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种业经营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经营的格局。一大批民营、股份制和外资企业进入种子经营行业,给国有种子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加快国有种子企业改革,改变原有种子经营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种子经营规范化的新体制是国有种子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种子经营格局。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因此,种子的经营模式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委托代销种子已成为种子企业扩大种子市场占有份额的一种有效形式。许多种子企业已经在适宜的区域内抢摊设点,委托代销,并形成了一定的经营规模,产生了一定的效益。现代企业应发挥自己的品种、品牌优势,  相似文献   

3.
基层种子经营漫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明祥  龚一民 《种子》2006,25(12):108-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后,种子经营打破了基层农技站独家专卖的格局,种子经营逐渐告别行政推广,慢慢融入市场经济规则当中,也带来了更多的商机和就业机会。《种子法》实施这几年来基层种子经营户各有体会,各有秘经。  相似文献   

4.
1 强化内部管理 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的内因和关键。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国内种子市场的开放,民营种子企业的兴起,国外种子企业纷纷介入,原有的种子生产、经营体系被打破,种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关键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激烈的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把握市场、搞好经营是每个种子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指在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生产、经营各环节真实情况的原始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商品种子生产者、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必须按规定制作、填写和保存,做到填写及时,内容真实,项目齐全,保存期有效,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后,我市种子行业发生了深刻变化,种子市场放开、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基本形成。据统计,目前我市注册资金500万元的种子企业4家,注册资金100万元的种子企业1家,省内外种子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2个,种子终端销售网点500个,从业人员达1500多人。我市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玉米、小麦、花生、大豆的90%以上由上述企业销售。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5年来,在规范种子的生产经营和种子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种子市场运行情况来看,《种子法》在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在今后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8.
文堂 《种子世界》2007,(11):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县级种子经营市场日趋活跃,竞争更加激烈,涉及种子经营方面的一些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协调处理的难度逐步增加,农业部门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种子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但从法律法规授予农业部门的职责来讲,以及农民对种子问题处理的愿望和要求相比,种子经营市场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第一段]  相似文献   

9.
周治华 《种子世界》2007,(12):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10.
<正>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关键。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随着种子产业的市场化,种子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种子企业委托代销商、个体种子商贩如雨后春笋般促生,但由于他们不具备种子经营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设备,在利益的驱使下随意进行种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