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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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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用蚕品种     
边和  王军 《油气储运》2005,(2):50-50
农民付某将自己承包30年的2公顷土地转包给了本村农民李某,双方约定:每公顷地承包费为1200元,逐年以现金交付,农业税及其他费用由李某承担,承包期为10年。于20013年3月10日签订了土地转包合同。李某交付了当年的土地承包费,付某将土地交由李桌耕种。2004年国家实行免收农业税并给予补偿政策,付某觉得吃亏,要求解除其与李桌的土地转包关系。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我家三年前与本村村委会签订了为期1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但近两年来我一直在县城做生意,没有时间管理承包的土地。今年春天我与邻居李某协商后。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将承包的土地转包给李某承包经营。村委会得知后,以此事没有征得村委会同意为由,通知我转包协议无效,并说如果我不承包土地,村委会就要提前收回我的承包土地.请问:不经村委会同意.土地转包是否有效?  相似文献   

3.
江苏省兴化市林潭乡读者陶某来电:我近年一直在县城做生意,今年春天将承包地转包给李某经营。村委会认定转包协议无效,要提前收回承包土地。请问:我转包土地是否有效?答:你与李某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是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  相似文献   

4.
一、案情简介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新疆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二工镇芨芨窝子村村民白某某从本村取得承包地20.9亩,期限为30年,并由县人民政府颁发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05年年底白某某与孙某某双方签定土地流转协议.白某某的承包地16.5亩转包给孙某某耕种,承包期10年,承包费共计29700元.在合同其他约定中裁明承包期内,不得向他人转包。  相似文献   

5.
<正>【案例】李某、陶某、杨某系同村村民。李某长年在外打工,2005年将全家承包的4000平方米水田转包给了邻居杨某,转包期限为10年。陶某是该村村委会主任,从2008年起承包了全村大部分村民的责任田搞规模种植。2011年年初,陶某决定扩大种植规模,打算将杨某和李某的责任田流转过来,却未能与杨某达成协议。杨某还以流转合同未到期为由,阻止李某将责任田流转给陶某。但由于陶某出价较高,  相似文献   

6.
土地流转后被改变用途可依法收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案例】蔡某与尹某为同村村民,2009年12月,两人签订了农村土地转包协议,蔡某将其承包的3335平方米水稻责任田转包给尹某,每667平方米责任田的转包费为120公斤稻谷(以当年国家晚稻最低收购价上浮10%折现金),转包期限为10年,转包费一年一付,年底结清。转包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将责任田交于尹某,之后全家赴外地打工。2010年,尹某与他人在上述土地  相似文献   

7.
《农家致富》2015,(3):53
江苏省滨海县蔡桥镇读者田某来电:我去年将承包土地转包,村委会以此事没有征得其同意为由,认定转包协议无效,还要提前收回承包土地。请问:我转包承包地要得到村委会同意吗?答:你与李某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是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  相似文献   

8.
《农村新技术》2024,(3):69-70
<正>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为方便耕种或满足其他需要,村民之间自行互换土地耕种是常有的,但如果一方反悔要求换回土地,能否要得回?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不久前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案情】付某系赵某女婿,均为社旗某村村民。2013年,付某与赵某口头达成土地互换协议,付某将其承包的3.15亩一级土地交给赵某耕种,赵某将其承包的4.3亩二级土地交给付某耕种,双方未明确约定交换期限。2017年7月,付某取得上述3.15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相似文献   

9.
[案情]村民吴某一家在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在村里取得承包10.4亩土地承包权。吴某由于家庭缺少劳动力,无力耕种土地。于1997年4月份将该土地无偿转包给同村村民张某耕种。1998年3月份,该村开始第二轮土地承包,这部分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名字登记为张某,并写明吴某将该土地转包给张某耕种,有效期为1998年3月7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二轮承包合同签订后,  相似文献   

10.
【案例】某村村民王某在1998年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时与村委会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全家承包耕地4000平方米,承包期为30年,并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1年年底,王某将其承包的耕地转包给同村的张某,并签订了土地转包合同,合同约定:转包期10年,无偿使用,由张某负责每年向村委会  相似文献   

11.
许浩 《油气储运》2005,(4):44-45
张九元是河南省信阳市河区何屯家乡毛畈村村民,家中有母亲、妹妹共3个人。1998年,张九元和本村其他村民一样,与本村村民委员会续签了延期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当年年底,信阳某集团公司在该村承包土地建立银杏基地。经村委会统一组织规划安排,包括张九元在内的部分村民承包的土地被转包给该集团公司种植银杏,由该集团公司给予原承包户每667平方米(1亩)每年300元的土地补偿金,逐年支付。张九元家的土地连同田埂、地边荒地被转包给该集团公司,每年应得土地补偿金558元。张九元母亲于1999年和2000年均经过村委会领取了558元的土地补偿金。2001年,毛畈村委会以张九元长年外出、土地荒芜、多年无法征收农业税费,而同组的周广章当年娶一儿媳,需增加一人的责任田为由,决定将张九元家已被该集团公司转包的承包地收回,另行承包给周广章,该土地补偿金也由周广章取得。  相似文献   

12.
问:我承包本村土地,租期10年,后在租期内转租给李某,要求其每年向村委会支付租金,并向我支付500元租金。李某承包后,村委会收下了其交付的租金。后因李某管理有方,收入渐丰,村委会见状反悔,要求其退租,或将另外的500元租金也交付村委会。请问,村委会应不应该收取那500元租金?答:根据《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相似文献   

13.
问:我承包本村土地,租期10年,后在租期内转租给李某,要求其每年向村委会支付租金,并向我支付500元租金。李某承包后,村委会收下了其交付的租金。后因李某管理有方,收入渐丰,村委会见状反悔,要求其退租,或将另外的500元租金也交付村委会。请问,村委会应不应该收取那500元租金?答:根据《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相似文献   

14.
3年前,我承包了村里的4亩地。期限为30年。当时,我家的劳动力很强,但随着两个儿子陆续进城打工.我和老伴两人种这些田明显感到力不从心,加上对土地的投入做不到。于是就把土地转包给邻村的亲戚耕种。村委会知道后,就把我的地强行收回了。理由是本村的土地只能转包给本村的人,而不能转包给外村人耕种。我觉得不合理,就与村委会交涉。但不管怎么说,村委会就是不让转包给外村人。请问。农民转包土地村委会这样干涉对吗?  相似文献   

15.
7亩地的纠纷     
赵国良 《新农业》2014,(6):32-35
<正>【案情回顾】获取地块使用权1998年,李某所在的村根据国家政策进行了二轮土地承包,作为农户的代表,李某与所属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家庭农村人口数量,李某所代表的农户有权利获取7亩耕地的使用权,政府部门为李某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李某因此实现耕种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16.
维权热线     
《农家致富》2012,(4):55
自愿转包土地不违法江苏省仪征市谢集乡读者佟某来电:我近期把自己承包的5亩耕地转包给邻村村民,但村委会不允许。请问:我能转包自己承包的耕地吗?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  相似文献   

17.
《新农业》2017,(13)
<正>绥中县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为15.05万户,承包耕地面积87.26万亩。截止2015年年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3.31万亩,土地流转涉及农户2.59万户。分别占承包面积的15.25%和承包户数的17.21%。2016年上半年新增流转面积10.15万亩。土地流转形式有出租、股份合作、转包、互换、转让五种,其中主要是出租、互换、转包。土地流转主要是流向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事企业。  相似文献   

18.
案例: 2001年,村民王守田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王守田承包村里15亩土地,承包期为30年,每年交承包费1200元。2009年王守田因车祸死亡,其妻宋某继续经营这块土地。村委会以王守田去世,合同自动终止且宋某并非土地承包人为由,要求收回那15亩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这15亩土地吗?  相似文献   

19.
李德勇 《河北农业》2007,(10):38-38
某村民委员会与李某(系该村村民)于2002年1月9日经过公开招标后,签订了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两份。合同约定,李某承包该村土地112亩,承包期限从2002年1月9日至2004年1月9日。合同签订后第一年,双方均按合同履行。但从2003年6月份开始,村委会以镇政府决定为由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李某未同意。后来,村委会在各会议上宣称李某与村委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导致其他村民擅自耕种李某承包的耕地,村委会得知后并不予制止,致使土地受损,李某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相似文献   

20.
<正> 律师同志:江苏某县农民郑某于1998年承包了该村7.8亩水稻田和5亩荒地,承包期45年。2006年,郑某夫妻双双外出务工,家里仅有一个10岁的儿子读书,交其伯父代养,郑某也同时将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同村的王某。2006年,郑某在南京市区购得房屋一间,遂决定举家前往南京市区做买卖,并准备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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