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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实施《行政诉讼法》,特别是林业部发布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程序》以后,我区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对自治区林业厅所属天山西部林业局、阿尔泰山林业局及天山中东部各林场所管辖的重点国有林区林业行政处罚管辖权问题意见不一,发生争议。天山西部林业局、阿尔泰山林业局及天西中东部各林场依据《森林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求授权管辖林区的的林业行政处罚权。在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此问题未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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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对我国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定位时,大家通常认为,森林公安机关既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林业主管部门中的一支重要执法力量。据此法律定位,森林公安机关拥有行政处罚权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对于森林公安机关拥有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和其行政处罚权的内容,大家却很少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而事实上这两方面内容涉及到森林公安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否合法及其具体范围,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详加考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是当前我国有关行政处罚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包含了行政处罚的一般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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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各项具体程序,是正确作出林业行政处罚的关键。只有严格地按程序规范办理,并作出正确的处理决定,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一、林业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适用,是指行政处罚的具体应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才能依法决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处以行政处罚,这是将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处罚原则、形式、方法具体运用到各种林业行政违法案件中的准绳。(-)行政处罚必须以认定行政管理相对人是否违法为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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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林业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简易程序是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三个基本类型之一,是在一般程序基础上的简化。以《行政处罚法》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依据,充分、恰当地运用简易程序来实施行政处罚,能够迅速、简便地处理林业行政案件,充分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效率。 林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21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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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机关在办理涉林行政案件时,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森林公安机关究竟可以办理哪些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像铁路、航空等治安案件那样,专门规定涉林治安案件的种类?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砍他人林木、故意毁坏种苗或林木、失火烧毁森林或林木之类的行政处罚案件,是作为治安案件办理还是作为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如此等等。要弄清以上问题,我们必须追根溯源地来分析森林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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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海南省各市县森林公安机关现行管理体制为基础,从机构和职能设置、行政处罚权限、行政处罚委托等方面分析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现状,谨以促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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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日,国家林业局局长令第4号公布的《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以下简称《听证规则》)共6章38条,于2002年12月15日起施行。这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林业行政处罚程序,保障林业主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地实施林业行政处罚,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林业跨越式发展和林业“五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1.听证程序及意义听证,是一个法律术语,就是行政机关在作出不利的决定时,必须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这是源于以英美等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的一个重要原则,即自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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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林业法律法规赋予林业行政机关在一定范围内依法决定具体行为幅度的一种权力,本意是促进林业行政处罚更为客观、公正。但因主体、客体等多方面的因素,使得如何正当合理利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很难把握。该文从法理学、行政处罚法、行政法、制度、队伍建设等多个角度,讨论了如何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客观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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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森林公安既有公安执法职权,又有林业行政处罚执法职权,因此在执法工作中,森林公安民警可以使用两种执法证件,即:人民警察证件、林业行政执法证件。前者供人民警察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时证明执法人资格使用,而后者只适用于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这是因为国家林业局在《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中明确规定,森林公安执法民警在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持有国家林业局统一核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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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是林业建设的主体,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发展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森林保护,加快林业发展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在当前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加快林业发展必须坚持依法治林,依法治林是加快林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一、依法治林是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的根本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这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随着《森林法》的颁布,国家相继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行政处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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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案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了各山区林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派驻性质,明确了职责,但是各山区杖场属于企业性质,不是独立的组织,长期以来承担着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的职责,尽管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执法机构,具备了一定的执法能力,但是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天符合委托的条件。林政执法人员属企业编制的现状,使得执法主体资格遭到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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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自1988年3月15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违反森林防火管理行为可能招致两种性质的行政处罚——林业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其中,违反第三十二条的行为,应当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违反森林防火管理应当处以拘留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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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是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林业行政执法活动结果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林业行政执法活动的结论和文字的凭证。林业行政执法活动都是由一系列的法律文书组成的,因此,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又是检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尺度。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对于林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特点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具有合法性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必须依法制作,这是由它的自身特点决定的。首先,处罚文书的制作者必须具有法律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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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18条、第19条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该规定第35条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