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雷有鹏 《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13,43(4)
为确保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国家财政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建立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通知》(财农[2010]56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1]11号)文件精神,海北州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相似文献
2.
3.
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紧迫任务,是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这项工程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长远大计的生态工程、绿色工程。是符合广大农牧民利益、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该工程的实施,对于改善草原生态,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草原畜牧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加强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管理,推进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农计发[2003]18号)以及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农业部4月11日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退牧还草工程实施管理的意见》(农牧发[2005]4号)。现本栏目刊登该意见,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4.
5.
6.
7.
8.
9.
10.
《中国牧业通讯》2001,(3):18
本刊讯:农业部于2月25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业、农牧)厅(局、办)下发了《关于加强疯牛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为防止疯牛病传入我国,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遵守有关防治疯牛病的规定。
各地委依照农业部《关于严防牛海绵状脑病传入我国的通知》(1990农[检疫]字第8号)、《关于禁止使用反刍动物源性饲料饲喂反刍动物的通知》(农饲综[1992]36号)、《关于重申严防海绵状脑病传入我国的通知》(农检疫发[1996]3号)、《关于严防痒病传入我国的通知》(农检疫发[1996]7号)、《关于严防痒病传入我国的补充通知》(农检疫发[1997]1号)、《关于加强对进口饲用油脂和动物性饲料经营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农牧发[1999]14号)和《关于加强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0]21号)等文件,严禁违法进口、经营和使用反刍动物及其产品、胚胎和反刍动物源性饲料。 相似文献
11.
农业部继2003年3月14日提出《关于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意见》 (农市发[2003]3号 )之后 ,又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2003年12月17日联合提出《关于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农市发[2003]16号)。现刊登如下 ,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2.
<正>农业部再度关注蜂产业的发展,于2月26日发出了农牧发[2010]5号文件"农业部关于加快蜜蜂授粉技术推广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及农办牧[2010]8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蜜蜂授粉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3月9日,农业部畜牧业司陈司长亲自将文件交给中国养蜂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理事长张复兴,并希望学会加强宣贯。 相似文献
13.
14.
<正>进入21世纪,我国养蜂业在刚刚过去的10年中出现了重大转机。2010年2月21日农业部办公厅[2010]8号文件《蜜蜂授粉技术规程(试行)》正式颁布;同年2月26日农业部[2010]5号文件《农业部关于加快蜜蜂授粉技术推广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 相似文献
15.
16.
17.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10,(6):46-47
<正>(财建[2010]49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有关文件及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黑龙江畜牧兽医》2010,(10):3-4
<正>财建[2010]4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等文件精神,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并制定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422号)。根据三年来的执行情况,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促进国内生猪生产、消费良性发展,我们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作了修改,制定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20.
《黑龙江畜牧兽医》2010,(20)
<正>财建[2010]4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等文件精神,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并制定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422号)。根据三年来的执行情况,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促进国内生猪生产、消费良性发展,我们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作了修改,制定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