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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华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3,(8)
国家林业局最近签发“林护发[2003]121号”通知,果子狸、鳄鱼、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已被批准可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但蛇未列入其中。可供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的包括野猪、仓鼠、非洲鸵鸟、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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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熏随着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实施,国家制定规范并支持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等措施,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这一新兴行业呈现出勃勃生机。目前全国已有梅花鹿、鸵鸟、野猪、狐狸、果子狸、猕猴、食蟹猴、中国林蛙、虎纹蛙等50多种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形成了规模,现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1.6万多家,年产值达200多亿元,从业人员12万多人,我国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正在向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1河南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情况根据统计资料,我省目前驯养的野生动物种类主要有梅花鹿、猕猴、环颈雉、鸵鸟、野猪、狐狸、果子狸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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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依法进野生动物养殖 国家十分重视野生动物养殖业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工作,<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林业部于1991年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对进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资金、技术、场地和可行性分析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种源引进和养殖单位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产品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