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了加强兽医卫生监督员、检疫员(以下简称两员)的管理,保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省农业厅“两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为了使动物防疫、检疫执法人员能够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条款 ,提高执法水平 ,柳州市兽医检疫站举行了有全体检疫员参加的背诵《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家禽检疫条例》的大奖赛。按照比赛要求 ,检疫员必须在 40分钟以内背诵完《动物防疫法》并且正确率达 90 %以上或者在 2 0分钟以内背诵完《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家禽检疫条例》并且正确率达 90 %以上方可获取大奖。经过几天的激烈角逐。结果分别各有一名检疫员一字不差地把《动物防疫法》和《家畜家禽检疫条例》背诵完毕。通过此次大奖赛 ,有效地调动了大家学法…  相似文献   

3.
1985年2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以后,农业部先后发布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中国兽医卫生临督实施办法》、卫生临督实施办法》、《中国兽医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兽医卫生证章及标志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使动物防疫工作以法律的形式确定。  相似文献   

4.
1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确立《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这是在总结《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经验的基础上,为加强监督,有利执法而作出的规定。1985年发布施行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规定,农牧部门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农牧部门对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执行条例和《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农牧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对凭检疫证明出售,调运家畜和上市买卖、运输畜禽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992年发布施行的《家畜家禽…  相似文献   

5.
为了加强兽医卫生监督员、兽医卫生检疫员(简称“两员”)的管理,保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畜家禽防疫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实施,根据我师实际  相似文献   

6.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及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实施办法》,提高全省兽医卫生检疫员业务技术水平和执法素质,省农牧厅于1991年8月13、15日对全省10个地市、106个县区的3462名国家、集体检疫员进行统一考核。实行合格  相似文献   

7.
畜禽防疫是保护畜牧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198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畜禽防疫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这是我国经济领域里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在《条例》第五章“奖惩”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责令  相似文献   

8.
在公路执行动物、动物产品监督检查中,常可遇到无检疫证明运输的动物和产品。对此沿途监督检查站一般补检开证后放行。但依据什么开补检证明,这是应该弄清楚的问题,笔者认为确定出证要有三方面依据。1法律依据补检是指防疫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对未经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的检疫。补检早在1985年《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中就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一条对补检又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执行监测、监督任务时,……对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补检或重检”。检疫员要熟悉有关法…  相似文献   

9.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人们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兽医卫生领域违章(其中也包括兽医行政职能部分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及其它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赔!起损失赔偿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进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应承担行政赔偿。而(条例》第十九条对损失赔偿的原则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霞要,各级兽医卫生监督机构急需一部在《家畜家克防疫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基础上更详细更明确规定兽医卫生违章损失赔偿处理的实体办法。笔者就如何制定兽医卫生违章损失赔偿…  相似文献   

10.
国务院颁布《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及农业部《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以来,我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细则》,制定了《贵州省农贸市场畜禽检疫及肉品检验暂行规定》、《贵州省兽医卫生监督员、兽医卫生检疫员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畜禽、畜禽产品运输检疫<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集贸市场畜禽及其肉类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1.
甘肃省各级动物检疫监督机构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切实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检疫监督工作,稳中求进,巩固发展,经过全省广大检疫员、监督员15年的辛勤努力,甘肃的检疫监督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结合工作实际谈五点体会1采用多种形式,坚持三个面向,认真宣传贯彻兽医卫生法规,是搞好检疫监督工作的法宝1985年以来,甘肃省各级检疫监督机构认真宣传贯彻(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甘肃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依法…  相似文献   

12.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以来,委托检疫在偏远地区,特殊行业,“两厂”等部门的检疫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的今天,尤其是《动物防疫法》的实施,委托检疫失去了存在的法律依据。另外委托检疫中存在许多问题,有违于《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显然已不适应现行的检疫体制,建议取消“委托检疫制度”其理由如下:1“委托检疫制度”没有存在的法律依据 《动物检疫法》取消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中有关委托检疫的规定,《委托检疫管理办法》是以《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为依据,《动物检疫法》的实施,使原先制定的法律、法规、办法、规章等的作用自行消失。  相似文献   

13.
以《条例》为武器依法防制畜疫唐顺贤(青海畜牧兽医学院·西宁·810003)国务院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施行十多年了,农业部颁发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施行也有5年了。为了进一步预防和消灭家畜家禽传...  相似文献   

14.
根据《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配套规章授予的职权,兽医卫生监督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可分以下几种。1 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 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对兽医卫生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在行为方式上有选择的余地。例如《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兽医卫生监督员、检疫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可采用巡视、直观、采样、调  相似文献   

15.
以《条例》为武器依法防制畜疫唐顺贤(青海畜牧兽医学院,西宁810003)国务院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上简称《条例》)已于1985年7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还颁发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以上简称《细则》),后又进行了修订并于1992年4月...  相似文献   

16.
1998年 1月 1日《动物防疫法》实施后,国务院宣布《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废止。那么农业部 1992年 4月 8日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还有法律效力吗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   有些同志认为,随着《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及《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废止,《实施细则》自然失效。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理由是:   一、农业部并未宣布《实施细则》废止。农业部 1997年 12月 25日第 39号令《农业部建国以来发布的规章文件清理结果》,共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69件。其中与检疫有关的 7件,包括《兽医卫生合格证发…  相似文献   

17.
1992年9月8日晨7点多钟,河南濮阳县卫生防疫站发现县食品公司一职工在县城小火车站出售米黄色猪肉,经市肉联厂兽医师初步鉴定确认为黄膘肉,建议暂停出售。后经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检疫员现场感官鉴定,发现嗣体、肉尸、脂肪、骨田、外脊都发黄,有异味,判定为黄疽肉,并查明县食品公司已售出该猪的头、蹄及内胎部分。9月9日下午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根据《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第八条,《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河南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下发了豫摆动卫监(处)字第92001号行政处理…  相似文献   

18.
为庆祝《家畜家禽防疫条例》颁布十周年全区各地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本刊综合各地报道国务院颁布《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已经十周年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下简称《条例》)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动物卫生行政法规,它的颁布使我国兽医卫生工作走上法制轨道,使兽医卫生工作...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简称《条例》)和农牧渔业部制定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防疫范围除《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家畜、家禽及其产品以外,还包括鸽、鹌鹑、蜜蜂、水貂。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防疫、检疫对象除《细则》第三条、第十六条规定外,二类传染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从1998年1月1日开始实行了,这无疑是将动物防疫工作推向了一个法制管理的新阶段。《动物防疫法》其名称就表明了它所管理的内容比原来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有所不同。该法的第三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它动物。”这虽然是把管理范围扩大了,把与人关系密切的其它动物,包括人工饲养的和捕获的水生动物都纳入了管理范围。这是动物防疫工作本身和科学技术发展的结果,也是保障人身健康与国际动物防疫工作接轨的需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