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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科技》2000,(9):3
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简要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 具体是以下七个方面:①取消乡统筹费.即取消现行按农民人均纯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乡村两级办学经费(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费.②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③取消屠宰税.停止征收在生产环节和收购环节征收的屠宰税.原来随屠宰税附征的其他收费项目也要一律停征.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收取屠宰税.④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全省采取逐年减少的方式,用3年时间逐步取消.投劳任务较少的地方,也可以一步取消.⑤调整农业税政策.主要是重新确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调整农业税计税常产,合理确定农业税税率.全省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7%.⑥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⑦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方式统一收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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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志中 《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03,(3)
一、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要缴纳的税种 1、农业税。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全国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 2、农业特产税。凡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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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合理调节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收,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并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农业税(以下简称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得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农业特产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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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
5.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按照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的原则,对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可以由试点地区省级政府决定只征收农业税或只征收农业特产税.在其他地区只征收农业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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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条文规定: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因此,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农业税条例>中明确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在秋季一并征收.中央还规定,农业税要以实征收,征收方式要尊重农民意愿,一律不得强行要求农民折价代金,农业税抵征代金数额,要随粮食定购价格的调减相应地进行调减,要严格执行农业税的减免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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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贞铭 《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1989,(4):29-31
(五)税金计算企业税金有11个税种,其中进入产品成本的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的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盐税;从利润中扣除的有所得税、调节税、资原税只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征收,金属矿产品和其它非金属矿产品暂缓征收。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为计征依据,费率1%,在销售收入中支付,视同销售税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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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科技》2000,(9):3
按中央7号文件规定,在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考虑到我省地域条件的差异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情况,我省农业税税率仍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贫困地区农业税税率从轻确定,全省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7%.各县(市、区)农业税的具体计税常产、计税税率和农业税征收任务,经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要分类测算到乡,并落实到农户或者其他农业税纳税单位和个人. 国有和集体农场以及有农业收入的机关、部队、企业、学校按其实收产量的已确定的比例征收.其他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的农业税比照当地同等税收水平征收. 农业税社会减免和自然灾害减免政策按修改后的<安徽省农业税征收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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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从4月1日起,安徽对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由征收农业特产税统一改为征收农业税,不再对农业特产品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这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从2001年开始,安徽对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药材、大棚蔬菜等农业特产品,由过去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2002年,在萧县、砀山进行了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试点,受到农民欢迎,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后,安徽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据了解,农业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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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关条文中规定: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因此,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农业税条例》中明确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0%: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在秋季一并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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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1年以来 ,江苏省徐州市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 ,改革的方案是“三个取消 ,一个逐步取消 ,两个调整 ,一个改革”,即取消乡统筹 ,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 ,取消屠宰税 ,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调整农业税征收以及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政策 ,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将村提留改为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附加 ,与两税合并征收 ,分别入库。这两年的改革效果 ,总的来说 ,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干部赞成 ,群众满意 ,农村相对稳定。据统计 ,2 0 0 2年全市农业两税计税面积 5 0 .5万 hm2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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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研究课题组 《新农业》2004,(7):4-4
农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改现行对土地征税为对进入商品市场的农产品征收商品税,对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所得征收所得税;并且按照国家惯例,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者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税收翻度改革的主要内客是:将农业特产税并入农业税;将农产品增值税税率统一为17%,并对进口农产品按17%征收,每年减少增收20%的农业税,五年内取消农业税。对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恢复征收增值税,逐步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农产品加工行业率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从长远来看,要建立农业生产单位所得税制翻,逐步创造条件统一城乡房地产税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