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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农民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农业综合经营效益。作为有机旱作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主体的阳高县迎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响应山西省农业“特”“优”战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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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的中央和湖北省委一号文件明确要求: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紧迫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措施,是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职责所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4月30日上午,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视频会,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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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与农用运输车》2013,(2)
<正>今年初,"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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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由于其形式是“家庭”,这种经营主体多年来还未得到社会强音支持.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1号文件中出现,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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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机合作社既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又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农机合作社发展机制,加快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对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主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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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月20日,安陆市引进上市企业建立的湖北首家"隆平高科农易科技安陆农业服务中心"举办了"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全程技术服务联合体合作签约研讨会",隆平高科总裁助理、隆平高科农易科技董事长范小兵、安陆市副市长叶雄等领导及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40余人参加活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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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战略部署。2014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把"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列为今年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提出"要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加农民务农收入,鼓励发展、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为今后的农村、农业工作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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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19年中央财政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日前发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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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以解决好怎么种地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企业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新的实现形式,能适应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需求,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持久的制度活力。作为有机旱作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主体的五寨县永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走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道路,全面聚焦土豆产业质量提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