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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农业》2017,(9)
湿地作为一种独特的生态系统,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于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湿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生态补偿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经济手段,而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建立是保护湿地的关键环节。本文通过文献查阅法,分析当前中国湿地生态补偿缺乏法律依据、保护观念不强、保护经费不足等现状;提出湿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存在着立法理念、管理体制、执行分工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采用对比分析法,比较中美两国湿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发现,美国的湿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在湿地权属、指导思想和保障措施等3个方面都优于中国。鉴于此,在美国湿地生态保护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现状,提出普及湿地生态补偿立法理念,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及协调法律关系主体利益等改革对策,以推动中国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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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质量的滨海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对于推动滨海湿地生态补偿实践、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详细论述滨海湿地物质量补偿的理论体系,包括物质量补偿的定义、补偿原则及特点、主要补偿方式,以及补偿主体和客体等;并阐明了物质量补偿与生态修复之间的区别,对补偿参考系和补偿率等概念做了详细阐述。构建适用于我国产权机制的物质量补偿运行模式,将受损滨海湿地列入主要补偿客体,并为我国滨海湿地生态补偿提出对策建议:实行物质量补偿与价值量补偿相结合的多层次补偿模式;构建补偿率核算方法,开展物质量补偿评估试点;加强市场化交易模式,建立多元化补偿运行方式;完善滨海湿地生态补偿的立法和管理工作,保障政策有效性;增加滨海湿地生态补偿投入资金,加强滨海湿地科普教育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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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辉煌一时的舟山渔场如今却面临无鱼可捕之境。过度捕捞、产权混乱、海洋污染等问题导致舟山渔业资源逐步衰退。生态补偿是扭转当前局面的关键。建议在生态补偿理论基础之上,通过明晰渔业资源产权,明确渔业生态补偿主客体,规范渔业生态补偿标准,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渠道,加强海洋环境治理等措施来实现舟山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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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完善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在改善湿地生态、促进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分析我国实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必要性,介绍苏州市湿地生态补偿的发展历程、存在问题,提出完善苏州市湿地生态补偿的政策与措施,为国内其他地区开展湿地生态补偿工作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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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农业》2017,(12)
湿地作为一种独特的生态系统,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人口迅猛增长和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湿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论文采用对比分析法,基于中国湿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现状及问题,对比分析中美两国的湿地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论文先就现阶段中国湿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湿地法律机制不完善、湿地保护观念不强、湿地破坏严重等几个角度阐释了当前中国湿地生态现状。然后对中、美两国湿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进行对比分析,说明了中国在湿地生态保护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通过对中美两国湿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对比发现,关于湿地定义和权属不同,所采取的指导思想和保障措施也不同。借鉴美国湿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中国可以从普及湿地保护理念入手,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协调好利益关系,以推动中国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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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当前生态公益林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并提出了分级经营、补偿、界定产权、制定综合效益评价和监测体系等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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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鲍达明 《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1):40-44
全国湿地面积减少、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衰退的趋势还在继续,管理制度不健全是直接原因.当前,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存在着湿地在土地分类中没有法律地位、重要湿地未纳入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禁止和限制开发区范畴、投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绿色发展的背景下,建立和健全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是做好新形势下湿地工作的关键.建议通过建立湿地产权确权、湿地分级管理和分级行使所有权、湿地生态红线等七项制度,探索建立控制湿地面积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支撑湿地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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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环境资源产权设置暴露出诸多弊端,直接阻碍了生态补偿制度的全面、有效推进。有必要借鉴国外先进产权制度,在保证公共性资源的公有产权基础上适当建立合理的私有产权,并从制度和程序等方位推进我国“一元制“自然资源产权的改革和完善,从而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安排落实开辟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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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学术界对“承包”式产权和共有产权何者更有利于西藏草场可持续利用所存在争论,指出造成争论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将西藏的生态环境及相应的产权和放牧模式间的关系理清楚.草场环境主要分为平衡生态环境和非平衡生态环境,在非平衡生态环境下应采取“游牧式”的放牧组织模式,其对应的产权为共有产权(或农场主式的私有产权);而在平衡生态环境下应采取定居式的放牧组织模式,对应的产权应是承包产权.西藏属于非平衡生态环境,因此其应采用共有产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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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因具有经济与生态价值的双重属性,在国家环境发展战略中占据突出位置。把价值饱和的概念引入森林资源物权理论中,在明确森林资源物权价值饱和合理限制与实现障碍的基础上,通过探寻森林资源价值饱和路径的现实基础,从而达到整合与创新森林资源物权价值饱和路径的正确选择。参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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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林业要素市场,实现林业产权制度,完善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民增收、林业发展、生态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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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对于促进我国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文分析了建国以来我国历经的几次林权改革,指出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充分重视林业资源的生态价值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总结了新时期林权改革的成效与不利因素,并就此提出可持续发展下的林权制度改革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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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平 《浙江农林大学学报》2012,29(3):458-492
林下经营是利用森林生态环境发展种植和养殖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林改后林区和林农增收的重要方式。通过林下经营的现状调查,分析了不当林下经营对林地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和破坏,指出林下经营权是一种受限制的物权,这种权利不仅涉及权利人的私权,因为森林、林地的生态保护问题,林下经营权还必须面对国家的林业管理秩序。因而,在鼓励和发展林下经营的同时,也需要对这种经营方式设置一种法律制度,将林下经营活动纳入林业行政管理范畴。参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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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土地是农民生存的基础,农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都处于弱势状况,盘剥和占有他们的利益促成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但也带来了贫富不均、纠纷不断的不和谐音符。阐述了新的形势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必要性:一是落实农村相关政策的需要;二是改善农村经济状况与缩小城乡差别的需要;三是减少土地纠纷,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剖析了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的表现及其原因:一是农民在土地保有环节的权益受损,包括生态补偿制度的缺失和承包经营权的缺失2个方面;二是农民在土地流转环节的权益受损,包括征地制度的缺失、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与宅基地流转受限3个方面;三是土地发展权缺位影响农民对土地增值的共享。提出了保护农民权益的对策:一是明晰土地产权;二是规范和完善征用土地制度;三是适度放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四是设立生态补偿和土地发展权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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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悲剧理论下的鄱阳湖生态安全恢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公地悲剧"的启示,从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的角度探讨造成鄱阳湖生态恶化的社会制度原因,探讨从产权界定角度出发的治理方案,继而解决鄱阳湖的生态恶化问题,最终从制度上解决鄱阳湖生态安全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