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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作物种子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它是种子使用者直接了解种子来源和种子质量的法律依据。为明确质量信息,明示质量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签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以下简称《标签通则》),对农作物种子标签的标注内容、制作要求和监督管理都做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
种子标签是保证种子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生产商对种子质量的承诺和使用者选择品种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对种子标签的制作内容、处罚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王群  姜婷 《种子世界》2009,(1):11-11
200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作为立法的根本宗旨,并确立了多项种子质量管理制度作为落实这一宗旨的具体措施。其中,种子标签真实制度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继《种子法》之后,国家于2001年发布的《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06年发布的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GB20464—2006《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以下简称《标签通则》),对种子标签的标注内容、制作要求的原则性规定做出了具体要求和技术规范。  相似文献   

4.
唐淑梅 《种子科技》2008,26(3):34-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销售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并附有标签。标签是种子质量信息的重要载体,种子质量、产地、经销商、种子性状等要素都应标注清楚。种子标签标注得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种子批的内在状态。这对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都非常重要。2006年农业部出台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以下简称《标签通则》),进一步细化了标签的内容,使种子标签在行政规章和技术范围内成为一种真实的制度。目前,在实际操作中还很不规范,达不到《标签通则》中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实施,使真实标签制度代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的质量合格证制度。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的种业发展历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无疑是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而从种子质量管理角度来看,它同时也是我国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制度诞生的一个重要标志。《种子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销售种子应当附有标签。  相似文献   

7.
种子标签标注真实与规范的有关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农作物种子标签标注质量不真实和标注信息不规范.是容易混淆的性质和责任都不同的两个问题。实践中.常因不能正确区分这两个问题。造成种子企业承担非法责任。为了帮助种子企业正确标注种子标签,明示质量信息和责任。根据遇到的实际案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签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以下简称《标签通则》)等有关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的规定.就种子标签标注质量不真实和标注信息不规范问题,谈谈个人意见。  相似文献   

8.
张爱华 《种子世界》2010,(11):13-13
<正>1种子标签存在的问题农作物种子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部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它是种子使用者直接了解种子来源和种子质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8年多了,标签违法  相似文献   

9.
何建永  赵栓刚 《种子科技》2002,20(5):272-27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销售的种子应附有标签。为此 ,农业部又制定了《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推行种子标签制 ,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搞好种子管理提供了必要依据。1 种子标签应标注的内容1.1 什么是种子标签 ?《种子法》明确指出 ,种子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1.2 种子标签应标注什么内容 ?《种子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的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销售进口种子的,应当附有中文标签,销售转基因植物品种种子的,必须用明显的文字标注,并应当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加强种子市场检查力度,规范标签管理和市场经营秩序。  相似文献   

11.
徐艳  盛焕银 《种子世界》2009,(10):15-16
1常见的违法行为 1.1经营假种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并考虑日常术语,对假种子进行界定,包括以下5种情形:(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的。(2)以此种种子冒充他种种子的。(3)种子类别与标签标注不符的。(4)品种与标签标注不符的。  相似文献   

12.
《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并附有标签,即通过《种子法》用标签标注质量的方法取代了原来的《种子质量合格证》。随着《种子法》的贯彻实施,种子的包装、标签已深入人心,种子包装标签也成了执法检查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但在市场检查中普遍存在于种子包装标签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应引起种子管理部门、种子企业和种子使用者的注意。  相似文献   

13.
朱新明 《种子科技》2003,21(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一年来,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以法治种,推动种子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种子法》的某些条款还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和对种子质量问题难以追究的问题。酒泉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有效地贯彻实施《种子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就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谈谈我们的对策与作法。1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几种情况《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  相似文献   

14.
浅谈种子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以来,贯彻深入执行《种子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种子市场检查管理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通过执行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发现种子市场上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违法经营未审定农作物品种,种子标签、种子经营档案制作不规范,拆包销售等问题,影响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5.
胡燕 《种子科技》2008,26(2):27-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使种子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但是,当前种子市场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品种多而杂、未审先推、种子包装标签不合规定、生产经营档案不健全等。这些问题在《种子法》规定的四种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中表现尤为突出。随着种子市场的开放,不办证经营者队伍发展很快,城区、乡镇、村级种子代销点随处可见。这些个体经营者在资质上没有任何条件规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文化、道德、专业技术)普遍较低,根本不具备经营种子的最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6.
石敬彩  袁淑荣 《种子》2003,(2):97-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对种子标签标识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行事,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推行种子标签制度,对保护种子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搞好种子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持,同时,对商家也起到宣传介绍自己产品的广告作用.  相似文献   

17.
种子标签真实性制度代替种子质量合格证制度,是《种子法》确定的一项根本性的制度变化。国家强制性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以下简称标签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标志着种子标签真实性制度进入更加规范实施的新阶段。标签标准自2006年11月1日实施以来,有效地规范了农作物种子标签的标注、制作与使用行为。目前由于对标签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五条及《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的内容包含种子质量指标;同时《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种子质量指标的内容:质量指标是指生产商承诺的质量指标,按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指标标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某些作物种子质量有其他指标要求的,应当加注。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销售的种子应附有标签。"为此,农业部又制定了《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签管理办法》)。推行种子标签制,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搞好种子管理提供了必要依据。  相似文献   

20.
罗节  张晓东  梁雄  谭斌  王波 《种子》2006,25(12):106-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5年来,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使我县种子市场进一步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种子市场进一步放开,地区垄断被打破,技术型、资本型龙头企业正在主导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二是种子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逐步增强,无证经营和大案要案明显减少;三是种子质量大幅度提高;四是种子包装、标签逐步规范;五是种子经营正在由过去的单纯买卖向种子与技术的配套服务发展。但是,我县种子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品种多而杂,未审先推、种子标签不合规定、经营档案不健全等。针对这些情况,对今后我县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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