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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 毫秒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不仅仅只是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也是涉及包括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问题。以家庭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提高土地功效、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了新的有益尝试,是化解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大突破。为了维系以集体成员身份为基础形成的农村稳定局面、保障农民基本生计,现行法律法规禁止以家庭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抵押方式进行流转,这是对作为用益物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不当限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特征为基础开启全文的脉络,运用法律技术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扫清理论障碍,进一步分析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在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达到建构一套有效可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14):182-184
我国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当前我国以政策性文件为主制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并主要在各试点范围内推行,而农民权益保障不足成为试点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农地抵押贷款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文章以农户为单位梳理在直接抵押、入股抵押、担保抵押和交易所抵押等四种模式下农民与其他利益主体间的权益逻辑关系,进而提出通过完善农民权益度量机制、权益分配和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多方权益协商机制、权益保障回应机制和权益保障循环监督机制达成我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整合。  相似文献   

3.
正本报讯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暂行办法日前出台,由央行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分别是《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去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正式启动。根据前期省政府的申报,由央行会同中央农办等11个部门组成的指导小组的审定,232个县级行政区获准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59个县级行政区获准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4.
正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2016年1月20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32个县级行政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59个县级行政区,其中有13个地区重叠,两项试点共计278个县级行政区。"两权"系指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农村金融制度的重  相似文献   

5.
农业经营主体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为了加快农村土地金融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应运而生,然而在实践中的效果还不太理想,其中农业经营主体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愿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本文就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现状及制约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因素进行分析,进而对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抵押贷款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为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有效扶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行业监督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16]79号,将延吉市列入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下简称"农地贷")试点县(市)。  相似文献   

7.
正本报讯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要求,以落实农村土地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统称"两权")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为农  相似文献   

8.
简讯     
黑龙江:扩大农村贷款担保范围 我国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黑龙江省,今年开始探索扩大农村贷款担保物范围,将农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草原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债权、订单、保单、仓单等纳入抵押担保范围。  相似文献   

9.
正概念解读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要求,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日前,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两个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多方面,对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困境与发展策略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山西农业科学》2016,(3):415-418
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是解决农民融资困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民创新创业的有效途径。我国部分地区开始试点施行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并出现了多种贷款模式,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直接抵押、收益保证和"基金担保+土地经营权抵押"3种模式。通过文献查阅和实地调查发现,我国农村试点运营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还存在许多困境,从贷款前、贷款过程中和贷款之后3个方面对目前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困境进行分析。结果发现,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面临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和农村市场等一系列阻碍,并针针性地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正>2015年8月末,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要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等生产诸要素,打破制约"三农"融资瓶颈。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工作,笔者认为,做好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必须解决好四对矛盾。首先,解决现有法律禁区与土地流转现状的矛盾。  相似文献   

12.
正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要求,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多方面,对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了政策要求。  相似文献   

13.
2016年,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决定,井研县作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之一。三年来,井研县紧紧抓住试点的契机,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实现形式,按照"政府搭台、市场运作、依法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有效盘活农村资源,增加农业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相似文献   

14.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23):109-111
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4月20日发布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通知》,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物获得贷款这一新模式在试点地区的工作正式展开。现在这一工作已经进行了将近3年,这一新型贷款模式正在逐步完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就全国各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仍旧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给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易忠君 《贵州农业科学》2013,(2):201-203,207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工作已在宁夏、湖北、河南、贵州和重庆等省(市、区)的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很好地解决了农村发展中的资金问题,对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但实践中如何科学、准确、合理地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价格,成为困扰土地抵押融资工作的难题。以土地统一年产值为基础,运用实例调查法、收益还原法和对比法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并最终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价格。  相似文献   

16.
<正>本报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权,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依法有序、  相似文献   

17.
<正>为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  相似文献   

18.
<正>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做好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  相似文献   

19.
《新农村》2015,(10)
<正>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做好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20.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开展三年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抵押困难的局面,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分析在试点过程中金融机构所面对的各种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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