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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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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新明 《种子科技》2003,21(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一年来,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以法治种,推动种子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种子法》的某些条款还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和对种子质量问题难以追究的问题。酒泉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有效地贯彻实施《种子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就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谈谈我们的对策与作法。1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几种情况《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农业生产用种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农民用种安全程度不断上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子市场格局已基本形成。但种子事故、质量纠纷、种子案件还时有发生,销售未审定品种、质量不达标、包装不规范、品种越区种植、虚假广告宣传、品种侵权等问题依然存在。  相似文献   

3.
浅谈种子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以来,贯彻深入执行《种子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种子市场检查管理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通过执行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发现种子市场上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违法经营未审定农作物品种,种子标签、种子经营档案制作不规范,拆包销售等问题,影响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4.
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是科技兴农的载体。种子质量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种子质量管理工作是强化农业生产的基础性工作,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种子市场进一步放开,中国种子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全面开放已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种子产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一阶段。在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治种,搞好种子市场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民增收,成为摆在种子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是广大种子管理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依法治种的新阶段。《种子法》的实施,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农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种子法》实施的有关情况作一专题发言。……  相似文献   

7.
王秋 《种子世界》2006,(6):12-13
种子加工是种子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种子质量和科技含量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实现种子商品化、标准化、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标志着我国种子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搞好种子加工、包衣推广工作,提高种子质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收,成为我国种子加工工作者的一项新的课题。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种子市场全面放开,企业竞争日趋激烈,这本是一剂提高种子质量,增强种子企业服务意识的良药,但一些种子公司或个人利用《种子法》没有明令禁止多家委托这一空子大做文章。从近年来种子市场综合反映来看,多家委托销售种子有以下弊端:  相似文献   

9.
县级种子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的主体。《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的24个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种子法》关于“种子管理与生产、经营必须彻底分开”的要求,对种子管理和生产、经营机构进行了调整,已初步建立起符合《种子法》要求的种子执法机构。在机构上,18个县(市)采取委托种子管理站进行种子行政管理或依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来管理的方式,种子执法机构已全部完成分设,其中属单一种子执法机构的8个,占总数的44%,属综合执法性质的10个,占总数的56%。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射阳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了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减少了种子事故的发生,加快了新品种的推广,促进了粮棉油单产和品质的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该县种子管理和种子市场也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  相似文献   

11.
<正>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的质量直接关系农业生产的安全,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我区总耕地面积3.2万hm2,种子行业无疑对投资和就业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正式实施,改变了房山区种子市场独家经营的  相似文献   

12.
胡百生 《种子科技》2012,30(9):23-24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出台和:种子市场的放开搞活,种子经销网点急剧增多。为确保元江县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种子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种子市场现状,认真组织开展种子法律、法规及安全购种常识的宣传、培训和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县种子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相似文献   

13.
李明明 《种子》2003,(5):123-123
198 9年国务院颁布了《种子管理条例》,1991年农业部颁布了《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实施细则》,使我国的种子工作进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我国继《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后的第三部农业法律 ,也是第一部关于种子的专门立法。《种子法》是我国种业市场的行为指南 ,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已进入依法治种、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时代。因此 ,大力宣传《种子法》,同时建立和完善执法体系 ,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促进生产和经营体制改革 ,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 WTO的需要。《种子法》的颁布实施 ,为种…  相似文献   

14.
陈梅香 《种子》2002,(5):75-77
种子是一种特殊商品 ,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好坏是直接关系到农民收入增减的问题。过去由于实行种子专营 ,种子质量出现问题由种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 ,种子市场的全面开放 ,种子经营由一家专营变为多元化经营 ,种子市场散、乱、杂的现象即显得尤为突出 ,因而对农业生产的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种子市场管理亟待强化。笔者通过对 2 0 0 2年入春以来种子市场情况调查 ,就今后强化种子市场管理的措施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与同仁探讨。1 《种子法》实施后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1 .1 种子经营市场不规范 …  相似文献   

15.
种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的丰歉、农民的增收、农村社会的稳定。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把种子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对保护和合理利用种子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杨广 《种子世界》2007,(10):7-8
种子是农业、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种子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农民的生活及收入,关系到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关系到农业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种子、种苗产业的发展,对于农业、林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辨规定,我国对主要农作物和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2001年,农业部公布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低劣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务院[2006]国办发40号文件的贯彻执行,种子管理完成了政企分开,经营职能剥离,履行种子管理职责,如何对种子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和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现结合转县章际谈谈、相滞看法.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的种业发展历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无疑是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而从种子质量管理角度来看,它同时也是我国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制度诞生的一个重要标志。《种子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销售种子应当附有标签。  相似文献   

19.
武焕青 《种子科技》2003,21(6):336-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种子法制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种子产业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它对于依法治种、以法兴种必将产生巨大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种子法》实施两年来,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现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肤浅的看法,供广大同仁商讨。1问题1.1站司分设,并未改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真实局面《种子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种子的行政主管部门与…  相似文献   

20.
邹德荣 《种子科技》2012,30(6):10-12
种子是一个不可替代的重要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好坏、种子的真假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及农村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的实施,国有种子企业脱钩改制已全面完成。以农业科研、院校及民营种子企业为主体的种子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以农业行政区域划分的经营格局已被打破,以品种适应性、优质高产划分区域的市场正逐步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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