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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7年10月12日第920号公告称: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资质考核工作。经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核和评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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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等5部委近期发布有关高毒农药禁限用的1586号公告要求,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近期提出有关具体要求。一、各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应加强初审把关,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等22种高毒农药产品的田间试验和登记申请(含临时登记转正式登记、扩大使用范围登记),对已受理的应尽早退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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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根据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要求,辽宁省农药检定站近期下发通知,决定自2015年1月10日起,对本省企业申办农药续展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主要内容如下:一、农药续展登记提交及审批时限农药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农药临时登记证需续展的,应当在登记证有效期满一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农药登记证需续展的,应当在登记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的规定,按时提交农药续展登记申请,对逾期不提出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要求申请人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