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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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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概念和我国品种保护的现状 植物新品种保护(P1ant variety protection),又称为育种者权利(Plant breeder's right),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其品种所专有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既然工业等发明可以通过专利的形式给予保护,那么新的植物品种也应该受到保护.  相似文献   

2.
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进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概念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作"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其品种排他的独占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  相似文献   

3.
世界植物新品种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世界植物新品种保护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管理局李建萍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作“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授予植物新品种的培育者利用其品种而获得利益的专门权利,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实施过程就是制定一项专门的法规即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其核心...  相似文献   

4.
参照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 制度( 育种人权利) ,介绍了关于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意在关注植物营养繁殖中的相关问题。阐述了梅花品种保护中育种人权利的有关方面,对践行联盟制度的实用价值、探索使其能够全球化的技术操作的流程、组织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5.
植物新品种保护国外又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指国家审批机关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一定的程序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新品种所专有的权利。植物新品种的本质就是授予育种者对其新品种享有排他权。国际上公认的关于植物品种保护的协议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除南非以外.最早参加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的发展中国家是乌拉圭和阿根廷(1994年),当时总共有26个成员。从1994年开始,又有24个发展中国家参加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中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同日,农业部和林业局正式启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实施5年以来,有关的配套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对中国农林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育种行业投资市场化、优化育种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6.
植物新品种保护(Protection of New Varieties of Plant)在国外又叫植物育种者权利(Plant Breeder's Right),是国家审批机关依据相关程序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植物新品种(或人工开发的野生植物新品种)进行审查、授权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的过程,是知识产权在植物新品种选育中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7.
育种者对选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知识产权。育种者对不同状态的植物新品种享有不同的知识产权,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应采用不同的方式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权保护,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或者种的植物新品种可以申请品种权保护,经审定通过的植物新品种可以其他科技成果权保护,处于秘密状态的植物新品种可以技术秘密权保护。利用专利权和品种权、其他科技成果权保护育种者的品种权益,作者业已论述。本文仅就如何利用技术秘密权保护育种者的品种权益,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8.
<正>1植物新品种保护涵义植物新品种保护也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国家审批机关依据相关程序对经过人工培育、或对发现并加以开发的野生植物新品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决定能否授予完成该品种选育的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独占权。它  相似文献   

9.
种子产业发展与植物新品种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1植物新品种保护涵义植物新品种保护也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国家审批机关依据相关程序对经过人工培育、或对发现并加以开发的野生植物新品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决定能否授予完成该品种选育的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独占权。它  相似文献   

10.
荷兰的植物新品种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崔野韩  张文 《世界农业》1998,(10):23-24
荷兰于1941年通过了“植物育种者法”,以保护育种者权利的形式对新品种进行保护。1967年,又出台了新的“种子和植物条例”,并于1968年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目前荷兰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符合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1991年文本精...  相似文献   

11.
植物新品种名称是育种者对其研发的植物新品种的一种命名。品种名称是品种权取得的条件而非内容,是法益而非权利,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上的通用名称。品种名称的取得应当满足可识别性、合法性,以及不得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实体条件,并通过注册登记程序获得。品种名称在取得后即成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称,对于违法和不当利用植物新品种名称的行为可根据侵害的客体不同而适用不同的保护方式。侵害品种名称民事法益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侵犯国家对品种名称使用的监督管理权的,通过行政处罚予以保护;假冒品种名称严重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通过刑事制裁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12.
本文简要介绍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现状,并且就未来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指出了我国植物新品种发展道路上可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另外,针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品种审定以及国际栽培品种登录三者在相关概念、品种申报与管理等方面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旨在让更多的育种者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的基本知识与概念,提高育种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得育种者的合理权益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13.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28,自引:6,他引:28  
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 植物新品种保护国外又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植物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国家审批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程序授予完成新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独占权.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一样,同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对植物新品种实施保护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农业科技进步需要的产物,也是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澳大利亚《1994年植物育种者权利法》特点的分析,希望帮助国内植物新品 种保护工作者、育种家和科研人员对其他UPOV成员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的了解,意识到我国植 物新品种保护水平与国外的差距,促进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15.
从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公约的要点,保护对象的适用范围,新品种的定义,植物育种家权利范围及权利范围的限制(如强制排除条款、农民免责、权利耗尽原则)等方面,阐述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处理原则,包括属地主义、育种家的定义、平等互惠原则、承认优先权、主管机构的强制授权的权利等。重点介绍了作者近年来在花卉产业发展中与国外种苗公司合作,在花卉品种的应用方面积累的经验,涉及植物新品种的权利转移、授权及实施,品种权人、品种繁殖人之间的限制协议。同时也探讨了国外在开发利用新品种方面的习惯作法,例如,支付高额专利费、独享品种使用权、限定品种的授权使用范围、支付由使用人发现和培育的变异品种试验费、受保护品种用于试验及育种的商定等内容。同时讨论了植物新品种对产业发展的作用,提出只有加速中国花卉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新品种选育,才能使中国花卉产业得到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6.
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涵义及重要性植物新品种保护,也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国家审批机关依据相关程序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植物新品种或者人工开发的野生植物新品种进行审查,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授权并提供相应法律保护的过程。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目前,  相似文献   

17.
中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比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涛  申芳 《江西农业学报》2011,23(7):189-193
印度和中国作为亚洲发展中农业大国,基本国情相似,但两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政策却存在很大差异。印度将农民权利与育种者权利置于同等高度进行保护以及重视农民权利的做法独树一帜。在学习借鉴印度对植物新品种立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8.
赤峰地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是国家依法授予品种权人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专有权利。使品种权人通过品种转让或许可实施.从市场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使育种单位和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相应的保护.进而更加有效地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为了积极应对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建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国(upov),  相似文献   

19.
1961年 ,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英国制定了《植物品种与种子法》 ,用以规范本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 ,于1964年颁布施实。并于1968年8月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 ,是促使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生效的5个签字国之一。随着该公约的修改 ,英国又先后于1983年和1997年颁布了《植物品种法》。一、英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植物新品种保护在英国及欧洲又称为 :“植物育种者权利”(PlantBreeder sRight,简称PBR)。英国现行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是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  相似文献   

20.
植物品种保护也被称为"植物育种者权利",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完成育种工作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本文主要介绍中欧植物品种保护申请流程的差异,首先对植物品种保护的背景进行介绍,然后从法律、管理机构、植物品种保护的申请流程方面对中欧植物品种保护进行详细的说明,最后对二者的差异进行逐一比对。希望本文能对中欧植物品种保护沟通交流起到互通作用,进而促进植物品种保护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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