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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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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卓 《中国畜牧业》2014,(17):61-62
<正>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的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  相似文献   

2.
一、《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名称问题《动物防疫合格证》从本质上来讲 ,它是一项行政许可类的证书 ,它是对申请人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允许其开业经营的一种资质的核准 ,而不应是对申请人的动物防疫状况是否合格的一种证明。目前《动物防疫合格证》中的“合格”一词不贴切 ,不能真实地反映这个证书的性质 ,而且“合格”一词只能说明静态的状况 ,而不能说明动态过程的状况 ,也就是说它只能证明申请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是在某个时刻 ,不能代表其在经营期限整个阶段都是合格的 ,使用《动物防疫合格证》这一名称容易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相似文献   

3.
正笔者在基层工作多年,深感基层动物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在执法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难题,现说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一、《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批与发放《动物防疫法》第20条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问题。根据这条规定,只要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附具的相关材料经兽医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兽医主管部门就必须发给《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如果该场建设得不合格呢怎么办?兽医主管部门是不是要把已经发出去的《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收回来,如果收回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因为《动物防疫法》规定:审查材料合格即发给《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可没有规定建设  相似文献   

4.
为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更好地服务于动物饲养和畜产品经营、销售、加工者,我市立足实际,制定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办法》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审批表。县级监督所统一申请,市级监督所审核动物防疫条件,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盖章。“一证一档”,电脑统一打印,从而规范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发放管理程序,保证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的严肃性,有力促进了动检及监督工作的开展。我市的具体做法如下:1 宣传发动工作 每年的《动物防疫法》宣传日到来之际,我们就制作大量的横街条幅、标语张贴在闹市区。积极宣传防疫。检疫…  相似文献   

5.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自1985年国务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颁布至今,我国开始逐步探索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制度,历经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兽医卫生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四个时期。2010年1月21日,  相似文献   

6.
在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工作中,我市从办好管好《动物防疫合格证》着手,对加工经营户、养殖场、定点屠场办证之前认真审核其动物防疫条件,办证之后加强监督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现把我市的做法与体会介绍如下:1宣传工作 我市把每年的3月份定为宣传月,宣传《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防疫检疫知识,宣传《动物防疫合格证》等证件的审核办理办法,现场解答广大群众及经营者的有关问题,为顺利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打好基础。2认真做好《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办理工作 根据柳州市的具体情况制订了“柳州市《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管理办…  相似文献   

7.
《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审核发证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一项行政许可权力 ,依法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也是管理相对人享有的一项合法权益。《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发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授权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活动的场所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此举是颁布《动物防疫合格证》的重要前提。因此 ,切实做好发证前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是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但是 ,在现实工作中 ,对发证前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重视程度不够 ,存在许多漏洞 ,具体表…  相似文献   

8.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措施之一。自1985年国务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颁布以来,我国开始逐步探索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制度,历经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兽医卫生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个时期。  相似文献   

9.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自1985年国务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颁布至今,我国开始逐步探索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制度,历经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兽医卫生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个时期.  相似文献   

10.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广州市牲畜检疫规定》,广州市对专门从事牲畜产品的生产、屠宰、加工、储存、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管理制度。即必须向所在地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申领登记,领取《动物防疫合格证》,凭证向工商行...  相似文献   

11.
《动物防疫合格证》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下发的一种有效的法律凭证 ,起到动物防疫监督作用。宾馆、饭店、餐馆作为肉品加工、购销的经营者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能否对其监督检查并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这一问题 ,近几年来 ,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因向宾馆、饭店、餐馆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而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推上被告席 ,打起“行政官司”的案件也时有报道。那么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是否可向宾馆、饭店、餐馆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呢 ?笔者认为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对上述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并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其依据如…  相似文献   

12.
《动物防疫合格证》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享有出证职权的监督员、检疫员,依法对动物饲养和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以及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颁发的法律证明,是动物防疫相对管理人依法取得防疫合格的有效凭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发放,是规范动物防疫工作的客观要求,而这项工作多年来在该县却难以实施,不得不引起深思。  相似文献   

13.
《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发放 ,是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 ;同时《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申领、检查验收、审核发放等一系列手续的办理 ,是宣传《动物防疫法》的最佳途径。杭州市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在几年的实践中 ,通过法制化管理 ,摸索出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办法 ,拓宽了动物防疫监督范围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工作中同时发现 ,如何更科学、合理地加强《动物防疫合格证》管理 ,确定该证的发放、管理重点值得进一步探讨 ,现结合工作实际 ,谈一些体会 :1监督管理法制化2000年 ,杭州市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共发证2526份 ,其…  相似文献   

14.
近两年来 ,我市动物防检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规 ,加强了对《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管理 ,制定了《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管理办法》 ,在办证工作的实施中 ,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全市3216家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养殖、屠宰、加工、收购、销售、仓贮、中转以及以皮、毛、骨、角为原料进行初加工的单位和个人核发了《动物防疫合格证》。由于办证前 ,严格审核、认真把关 ,使我市近年来 ,未发生一起已办理过《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场点被查封或吊销证照的事件 ,反而使几家肉制品加工厂 (点 ) ,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 ,其肉类制品如“佳…  相似文献   

15.
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是我国动物防疫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它赋予从事动物防疫管理人员执法的权利。因此,明确并把握《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法律效力,对健全和完善《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管理制度,依法颁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动物防疫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颁发是一种政府行政许可行为,是管理人员获准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法律凭证,必须是依据个人、组织的申请,再由国家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一经颁发,即具有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6.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应用的日趋普及,各类应用软件应运而生。《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发放和管理作为兽医卫生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加强兽医卫生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发挥高科技优势,减少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我们从实际工作出发,成功开发了一个适合各级对个人有发证职能的机构使用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数据库管理系统,该系统在区内目前是唯一的一个版本。使我市在全区率先将《动物防疫合格证》实现电脑化管理。现介绍如下。1 硬件与软件80386以上微机,2M内存,VGA单显和足够的硬盘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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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间或省内公路上设立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肩负着经公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任务 ,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查证验物 ,对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者依发处理 ,实施补检、重检 ,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即 :《出具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具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简称“二证”)。但本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如在出具“二证”的基础上还要出具某种疫病非疫区证明、动物免疫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甚至出具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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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笔者在基层工作多年,深感基层动物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在执法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难题,现说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一、《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批与发放《动物防疫法》第20条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问题。根据这条规定,只要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附具的相关材料经兽医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兽医主管部门就必须发给《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如果该场建设得不合格呢怎么办?兽医主管部门是不是要把已经发出去的《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收回来,如果收回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因为《动物防疫法》规定:审查材料合格即发给《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可没有规定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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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中,经常遇到长途贩运户向我们索要《动物防疫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但青海省对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环节未实行《合格证》制度。据贩运户反映,外省有的公路动检站向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贩运户查验《出县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三证外,还索要《合格证》。根据贩  相似文献   

20.
审批<动物防疫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动物防疫法>授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一项行政许可权力,同时也是动物饲养、经营、屠宰场(户)依法享有的一项合法权益.由于动物防疫相对人在申办其相关营业执照时申报<合格证>是第一步(即前置性).因此,要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审批<合格证>时必须做到"简便快捷、规范有序、严格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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