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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犯罪构成理论正确认定盗伐滥伐林木罪齐献周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它的共同要件是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的主体。犯罪构成理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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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探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介绍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概念,刑法修正案(四)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原因,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法律构成要件以及本罪的认定及其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探讨林业司法问题,为林业执法、司法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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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司法实践中基层员工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说明存在不能明确区分其他参加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问题。这一问题表明我国法律与学理上存在着缺陷——重要作用内涵不清和除外情形规定模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认定标准,应明确预防犯罪的目的和主客观相统一、责任主义原则。基于预防犯罪和责任主义原则的考虑,应以不处罚基层员工为一般情况,以认定其他直接责任人为例外情况。例外情形的确定应考察基层员工的犯罪意志形成,如基层员工具有特殊职责或明显的主观积极意志,可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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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环境犯罪规定的现状及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1979年刑法典没有把环境犯罪作为单独的章节进行规定,而是把一些具体环境犯罪规定于刑法分则的相关章节之中。在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以第六节专门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在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史上是一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缺陷与漏洞。本文从环境犯罪的立法体系、犯罪客体、归罪原则以及环境刑事立法保护的范围等方面着手,分析我国刑法在环境犯罪方面存在的一些争议与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完善《刑法》,更好的保护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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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规定明确指出,盗伐、滥伐珍贵树木行为,如果既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同时又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不能按数罪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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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犯罪与盗伐、滥伐林木犯罪经常交织在一起,为了准确认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有必要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罪名作细化分解,把握各分解罪名中"明知"含义的特殊性,正确处理"一罪"与"数罪"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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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新旧刑法对比看林业地位的提高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旧刑法”),涉及林业犯罪的规定,只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一章的第一百二十八条和第一百三十条两条,且是粗线条地规定了盗伐、滥伐林木罪和非法狩猎罪.而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新设“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节,共9条,规定林业犯罪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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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概念,刑法修正案(四)规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原因,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构成要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认定及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此类案件的法律关系。探讨林木司法问题,为执法、司法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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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个罪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深受学术界行为犯理论研究的影响。个罪中行为犯的既遂与未遂形态、行为特点、起刑点等问题的分析探讨,可以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中行为犯的罪与非罪界定,从司法实践角度明确统一的衡量尺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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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盗伐、滥伐林木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30条规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从立法的本意分析,单位犯罪主体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刑法》对单位犯罪主体的规定也比较笼统,司法实践中,具体情况往往千变万化,不可一概而论。但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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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简称《刑法》)颁布之际,为规制计算机犯罪等新技术犯罪规定了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前者对承载重要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后者在归纳常见计算机犯罪行为的基础上保护一般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随着科技不断发展,旧有罪名所规制的侵入、破坏计算机功能等行为已经无力应对实践中其他计算机犯罪。对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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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国森林植物资源概况与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概念,剖析我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的立法状况以及保护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的刑法规定,阐述破坏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犯罪对象的界定和犯罪的主观认定,分析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的刑事法律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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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数是指犯罪的个数,包括一罪与数罪。罪数形态,是指表现为一罪或数罪的各种类型化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理论就几种貌似数罪实为一罪的锥数形态进行了归纳,即实质的一罪,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法定的一罪,包括结合犯、集合犯。除刑法分则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我国刑法一般实行一罪一罚、数罪并罚制度。尽管有罪数理论的指引,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在罪数确定方面,非常容易出错。下面,笔者就以一起森林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为例和大家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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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犯罪学而非刑法学意义上的概念,涉林犯罪是对涉林行政违法和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违反林业法律规范应受行政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也包括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前者如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毁坏林木、非法狩猎等林业行政违法行为,后者如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等犯罪行为。犯罪黑数,亦称犯罪隐蔽数、犯罪暗数、犯罪潜伏数,是指实际已经发生,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被计算到官方正式犯罪统计中的犯罪”数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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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犯罪学而非刑法学意义上的概念,涉林犯罪是对涉林行政违法和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违反林业法律规范应受行政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也包括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前者如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毁坏林木、非法狩猎等林业行政违法行为,后者如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等犯罪行为。犯罪黑数,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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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密云县森林公安科民警破获了一起毁坏他人林木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一密云县某村农民段继明被抓获归案。目前,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段继明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依照法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没收其作案使用的工具。段继明是密云县某村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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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刑法理论认为,要成立共同犯罪,除片面共犯外,各共同犯罪人必须事前或事中有通谋。通谋即意思联络,是指各行为人通过犯罪意思的表示和反馈,明知自己是与他人配合实施犯罪,从而形成共同的犯罪故意。同案人是否通谋,不仅关系到其罪行轻重,甚至涉及罪与非罪的问题。公安刑事执法实务中,认定同案人是否通谋,一般不会成为一个难题,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