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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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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权,即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包括处理权(如采伐权、采集权、流转权、抵押权等)、收益权(如补偿权等),以及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性权利.林权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林业发展的根本和林区秩序稳定的关键.  相似文献   

2.
《云南林业》2005,26(6):2-2
近年来,随着神州大地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我省的林权制度改革已进入了一个千帆待发的重要时期。林权,是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的简称,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林权是林业工作的基础和核心。林权制度改革,事关林业建设发展的成败。我省是全国重点林  相似文献   

3.
我国林权主体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权主体就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依法享有林权的权利人。作为林权的享有者和构成要素之一,林权主体必须明确,否则,林权归属就无从谈起,林权也就无法称其权利了。因此,分析研究林权主体,对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具有现实意义。我国对林权主体的规定主要散见于多部单行法律条文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这里确认的林权主体为“公民”、“集体”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这里确认的林权主体为“国家”、“集体”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包括林地在内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  相似文献   

4.
我国林权有关问题评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回顾了我国林权立法的历程,对林权含义进行了剖析。分析了林地使用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联系和区别,指出在定义林权时,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与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并列,作为林权内容是适宜的;提出了“林权属于物权,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属于自物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与林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为了加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管理,我国实行林权登记制度。从目前立法情况来看,林权登记制度主要由《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来规定,林权登记主要由林业法来调整。  相似文献   

6.
探讨林权的法律特征,对于正确界定林权内涵,准确把握林权本质具有重要意义。一、客体的独特性森林、林木和林地是林权客体,已被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确认。例如《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条就将处理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规定为林权争议。森林、林木和林地与其他权利客体相比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一是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不动产,二是存在自然生长变化的现象。  相似文献   

7.
林权争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或权益的归属发生的争执或异议。一般是指权利人对其享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时.因受他方干涉而发生的民事纠纷.林权争议一般时间跨度长.牵扯面广.涉及人员众多.如不及时解决纠纷.不仅造成森林的破坏.影响林业生产秩序.甚至会造成人身伤亡、危害极大.  相似文献   

8.
林权争议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或权益的归属发生的争执或异议。一般指权利人对其享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收益权、处置权和法律规定的他项权利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时受到他方的干涉,或多方主体共同主张林地、林木的权属而发生的民事争执。林权争议一般时间跨度长,牵扯面广,涉及人员多,如不及时解决纠纷,不仅造成森林的破坏,影响林业生产秩序,甚至会造成人身伤亡、危害极大。林权争议从性质来看呈现民事性和侵权性的特征。处理方式上可以采取双方协商、行政裁决以及行政诉讼的方式。(1)双方协商…  相似文献   

9.
<正>探讨林权的法律特征,对于正确界定林权内涵,准确把握林权本质具有重要意义。一、客体的独特性森林、林木和林地是林权客体,已被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确认。例如《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条就将处理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规定为林权争议。森林、林木和林地与其他权利客体相比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一是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不动产,二是存在自然生长变化的现象。  相似文献   

10.
林权是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的简称,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及收益权。林权问题是林业政策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解决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利用的成效,关系到林业发展的后劲和活力。但长期以来,林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产权形态,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林木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够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增强林业活力的迫切需要。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目前,尽管林业在改革开放20余年的成绩卓著,但由于林业行业的改革多为“刮风多下…  相似文献   

11.
林权是指所有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权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核心,只有林地、林木所有和使用的合法权益确定后,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才能真正提到正位上来。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林权管理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维护林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的发展。省直国有林区驻在地方,  相似文献   

12.
森林、林木和林地是重要的森林资源。为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简称林权)管理,我国对林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要求,对林权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核发;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尽快核发权属证明。由于森林、林木和林地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不动产,而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因立法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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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     
林业部通知要求加强林权管理工作在深化林业改革的进程中,林权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日前,林业部根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以下简称林权)管理,是森林资源及其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的职责之一。《通知》要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抓好以下工作。一、坚持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依法保障林权不受侵犯。根据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  相似文献   

14.
《新疆林业》2001,(2):25
国家林业局令第 1号《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已于 2 0 0 0年 11月 2日国家林业局第 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以下简称林权 )登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林权登记包括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第三条 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第四条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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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通常简称为林权。《森林法》第三条对林权的确认作了具体规定:“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这就清楚地表明,确认林权的机关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确认林权的法律凭证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因此,《森林法》确定了林权证的法律  相似文献   

16.
国家林业局目前对依法加强森林资源权属管理,保护森林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做出具体规定。国家林业局对于森林资源权属问题规定,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拥有权或使用权的唯一法律凭证,必须依法予以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改变。凡在已经核发林权证的林地上,又重复发放的其它土地权属证书一律无效,林业主管部门要报请政府责令原发机关收缴,并宣布作废。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在县级以上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开展林权清理登记和变更登记工作。对尚未核发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要在ZOOO年前完成核发林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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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巩固林业建设成果,实现依法治林,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林权登记发证,依法明晰和落实森林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对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林业生产经营秩序,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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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要闻     
把握申请受理、严格审查两个关键环节,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国家林业局要求加强林权流转登记发证管理针对近一时期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行为大量发生,各种社会力量投资林业比较活跃,一些地方出现了林权登记发证不规范甚至违法发证的现象,  相似文献   

19.
洪江市作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建立流转顺畅,管理规范的森林资源要素市场,于今年1月成立了洪江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和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交易中心,为森林、林木和林地交易搭建了一座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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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2006年1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伊春作为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先行进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尝试。其实早在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就已经提出,要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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