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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用水量的增加和水环境的污染,使水资源短缺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根据我国水资源形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大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农业是节水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明晰初始水权和水权转让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综合采取法律、工程、经济、行政、技术等措施,实现节水型农业建设目标。为借鉴关于水权转换的实践成果,本文介绍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西班牙、智利等国家在农业节水与水权转换的基本做法,总结其农业水权转换的经验与启示,探索我国水权转换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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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水市场的建立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必然趋势.节水型社会水市场是一种特殊的市场,它是一个"准市场",它的建立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良性水市场建立首先要求具备配套完善的蓄水、调水、提水设施和输水、配水、供水网络以及精确的量水系统等硬件条件,其次应满足水成为商品、水权明晰、水权合理分配和转让、明确水资源的价值、合理定位水价以及完善的法律保障等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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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水权转让制度促进灌区经济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建立水权转让制度是灌区经济发展和创建节水型社会,促进人水和谐、生态平衡乃至水利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灌区建立水权转让制度,加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依靠科技进步和市场运营机制,推进水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从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效益,促进和保证灌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小开河引黄灌区为例,阐述了水权转让制度对灌区经济发展的意义。对实行水权转让制度以及灌区配套建设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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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灌区用水者协会的水权制度,对明晰用水者协会的产权制度的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对水权、区域水权、初试水权论述的基础上,对灌区用水者协会的水权进行了探讨。用水者协会的水权是农业水权中的灌溉水权,是由其所辖灌溉工程决定的、灌区管理单位(或供水公司)移交(或转移)的灌溉水的权利,包括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用水者协会的水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水的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其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为用水者协会集体所有,协会水权经灌溉工程产权移交后产生,并具有初试水权的特性。灌区用水者协会的水权量一般用水量、水权面积表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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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以往研究运用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管制结构—体制选择行为—经济制度绩效”范式解释了我国农业经济转轨的本质及其制度绩效提升的机制,但这一范式尚未运用于我国水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研究。鉴于此,本研究基于对我国水权制度市场化改革现象和政策的梳理,得出以下理论假说:(1)我国水权制度改革的本质是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轨,如果从产权管制的角度考虑,其本质是政府对水权管制的放松。(2)政府对水权管制的放松使得水资源经济租值耗散减少、水权市场制度绩效提高。为了进一步论证上述假说,在可交易水权制度和农业剩余水权向工业部门转移的市场交易背景下,定义了水资源经济租值,并通过经济模型推导了水资源经济租值的市场逻辑。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不同政府水权管制结构下的水权市场交易主体的行为逻辑及水资源经济租值耗散结果。本研究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为水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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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5,(5)
制度建设是改变当前粗放型用水发展模式、调整不协调生产关系的重要内容,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环节与特色所在。首先研究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体系的构成与不足之处,然后分析陕西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体系的现状和问题,最后提出建议补充完善省级、流域和地方层面立法,并结合陕北、关中、陕南不同水资源情况,建议制定和完善在用水管理、水权建设、水生态保护、节水管理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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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7,(1)
水权交易是解决宁夏水资源短缺问题,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优化配置水资源的有效措施。从节水潜力分析、交易水量确定以及水权交易的主体客体、合同期限、费用价格、程序方式、监督管理等方面设计了农业节水向工业企业流转的水权交易试点技术方案,可为黄河流域类似的水权交易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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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灌溉》2015,(10)
缺少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内涵界定及其供给计量制约了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与绿洲生态环境维持和恢复,影响流域农用水权制度创新、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绿洲经济转型;为此,从理论上,对流域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进行内涵界定,并确定了其供给的计量依据、计量内容和计量方法与模型,计算了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主要结果如下:1塔里木河流域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主体为农业用水户,其所有权、交易权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明确界定,成为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权责保障;而且,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计量是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基础。2塔里木河流域田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主要在源流,尤其是在叶尔羌河流域。而且,在输水节水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中,渠系防渗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占主导。未来塔河流域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具有较大潜力,且从2015到2030年呈增长趋势,这成为进一步决定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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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易水权转让价格农业是在农业节水投入与农业用水水权价格的基础上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农业高效节水是获得农业灌溉节余水量的重要途径,农业灌溉用水使用权价格是影响农业用水向用水效益高的行业部门转移的关键,水权价格在农业可交易水权转让过程中具有杠杆作用,合理的价格杠杆能够更有效地配置水资源,提升行业用水效率与效益。在梳理国内外学者对水权流转价格构成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农业可交易水权转让价格模型,讨论价格杠杆的作用条件,分析农业水权转让价格对农业灌溉用水使用权向其他用水行业转让的激励及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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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水资源治理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建立以法律制度为保障的水权制度,对水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由于我国水权制度正处构建与完善时期,因此厘清各部门政策的基本特征,为保障水资源产权权益和促进政策体系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研究基于可持续发展体系建立驱动力-状态-响应(DSR)分析框架,梳理自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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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市,当农户中最后一名成员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便成为一大难题。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导致实践中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与否有着极大的争议。本文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内涵与本质出发,通过剖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之特征以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现状,提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之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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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权理论解读农业节水之管见 总被引:2,自引:3,他引:2
姚高宽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2,(5):18-19,22
推进农业节水是建立节水型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农业灌溉和农业节水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必须从水权市场理论出发,认真抓好明晰水权,建立用水双控体系,构建水价机制和培育水市场三个关键环节。其中,明晰水权是基础,用水双控体系是根本措施,构建水价格机制和培育水市场是根本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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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足导致其效率低下的同时也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用水浪费和水生态恶化的矛盾,如何让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水权交易模式研究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交易为水权提供有益借鉴。分析了土地、水2种资源属性,比较其异同,根据水资源的特性,有选择地借鉴土地交易方式,设计了水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程序,并结合水权交易中受让方的特点,提出水权交易的综合模式。当交易中只有一个受让方时,采用协议转让,涉及多个受让方时可采用竞价方式完成转让。最后,对完善水权交易提出相关建议,为促进我国水权交易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