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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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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保证兽药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兽药使用活动。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条兽药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严格执行兽药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兽药安全使用承担主体责任。第四条兽药使用单位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兽药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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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 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相似文献   

3.
在食品安全成为人们及整个社会关心和关注的重大问题的今天,影响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关口——畜禽养殖生产环节,就显得特别的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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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改善产地条件,保障产地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产品产地,是指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生产的相关区域.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产地安全,是指农产品产地的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等符合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要求.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产地安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产地的划分和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6.
《新疆畜牧业》2005,(2):20-2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第三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五条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及质量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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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业经2012年6月13日农业部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 2012年8月14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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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9号主席令,公布该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定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法共分8章56条,分别是总则、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章节。细读全文,深切感受到与养蜂生产和蜂产品质量的直接关联。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涵盖蜂产品质量安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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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牧业》2005,(19):10-10
<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兽药的安全、有效和质量,规范兽药研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兽药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新兽药研制管理工作,对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含国内尚未发现的新病原微生物)、属于生物制品的新兽药临床试验进行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他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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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禽业导刊》2003,20(22):40-40
第一条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选定、委托和管理工作,保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依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具备法定检测资格,自愿承担无公害农产品检验任务,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委托的机构。第三条中心依据本办法对检测机构进行选定、委托和管理。第四条申请承担无公害农产品检验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国家计量认证;(二)认可资格和授权检验范围应当满足无公害农产品检验的需要;(三)有长期从事农产品质量检验的专业队伍和工作经验。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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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饲料》2006,15(4):3-6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三章农产品产地第四章农产品生产第五章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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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三章农产品产地第四章农产品生产第五章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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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畜牧业》2011,(10):4-8
(2011年7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活动,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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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检疫》2004,21(12):1-2,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录由农业部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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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畜牧兽医》2004,(11):40-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录由农业部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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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检疫》2006,23(9):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标识是指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耳标、电子标签、脚环以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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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标识是指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耳标、电子标签、脚环以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相似文献   

18.
《江西饲料》2006,(4):34-3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标识是指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耳标、电子标签、脚环以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业经2012年6月13日农业部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韩长赋2012年8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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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0号《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业经2004年7月14日农业部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杜青林二OO四年八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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