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我国目前统一使用的动物防疫证照是由农业部设计并监制的。检疫证明共5种,即《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相似文献   

2.
<正>为了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要求,农业部要求各地动检部门自2011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伴随动物检疫工作的快速发展和面临的新形势,新版检疫合格证明相对老版检疫证明,有了很大变动,弥补了旧版检疫合格证明一些不足,更具科学性和权威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新版检疫合格证明的一些体会介绍如下,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业部制定了新的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  相似文献   

4.
《动物保健》2010,(11):20-20
为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制定了《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并于2010年11月2日印发各地。  相似文献   

5.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发布实施以来,辽宁省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断强化检疫证明管理,为控制动物疫病流行,保证畜牧业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做出了贡献。据笔者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以来,全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发放数量连续4年超过10万本,4年累计发放491118本。在加强检疫证明管理的工作上,除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之外,笔者认为还应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相似文献   

6.
目前,在我国的动检工作中使用的检疫证明有5种.即《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用于县境内交易、运输的动物.此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动物畜主。  相似文献   

7.
动物检疫证明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并经过检疫合格后所出具的法定证明。在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过程中检疫证明的用量较大、使用频繁、书写严格,可见动物检疫证明在动物检疫和监督中占有重要的位置。目前,我国使用的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证明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五种,另外还有《非疫区证明》。  相似文献   

8.
动物检疫证书是证明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惟一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明,作为《动物防疫法》所规定的标准文书,它具有真实性,严肃性,惟一性及不可替代性。现行动物检疫证书一般指是《产地动物检疫证明》,《出县境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自《动物防疫法》公布实施以来,动物检疫证书的格式也相应作了调整,新版的证书已经使用八年了,笔者在多年实践中,发现这些证书的填写仍然有很多不甚规范之处。本文试着将检疫证书的几个关键内容的法律意义进行分析,并和广大同仁一起探讨。根据内容的性质来区分,我们把填写项目分为不…  相似文献   

9.
《吉林畜牧兽医》2012,33(1):10-11
为规范犬、猫和兔的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制定了《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和《兔产地检疫规程》,具体内容如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犬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检疫记录和防护要求。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犬的产地检疫。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分别是《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它们是动物检疫员依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过检疫合格后出具的证明,也是经营者运输、屠宰动物和经营加工动物产品重要法律凭证。  相似文献   

11.
动物检疫证明是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的法律凭证,也是动物检疫员实施检疫结果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员实施检疫必须按照检疫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同时也明确了动物检疫员对检疫结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农业部《兽医卫生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规定,动物检疫员在出具检疫证明的时候,在检疫证明上要签署自己名字,以示对检疫结果负责,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非检疫人员出证而签署检疫员的名字,盖章或者盖编号代替签名,冒充、代替检疫员签名的不规范行为,甚至伪造假检疫证明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为了避免此类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检疫监督工作秩序,我们实行了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签名备案制度,对规范动物检疫证明的出具,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2.
《动物检疫》2010,(6):1-1
为规范生猪、反刍动物、家禽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制定了姓猪产地检疫规程》、(皈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于2010年4月26日生效。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4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4.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法定检疫书证,是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依据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程检疫合格后,依法出具的法律凭证。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于2011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面实施,对现行的检疫管理和检疫操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所谓动物防疫证照,它包括《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等。动物防疫证照是货主合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法律依据,也是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监督货主所经营动物合法的重要凭证。依据有关规定,各省在主要省际公路干线设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消毒站,主要查验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三证一标(即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及动物免疫耳标)”和消毒工作。笔者从事312国道陕西商南段过境动物及动…  相似文献   

16.
1案件发现和处理 2004年10月25日,唐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收到相邻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转来的一份动物检疫证明,经查《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号码是76900922,《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号码是54846501,出证动物检疫员是徐某某,出证日期是2004年10月16日。根据动物检疫证明支领审核登记册,查明这两种检疫证明是某县动物检疫站于2004年9月20日支领的,通过对《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使用存根核对,发现检疫证明上下联检疫动物(生猪)的数量不符,上联检疫数量是8头,下联检疫数量是26头,经进一步核实,动物检疫员徐某共使用《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4本,其中有47张存在动物检疫数量不符;检疫证明一联共检疫生猪417头。二联检疫生猪1045头,相差628头。经调查核实动物检疫员徐某某承认了涂改动物检疫证明,造成上下联检疫数量不符,从中贪污检疫费违法事实。  相似文献   

17.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脏器、脂、头、蹄、血液、筋等,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1、货主在5天内提供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来自非封锁区的证明;2、经外观检查无病变、无腐败变质;3、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按照违反“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18.
动物防疫监督是一项细致而又复杂的工作。查证验证就是其中重要一项。我们区域所使用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要求动物必须来自非疫区,免疫在有效期内,并经群体和个体临床健康检查合格。如:猪牛羊等必须具备合格的免疫标识。  相似文献   

19.
动物屠宰检疫验讫印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8条,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后加盖的法定检疫验讫标志。是畜货主出售、运输动物产品的凭证。正确使用验讫印章是保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各项制度的重要手段之一。1明确动物屠宰检疫验讫印章的法律功能和地位2000年2月18日,经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业部发出《关于检疫验讫(印章)标志是否属于检疫证明的复函》中明确规定,检疫证书、检疫验讫(印章)标志都是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二者的法律功能是相同的。检疫证明是以“纸制”文件的形…  相似文献   

20.
《北方牧业》2010,(3):31-31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4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