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养猪》2003,(4):2-2
第265号为进一步做好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加强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确保出口禽肉质量卫生安全,是提高我国畜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出口肉禽饲养环节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二、出口肉禽养殖场(户)使用的兽药(含饲料药物添加剂),应首选已取得《兽药GMP合格证》企业(车间)生产的产品,严格遵守国家兽药使用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第22号令)规定的兽药产品,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2002年农业部第…  相似文献   

2.
蛋鸡饲养所用兽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所用兽药应产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列出的盐酸克伦特罗等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  相似文献   

3.
为加强兽药经营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印制了《兽药经营许可证》,现将样张发给你们,并就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中国兽药杂志》2004,38(11):27-27
根据《进口兽药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农业部于2004年9月4日发布第406号公告,批准罗曼动物保健国际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注册,并核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发布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批准香港施雅美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6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品种见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并核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该产品的监督检验按我部已发布的同品种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执行。  相似文献   

5.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据调查,在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对兽药法律规定的了解程度呈依次递减状况,在兽药生产——经营——使用链条的终端,兽药使用单位和个人对兽药使用的技术性规定均比较熟悉,而对兽药使用的法律规定则不了解或了解得不清楚,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违法使用兽药的情况屡有发生,而且已影响到动物疫病防治效果和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为此,有必要加强兽药使用法律规定的学习与宣传,以促进兽药使用法律秩序的建立与完善。以下对兽药使用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做一简要概述。  相似文献   

6.
《中国兽药杂志》2005,39(3):27-27
为加强兽药生产管理,规范兽药生产活动,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于2005年1月18日发布农业部公告第452号,公告换发《兽药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  相似文献   

7.
《饲料研究》2003,(7):44-44
我国首次进口外国企业生产、经营的兽药时 ,出售兽药的外国企业必须向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检验 ,并提供该兽药的全部资料和出口国 (地区 )批准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文件 ,经检验、审查、证明安全有效 ,发给《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只对该证载明的兽药品种和生产企业有效。《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有效期 5年。如继续在中国销售 ,应于期满前 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再注册。农业部定期公布外国企业已办理注册的兽药品种目录。凡取得《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的兽药品种 ,进口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  相似文献   

8.
《贵州畜牧兽医》2004,28(4):42-46
2004年4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04号国务院令,颁布《兽药管理条例》。《条例》共分九章七十五条,分别为总则,新兽药研制,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兽药进出口,兽药使用,兽药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和具体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兽药储备制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紧急调用国家储备的兽药;必要时,也可以调用国家储备以外的兽药。另外,《条例》还建立了新兽药研制管理和安全监测制度。根据《条例》规定,研制新兽药,应当具有与研制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和措施。研制新兽药,还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在兽药生产、经营方面,《条例》也规定了相应的准入条件。符合这些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相应的地方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条例》将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根据《进口兽药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农业部批准美国礼来大药厂等6家企业的13种兽药产品在我国注册或再注册,并核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品种见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并于2002年8月2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17号公告进行公布。以上产品的监督检验按农业部发布的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执行。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兽药名称生产厂家许可证号有效期限泰乐菌素注射液原料美国礼来大药厂(2002)外兽药2002.8~TYLOSINPHOSPHATEFORINJECTIONELILILLYANDCOMPANYU.S.A准字57号2007.7泰乐菌素注射液5%,10%,20%TYLOSINI…  相似文献   

10.
兽药行业作为关系公共安全的一项行业,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高。目前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主要采取事前监管的方式,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如《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这在《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但相对来说审批程序复杂,取得准人资格不易。《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将会给兽药的监管带来较为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广东饲料》2002,11(2):12-13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农业部公告第176号),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  相似文献   

12.
《猪业科学》2012,29(12)
为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品种的安全评价工作,并于2012年10月31日发布公告(第1845号),将质量不可控、毒副作用大、  相似文献   

13.
<正>我国兽药GMP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实施的。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管理规范》和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等有关规定,截至2006年7月1日,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必须达到兽药GMP认证,未达到的将被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不准再进行  相似文献   

14.
为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畜禽水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专家对历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规范》等标准中的71种兽药品种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鉴于甘汞等48种产品不同程度存在毒性大、疗效  相似文献   

15.
《中国动物保健》2010,(1):111-112
2009年11月9日,我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农(兽药)罚[2009]12号),对潍坊市百利兽药有限公司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生产劣兽药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吊销了该公司的《兽药生产许可证》([2006]兽药生产证字15148号)。根据《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现注销潍坊市百利兽药有限公司已取得的15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相似文献   

16.
黄珏 《北方牧业》2006,(19):8-8
<正> 随着畜牧业和兽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兽药流通环节目前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不够规范,缺乏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在硬件设施方面不能满足兽药经营的要求,市场上假劣兽药时有出现,损害了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原有制度对兽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原则,没有就休药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等作出规定,难以保障安全用药。三是对兽药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措施不完善,近年来动物源性食品兽药残留超标现象比较严重,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我国动物性产品的出口。为此,国务院适时修订并颁布实施了新的《兽药管理条例》。新的《兽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经营兽药的企业应符合《兽药  相似文献   

17.
《新疆畜牧业》2007,(3):1-1
新疆佳宁八四消毒制品有限公司,在2005年12月经国家农业部按《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审核并通过了企业GMP认证,2006年国家农业部颁布发了《兽药GMP证书》(2006)兽药GMP证字416号、《兽药生产许可证》(2006)兽药生产证字31004号。  相似文献   

18.
《新疆畜牧业》2006,(5):24-24
新疆佳宁八四消毒制品有限公司,在2005年12月经国家农业部按《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审核并通过了企业GMP认证,2006年国家农业部颁布发了《兽药GMP证书》(2006)兽药GMP证字416号、《兽药生产许可锄(2006)兽药生产证字31004号。  相似文献   

19.
兽药经营的质量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兽药经营质量控制,也叫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即对兽药经营中的人员、场地、采购和保管、运输、销售等环节,依据《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达到保证兽药质量和药效安全的目的。重新修订后的《条例》自200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条例》中对兽药经营企业(者)应具备的条件、要遵守的制度和承担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中国动物保健》2010,(1):110-110
2009年11月9日,我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农(兽药)罚[2009]11号),对山东启发药业有限公司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生产劣兽药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吊销了该公司的《兽药生产许可证》((2006]兽药生产证字15179号)。根据《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现注销山东启发药业有限公司已取得的19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