业部门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种子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但从法律法规授予农业部门的职责来讲,以及农民对种子问题处理的愿望和要求相比,种子经营市场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第一段]  相似文献   

10.
吴夏中 《种子世界》2007,(12):14-15
种子是农业科技的载体,在农业生产中起着基础和先导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6年多,呈现出种子市场主体多元化,农作物品种更新快速化等特点,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但同时,种子管理体制不顺、队伍不稳、手段缺乏、监管不力等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种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改革种子经营主体,优化种子管理体制,已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后,个别种子生产者、经营者法律意识仍然淡薄,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一是少数门市摊点存在销售种子未健全经营档案;二是个别品种未及时到县种子管理机构备案;三是少数代销户出现拆包销售不再分装的农作物种子。一些农民群众对种子的识假辨假能力差,维权意识较弱。  相似文献   

12.
玉林市水稻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莫永 《种子科技》2010,28(11):21-22
<正>玉林市作为广西第一农业大市,既是广西种植水稻面积最大的市,也是广西水稻制种面积最大、生产种子最多的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玉林市水稻种子经营推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形成了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有力地推进了玉林市良种覆盖率的提高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就会对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负作用。  相似文献   

13.
对建立健全种子管理体系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今中外各行各业,管理是永恒的主题,管理出效益、促发展。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非常重视种子管理工作,始终把良种的选育、推广和管理作为农业增产的重要措施来抓。《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改革我国种业体制,促进种子管理与经营分开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健全种子管理体系,加强种子管理,提高管理权威奠定了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14.
<正>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关键。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随着种子产业的市场化,种子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种子企业委托代销商、个体种子商贩如雨后春笋般促生,但由于他们不具备种子经营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设备,在利益的驱使下随意进行种子  相似文献   

15.
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实施5年多了,假种子、劣种子、未审定品种坑农害农事件仍有发生,个别地方还相当严重。随着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种子经营市场的放开,种子索赔民事案件不断上升,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种子纠纷必须面对,不可回避。该不该赔?该谁赔?赔多少?按什么赔?本文仅对赔偿构成中的可得利益一项进行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农业生产用种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农民用种安全程度不断上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子市场格局已基本形成。但种子事故、质量纠纷、种子案件还时有发生,销售未审定品种、质量不达标、包装不规范、品种越区种植、虚假广告宣传、品种侵权等问题依然存在。  相似文献   

17.
周治华 《种子科技》2008,26(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为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改变种子市场的不良经营环境,确保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者、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大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相似文献   

18.
朱新明 《种子科技》2003,21(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一年来,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以法治种,推动种子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种子法》的某些条款还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和对种子质量问题难以追究的问题。酒泉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有效地贯彻实施《种子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就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谈谈我们的对策与作法。1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几种情况《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  相似文献   

19.
屈剑锋 《种子科技》2011,29(2):9-11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万物之源,是不可替代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学技术的有效载体,它直接关系到农业安全、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十年来,种子市场空前活跃,从事种子经营人员骤增,销售环节缩短,经销渠道增多,购买方式多样,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广大农民群众选种购种,促进了良种推广应用。但是,种子市场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难点。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已经4年,在这4年当中,极大地促进了种子行业发展,种子管理与种子经营进行了分设,种子加工、包装、质量等方面提升了档次,种子管理工作者以及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为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贯彻执行《种子法》的过程中,也发现一些不好操作的问题,现提出进行商榷,为今后修订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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