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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07条“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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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第四十四条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关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未予纠正的,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六条还规定:“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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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滥伐林木?滥伐林木就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或者是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或者是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或者在林木采伐证规定的地点以外砍伐自己所有的森林、林木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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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9日,溆浦县两江乡林业站职工刘克俭为谋取私利,采用“大头小尾”的手段,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40立方米,致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被溆浦县人民法院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001年9月,刘克俭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林木采伐许可证需由林农申请,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发放的情况下,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公然置国家法律和森林法规于不顾。在收取两江乡木材商刘松柏5000元的好处费后,未经领导审批,采取“大头小尾”的不法手段,擅自给刘松柏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5份,计145立方米,减去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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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5年1月,某村在办理合法手续后将集体所有的一片林木卖给高某。同年3月,高某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实施采伐。群众举报:集体所有林木被盗伐。该县森林公安分局立即立案调查,经核实,高某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内共超采转木40多立方米,于是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相似文献   

6.
<正>对林木实行凭证采伐管理,是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科学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的具体措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采伐林木是否必须申领采伐许可证,应以此规定为唯一标准。实践中,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必须申领采伐许可证自然无可非议,但采伐非林业用地上的林木是否必须申领林木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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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许可证是采伐林木的法律凭证。采伐许可证的核发管理是实行林木凭证采伐、限额采伐,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林木采伐管理规定,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凭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资格证书上岗,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今年7月份,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0]331号),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凡是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发证人员,不准从事采伐许可证核发工作。为此,自治区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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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山东省郓城县程屯镇肖北村的村主任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村委会的名义将生态林网杨树砍掉378棵,折合木材蓄积85立方米。这是一起典型的滥伐林木案件。据当地有关部门统计,自2002年以来,该县已查处的30余起毁林案件中,80%以上系村官违法毁林案。村官违法毁林有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等。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未经批准擅自采伐林木。《森林法》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但有的村官未经许可便“大开杀戒”;还有的村官在没有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林地发展种植业或建工业园区,致使大片林木惨遭毁坏,导致当地森林资源锐减。超出许可范围采伐林木。有些村官虽然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却超出了许可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采伐树木。任意给树木“毁容”。有的村官采取剥皮等手段,对林木进行非法摧残,导致树木慢性枯死,制造林木“自然”死亡的假象,以逃避法律的制裁。村官违法毁林现象屡见不鲜,其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一是部分村官法制观念淡薄。有些村官视《森林法》为儿戏,部分村官甚至不知有《森林法》,更别说其相关规定与条款。二是功利思想作怪。有的村在财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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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按照《森林法》“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的规定,制定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对此,现就在年采伐限额下,如何确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产量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年采伐限额概况及特点全省林木的年采伐限额,包括的林种有用材林主伐,中幼林抚育间伐,防护林的更新择伐,低产林改造,散生林木采伐,这是为了全面而有效地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全省共计年采伐限额蓄积量1630万立方米,出材量787万立方米.表现出的特点:年采伐限额随森林分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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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周玉成、陈四群犯滥伐林木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庭审理查明,1999年11月,周玉成在担任门头沟区谭拓寺镇阳坡元村负责人期间,因村煤矿生产需要窑柱,故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采伐林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抚育采伐本村北坡栎树550株。但是周玉成为了“多搞些窑柱”,指使河北人陈四群在本村白草涧等地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和数量任意采伐林木。陈四群明知林业主管部门只批准周玉成采伐550株,但为自己多挣钱,故组织他人一起滥伐林木3789株,立木材积92.17立方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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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但是,农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还规定: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的,依照滥伐森林、林木的有关规定处罚。对上述规定至少要明确三个问题:一是制定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二是木材生产计划的内涵与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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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6]6号)中“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国有林区森工(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国务院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内预留一定比例的限额指标。并报国家林业局审定,以解决因自然灾害、征占林地等临时增加采伐限额的需要;其他采伐限额指标必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编限单位,不得层层截留”的规定,同时为有效调控我省各编限单位合理使用森林采伐限额和科学经营森林。以及解决因自然灾害、征占林地等I临时增加森林采伐限额的需要.我省报经国家林业局批准,省级可预留年森林采伐限额35.6万立方米.占全省年森林采伐限额237.5万立方米的1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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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木采伐许 可证的申请 《森林法》第三 十二条规定:“采伐 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 可证,按许可证的规 定进行采伐;农村居 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 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 林木除外。”执行这 条法律规定,必须明 确以下几个问题: (一)采伐林木 必须坚持“凭证采 伐”。即不管是林业 系统的林木生产经营 单位还是非林业系统 的林木生产经营单 位,不管是商业性采 伐还是其他性质的采 伐,均必须遵守这项 规定。但农村居民采 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 个人所有的零星林 木,不需申请林木采 伐许可证。 (二〕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依据是林业主管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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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林业局坚持以法治林,严格执行林业采伐审批制度,及时查处林业案件,使林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轨道,近几年,连续被评为新乡市林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严格执行限额采伐,是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的有效措施。该县制订了一系列严格地采伐审批制度,凡需要采伐更新的树木,必须先申请,再报批,待林政管理人员实地查看核实后,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单位按照批准数量限期采伐更新。同时,还执行了主要河路林、片林采伐先交更新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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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超强度采伐林木行为如何定性的复函》(林函策字[2002]48号)载明,采伐的期限、数量(面积、蓄积)、树种、方式和强度等,都是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没有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强度”指标而超强度采伐林木,也就是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应当定性为滥伐行为并依法处理。下面简要谈一下笔者对这个规定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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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林业局组织对全国24个省(区、市)和林业(森工)集团公司的31个县(局)2003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我国2003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继续好转,超限额、超木材生产计划的单位数量及超限额幅度均有所下降,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和伐区作业质量管理工作趋于规范,超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数量采伐小班的比例呈下降趋势,林木采伐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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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家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有哪些规定? 答:为了实现对森林的永续利用,必须对森林采伐实行统一管理,由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计划管理的范围由国务院规定,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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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第五款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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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材积包括幼树株数和立木材积。幼树指胸径在5厘米以下的林木,按每立方米50株折合立木材积。但胸径5厘米以上的林木的计算相对就复杂多了。滥伐林木材积指的是被告人实际采伐的材积与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材积之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3款规定:“林木数量,一般应以立木材积计算。超计划采伐而构成滥伐的林木数量,应减去伐区调查允许的误差额(△M1)后来计算”。据此,被告人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伐材积(M1),经过伐区调查设计后,在该伐区允许采伐M1 △M1材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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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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