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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半年前,刘某因农产品生意之需曾向我借款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还款期限于近日届满后,我要求刘某偿还,刘某却坚决否认借款一事,并提出如果其确已借款应当有借条为凭。我找到借条一看,原来的白纸黑字竟然成了一张白纸。我苦思不得其解,经人指点方知刘某书写借条时使用了褪色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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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喜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09,(9):59-59
赵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做工程,由丈夫赵某多次向梁某借款合计12万元,借据均由赵某出具。去年赵某和王某感情破裂,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约定所欠梁某12万债务全部由赵某偿还。但因为数额巨大,赵某一时未能及时清偿债务,于是今年6月,梁某一纸诉状将两人告上了法庭。法庭审理认为:虽然离婚协议已对财产分割问题做出约定,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赵某和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产经营需要,虽然仅有夫妻一方向梁某出具借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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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底,我出面向朋友借款2万元,与丈夫吴某一起开了家饭店。这2万元,借期两年,借条上签的是我的名字。一个月前我与吴某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这2万元借款由吴某负责偿还。由于借条是我出具的,万一吴某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负责还款的约定,朋友找我要钱,我还有还款义务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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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久前,河北井陉县人民法院微水法庭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此案虽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但引起人们关注的是,担保人赵某为原告陈某和被告徐某夫妇借贷担保到期后,原、被告未经其同意,自行签订续用约定,法庭判定赵某不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3年,被告徐某夫妇向原告陈某借款8万元,出具借条1份,被告赵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按手印。借款到期后,经原告陈某催要未果,即与被告徐某就该借款约定"再续用3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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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2016年9月29日,我的亲戚黄某因开服装厂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王某提出可以借给黄某200万元,但要黄某按年利率15%承担利息,当时黄某也同意了。王某提出,让黄某给其出具借条,并承诺20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他。黄某遂给王某出了张欠条,但王某过了五六天也没有将借款转给黄某。黄某几次与王某交涉无果,就另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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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借款到期莫忘讨
案例:2008年6月,王先生的同学赵某因资金周转不开向王先生借款2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载明还款期限为2008年12月30日前。借款到期后,赵某没有按约还款,王先生也没有急着催要。2011年元月,王先生因结婚需要钱,便多次向赵某提出还款请求,但每次赵某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无耐之下,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赵某辩称该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而王先生又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其在诉讼时效内向赵某主张过权利,法院最终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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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8年初,乔某因经营饭店需要,向朋友老王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不幸的是,同年12月,老王外出走亲戚时发生意外事故死亡。后来在整理遗物时,老王的妻子谢某发现了借据,见还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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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丈夫生前欠债张某生前一直在外地从事建筑业,因为欠缺资金,于2006年3月8日向赵某借款10万元,同年6月,又向赵某借款15万元,张某给赵某两次借钱各出具借款一张,其借款全部用于从事建筑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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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17年年初,李某借给王某3万元。2018年年底,李某要求王某还钱,王某提出要看借条原件。于是,李某将借条拿给王某看,王某接过借条后便将其撕毁,拒不归还欠款。随后,李某将撕碎的借条碎片粘贴好,拼接后的借条尚能看清借款金额、借款人签名、出借人等信息。现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并提供拼接后的借条原件以及被撕毁前的借条复印件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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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使用过借条。但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借条来欺诈钱财,从而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以下是笔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常见的借条陷阱类型:一、是己借款,非己写条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钱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帐。张无奈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故法院驳回了张的诉讼请求。后该案经张某申诉到检察机关要求抗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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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半年前,王某宴请同学时称正准备注册一家资金为3 000万元的公司,经营前景相当不错的某项目。前期资金1 800万元已经到位,如果同学们想投资可以入伙。公司赚到,参与分红;要是亏了,按月息1.5分连本带利偿还,以确保同学稳赚不赔。出于对同学的信任,也确实想增加些收入,于是,我们东拼西凑了320万元交给王某,王某也出具了借条。事后,我们方知王某办公司纯属虚构,且将借款在赌场挥霍一空后去向不明。请问:王某之举是否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