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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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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合并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立是指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2.
毛松 《油气储运》2007,(12):35-37
42.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或者分立后,债权和债务如何处置? 答:农民专业台作社合井,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合并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立是指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杜的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是由其成员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成员对涉及合作社的一些重大或者某个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议事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法律  相似文献   

4.
毛松 《油气储运》2007,(7):38-39
23.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它有哪些职权?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负责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集体行使权力。成员大会以会议的形式行使权力,而不采取常设机构或者日常办公的方式。成员参加成员大会是法律赋予所有成员的权利,也是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原则的体现,  相似文献   

5.
2009年12月28日,玉环县岙里村村民林良德作为玉环县岙里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从县为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玉环首家以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此诞生。新登记成立的玉环县岙里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谷物、水果、蔬菜种植,成员7人,  相似文献   

6.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既包括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实体性法律制度,也包含通知、公告等程序性法律制度。因此,在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过程中,必须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合作社的财产及债权债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合作社成员利益和合作社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一方面。在合作社合并、分立时,要重点解决合并、分立后的债权债务的承继主体。  相似文献   

7.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损害合作社利益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损害合作社利益的违法行为包括:(一)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相似文献   

8.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一般由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组成。权力机构是指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是指合作社的理事长或理事会;监督机构是指合作社的拙行监事或监事会等。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同、经营的内容不同,设立的组织机构也并不完全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某些机构的设置不是强制性的,而是由合作社自己根据需要在章程中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9.
2010年7N3日星期六,是全世界合作社人的节日,也是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日。战友合作社国际合作节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3周年庆典大会在西安饭庄举行。战友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成员股东及关心支持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各界朋友共200多人参加了庆典。  相似文献   

10.
《当代农业》2009,(22):14-14
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组织机构设置有何规定?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相似文献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取的公积金应当用于哪些方面? 公积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巩固自身的财产基础,提高本组织的对外信用和预防意外亏损,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从利润中积存的资金。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这一条说明了合作社提取公积金的程序、方式和用途。  相似文献   

12.
《农家致富》2013,(7):53
江苏省沭阳县龙集镇读者田某来电:我是一个种粮大户,今年准备牵头成立合作社,最近要吸收一批社员。请问:国家对吸收合作社成员有何规定?答:《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  相似文献   

13.
合作社的核心价值应当是联合弱势群体,实现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正是基于此目标来设计相关制度的。但在实践中,这一核心价值并没有得到完全体现,在经济发达地区尤为如此。具体表现为两个问题:一是合作社内部的成员异质性和外部的政策环境不能够使其成员间的共同利益诉求得到体现。在合作社内部,往往会区分出老成员与新成员、出资成员与不出资成员、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公司成员与农民成员等,  相似文献   

14.
"一人一票"是合作社成员民主管理的鲜明特征,其初衷是保护农业生产者的个体利益,目的是防止资本集中损害民主;但合作社发展到今天,"一人一票"制初衷的优势正在逐渐消退,出现了成员"尽可能减少资本投入"等局限性。根据美国立法与判例对"一人一票"制解析,得出以下启示:"一人一票制"不是法律的强制规定。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制的重构设想:以"一人一票"为原则是保证合作社的民主基础;限制增加"一股一票"方式以平衡社员的权利责任关系;适度容许"一人零票"存在以解决合作社筹资难题。  相似文献   

15.
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年来,于2017年12月27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新法突出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保护,进一步规范了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强化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促进政策。新法更加强调对合作社中农民成员的利益保护,凸显了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合作社对小农户的引领作用。新法在对合作社的规范和促进两个方面,有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首先是合作社的规范发展问题。实践中,农民专  相似文献   

16.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间的共同利益是合作社建立与发展的核心机制,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无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筹建、设立、运行中,还是在合作社内外关系的处理时,都应当遵循维护成员共同利益这一基本原则。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与发展中,应当明确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不断探求多样化的共同利益实现途径,积极维护成员的共同利益诉求。  相似文献   

17.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从事与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成为合作社的组织成员。之所以允许合作社接纳组织成员,主要考虑是:农民属于弱势群体,受经济条件和文化水平的限制,对市场不够敏感,资金、技术缺乏,生产和销售信息不通畅,通过吸收组织成员,可以发挥它们的资金、市场和技术优势,提高合作社的经营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同时也方便生产资料的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增加农民的收入。对于组织成员来说,通过合作社,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稳定原料供应,促进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总之,合作社接纳组织成员,可以成为农民的靠山、企业的基石,从而实现各方的共赢。  相似文献   

18.
《农家致富》2013,(7):53
江苏省东台市许河镇读者黄某来电:本地养鸡农户较多,因此我想成立一个养鸡合作社,大家联合起来闯市场。请问:成立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答:《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有五名以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成员;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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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除农民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也可以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合作社中有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主要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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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致富》2013,(7):53
江苏省兴化市中圩乡读者胡某来电:今年本村成立了一个农地合作社,近期将召开会议确定组织机构。请问: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应怎么产生?答:《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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