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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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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0年3月1日,农业部颁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003号,简称兽药GSP),标志着我国兽药GSP制度的全面实施。GSP认证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推行兽药GSP的目的在于提高经营环节兽药合格率、保障动物健康和人类安全。它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兽药的合同、购进、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及售后服务等环  相似文献   

2.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由农业部于2010年发布(农业部令2010年第3号令),从2012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实施兽药GSP是我国加强兽药经营管理的重要措施,对改善兽药经营条件及保证兽药质量起到积极作用,总的来说兽药GSP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功。但部分企业,尤其是基层兽药经营企业在执行兽药GSP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实际  相似文献   

3.
《中国动物保健》2011,(5):74-7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提高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提高兽药经营人员对兽药GSP的认识,推动兽药GSP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我县兽药GSP实施工作,近日我县举办兽药GSP论证培训班,全县100余名兽药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相似文献   

4.
农业部颁布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第3号令)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的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兽药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目前,我国江苏省作为全国试点在实施兽药GSP走在最前面,其成功经验全国瞩目。我市作为广西试点,在全区率先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改造,经过近一年的实施,已有26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了兽药GSP验收。现将做法介绍如下并与同行一同探讨。  相似文献   

5.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年第3号,以下简称兽药GSP),实施兽药GSP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强制性的检查验收,让企业建立和完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人员质量管理  相似文献   

6.
《农村养殖技术》2007,(10):19-20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这是《兽药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也是兽药经营企业实施GSP的基础。  相似文献   

7.
2010年1月15日,农业部以第3号令正式发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要求在此之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要在2012年3月1日前通过GSP认证并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显然,国家已经强制实施兽药经营准入制度即兽药GSP标准,GSP等同于兽药生产企业的GMP,是经营企业的行业准入门槛。因此,GSP的实施势必会对兽药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本刊特邀请行业内各界人士在此各抒己见。  相似文献   

8.
《中国兽药杂志》2012,46(3):60-60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自3月1日起,广东省各级农牧主管部门统一行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月”行动。3月1日上午,广东省农业厅与广州市农业局、天河区畜牧兽医局、白云区农林局联合开展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行动,拉开了广东“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月”行动帷幕。广东省农业厅与广州市农业局、天河区畜牧兽医局、广东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有关领导和执法人员共35人分成2个小组对天河区和白云区的非兽药GSP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清理行动中,执法人员严格履行程序,对持旧版兽药经营许可证,未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统一送达《责令停止经营兽药通知书》,告知注意事项,经当事人签收回执后,当场收回旧版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对现场和仓库进行检查,按规定对存货进行处理。当天共送达《责令停止经营兽药通知书》和收回旧版兽药经营许可证11份。  相似文献   

9.
农业部于2010年1月4日发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在此规范施行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自规范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达到兽药GSP的要求,并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要求,辽宁省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定于2012年3月1日之前,全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一律通过兽药GSP验收。目前,很多从事兽药经销的读者来电来函询问兽药GSP相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对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处副处长柏云江进行专访,望对有关读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正>1GSP自查自检的概念与方法GSP自查自检是兽药经营企业在申请兽药GSP检查前或者是人员、设施、所经营的产品发生较大变化时,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等规定,依据预先制定的程序,对本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场所与设施、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储存、销售与运输、售后服务、文件、质量控制、用户投诉和产品收回的处理等方面进行的检查,以证实与GSP要求相一致。  相似文献   

11.
兽药GSP,就是指《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兽药经营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兽药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兽药经营企业GSP的颁布实施,既是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提高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兽药市场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兽药源头监控,保证兽药质量,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2.
农业部于2010年1月4日发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在此规范施行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自规范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达到兽药GSP的要求,并依法中领兽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要求,辽宁省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定于2012年3月1日之前,全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一律通过兽药GSP验收。目前,很多从事兽药经销的读者来电来函询问兽药GSP相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对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处副处长柏云江进行专访,望对有关读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3.
2010年1月,农业部令[2010]3号颁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新申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必须符合兽药GSP的要求。在此之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在24个月内达到规范要求,即自2012年3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兽药经营企业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相似文献   

14.
于宏 《山东畜牧兽医》2011,32(10):80-80
兽药GSP又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10年1月4日经农业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自去年推行认证以来,许多企业按照兽药GSP标准,逐条整改,通过了GSP认证。但是,随着GSP认证工作的开展,在日常监管工程中发现,部分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质量管理工作出现滑坡,  相似文献   

15.
《兽药市场指南》2007,(7):78-79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这是《兽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也是兽药经营企业实施GSP的基础。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辅助、办公用房、整洁的经营环境,空气、场地应当符合储存要求,营业和储存场所周围不应当有影响兽药质量的污染源。  相似文献   

16.
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兽药经营企业.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2005年下半年,农业部在江苏省开展兽药GSP试点工作,由于没有成熟的模式,江苏省农林厅根据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参照人药GSP认证的相关内容制定了《江苏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笔者参加了试点企业的申请认证准备工作,认为申请兽药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在申请认证中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   

17.
兽药GSP浅谈     
兽药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的(兽药)供应规范,在我国称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1月15日,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发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规定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GSP为兽药经营企业提供了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促使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思想和组织结构发生根本变化,是我国兽药经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先决条件.本文就兽药GSP进行探析,以期指导实践.  相似文献   

18.
随着兽药GMP认证工作的深入进行,实施兽药GSP认证,加强兽药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兽药GSP是全过程、全员参与和全企业的质量管理.实施兽药GSP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需要,是兽药经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是应对入世挑战的需要,是提高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整顿和规范我国兽药市场混乱局面的需要.实施兽药GSP必将为企业带来经营思想和经营组织结构的转变,刺激企业不断追求技术进步.  相似文献   

19.
<正>(接上期)(三)机构人员。根据《兽药GSP》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兽药经营企业在人员机构方面应达到以下条件:1.兽药经营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2.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以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河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八条细化了相关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规模、经营产品类别和管理需要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其具体职责  相似文献   

20.
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农业部办公厅农牧办[2004]39号文件规定,国家将从2009年10月3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GSP认证,未通过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再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目前云南省GSP认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不明确,使基层的兽药经营企业一直处于观望状态。本文对照农业部兽药GSP征求意见稿和参照江苏、甘肃、贵州试点省份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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