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李鹏总理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98号令,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对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我国第一部《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进行了部分的修改与补充。新的《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发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国内植物检疫工作走上更加健全的法制轨道,使国内植物检疫工作更加适应当前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需要。同时,也对国内植物检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  相似文献   

2.
新的《植物检疫条例》已经发布实施了。这是我国国内植物检疫发展史上的又一件大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农村经济大发展的新形势下,交换、流通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越来越多,危险性病虫草害传播蔓延的机会也随之增加,国内植物检疫工作既要做到防止危险性病虫草害传播蔓延,又要尽可能有利于交换和流通,促进商品经济发展,任务繁重艰巨,工作难度很大。新《条例》的发布实施,必须使国内植物检疫工作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它对于进一步加强和确立我国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的范围是指国内农业植物检疫,不包括林业和口岸植物检疫。第三条农牧渔业部主管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全国植物保护总  相似文献   

4.
自1983年1月国务院发布《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由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和广大植物检疫人员的共同努力,国内植物检疫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据1986年统计,全国实施检疫的种子、苗木、繁殖材料以及植物和植物产品总面积在100万 ha.以上。检疫批次10万多次,通过检疫的种子5亿 kg,苗木数10亿株。审批国外引进种子、苗  相似文献   

5.
《植物检疫》为国内外公开发行、全面反映国内外植物检疫的发展趋势和我国进出境植物检疫、国内植物检疫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技术性刊物。本刊主要刊登我国植物检疫法令、法规的制定和各地对法规条例的实施情况,以及植物检疫工作的国际标准和惯例;危险性植物有害生物的研究报告;有害生物检疫鉴定、除害处理技术和方法;我国植物检疫无病种苗基地的建立、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国外引种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工作要点;国内外植物检疫疫情、口岸截获动态等信息;以及国内外植物检疫领域的高新技术和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并在封面上刊登危险性病虫杂草…  相似文献   

6.
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开展植物检疫执法检查郭云书(河北省植保总站石家庄050031)邯郸市是河北省粮食、棉花、蔬菜的主要产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种子、苗木和植物产品的调运量逐年增加,因此也增加了危险性病虫害传播的机会。为了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  相似文献   

7.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植物检疫条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此件登国务院公报) 植物检疫条例第一条为了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农牧渔业部、林业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8.
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第一条为了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  相似文献   

9.
为了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确保农、林业生产安全,国务院1983年1月3日正式公布了《植物检疫条例》,全文共20条,全国必须遵照执行。全国性植检工作由农、林两部主管;各省主管本地区的检疫工作。 凡局部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定为检疫对象。其名单由部制定,各省可制定本省的补充名单。  相似文献   

10.
重新修定的《植物检疫条例》,已由李鹏总理1992年5月13日签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植物检疫工作建设上的一件大事,它的贯彻执行必将促进我国植物检疫工作的深入发展,开创我国植物检疫工作的新局面。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植物检疫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相似文献   

11.
认真贯彻《植物检疫条例》促进检疫工作全面开展(浙江省植物检疫站)1992年国务院修改并重新发布了《植物检疫条例》。4a来,我们通过抓队伍建设、抓法规建设、抓宣传、抓治理,把植物检疫法规条文落到了实处。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应检种子、苗木、果品、商品粮、...  相似文献   

12.
从立法目的、检疫对象、执法主体及规章标准等方面对我国《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进行了比较。《动物防疫法》属于法律,其配套法规规章较为全面,但在人员管理制度和规范执法方面较为欠缺;《植物检疫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配套规章较少,而且该条例是国务院1992年发布的,距今已超20年,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亟待补充、修订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湖北植保》2010,(3):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国内农业植物检疫,不包括林业和进出境植物检疫。  相似文献   

14.
《植物检疫条例》及有关规章,是植物检疫工作中的准绳。宣传贯彻执行植检法规,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现将我们在执行《条例》及有关规章的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5.
认真贯彻新的《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促进检疫工作深入发展王春林,王福祥刘德萍(农业部全国植保总站100026)(农业部政策法规体改司)重新修订的《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于1995年2月25日刘江部长签署农业部第5号令发布施行。新《细则》...  相似文献   

16.
《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胡学兵 《植物检疫》1993,7(3):210-212
自从1983年《植物检疫条例》公布,1984年《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颂布实施以来,我国森林植物检疫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正逐步被社会所接受、所理解。森检机构和队伍得到了较大发展,省、地、县三级森检机构相继建立,森检网络已初步形成。森检人员不断充实,检疫对象和危险  相似文献   

18.
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下称《条例》)和农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的精神,2000年4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第118号令,对原《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作了修订,将《植物检疫登记证》(下称《登记证》)作为广泛联系检疫管理相对人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浙江省农业厅制订了《浙江省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这样,彻底改变了检疫工作的被动状态,改善了与检疫管理相对人联系的方式方法,使植物检疫登记制度成为合法的行政制度,推动植物检疫工作进入崭新的发展时期。临海市地处…  相似文献   

19.
泰安市郊区是1988年被全国植保总站列为“全面贯彻《植物检疫条例》试点县”单位。几年来,我们围绕全面贯彻执行《条例》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1 强化基础建设,实现植检工作“四化”1.1 产地检疫规范化区检疫站协助区、乡两级种子部门实施《种苗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建立起健康  相似文献   

20.
《植物检疫证书》三联各自作用剖析李冬普(陕西省安康地区植保植检站725000)《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条规定:“……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一章第六...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