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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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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课题。浙江省温州市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农房财产权改革是由民间自发创制的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对农房抵押转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问题、社会稳定问题、风险防控问题等进行改革尝试和机制创新。下一阶段深化农民住房财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还权赋能"的基本思路,完善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法律法规,开展农房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宅基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从法律上建立权利主体完善的宅基地所有权和用益物权制度,在经济上实现农民的土地权利收益。  相似文献   

2.
正(续第3期第50页)12.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如何?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是: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3.
农房是农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财产。通过安徽省农房抵押试点地区的调研发现,现行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禁止抵押和受让对象的限定成了农民住房财产权发展的障碍。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开禁和有偿使用及建立农房抵押权实现后政府收储机制能有效解决农民融资难、农村宅基地空闲严重问题,有利于盘活农村宅基地及发展农民住房财产权。  相似文献   

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践与探索——基于宁波市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象在我国农村大量存在。基于宁波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状的调研,分析宁波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践中的有益做法、存在问题,剖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影响因素,探讨促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途径。结果表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多样化,推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采用多种形式建设农村住房、实行宅基地管理信息化等做法对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具有推动作用。然而,实践中仍存在"一户多宅"、违法违规用地建房和非法流转交易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发展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客观需求,法律对宅基地流转的限制造成了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监管缺位以及与宅基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据此,提出了改革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完善宅基地相关立法、建立健全宅基地交易市场等对策。  相似文献   

5.
宅基地与房屋是我国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用益物权,与农地承包经营权共同构成了农民财产权益的核心。但是在既有的法律政策下,宅基地不得单独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而农民房屋流转又严格受限,以致于进城农民无法通过自己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公平流转获得进城的资本,严重制约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因此,直面我国宅基地流转活动的现状,梳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之策显得极为必要。  相似文献   

6.
<正>为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相似文献   

8.
<正>本报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权,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依法有序、  相似文献   

9.
市场化视角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研究   总被引:2,自引:3,他引:2  
政府主导下的宅基地有偿退出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在实践中或为追求建设用地指标而损害农民利益,或因忽视了土地市场规律而给地方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基于四川、重庆、浙江、西藏、吉林等地的实地调研,从宅基地退出涉及的产权主体和实施主体角度归纳当前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实践类型,分析不同主体情景下的成效与问题。结果表明,当前宅基地有偿退出实践有是否履行住房保障职能两种情景,根据政府介入方式和程度的不同又可细化为农民偶然退出、隐性市场行为、经济或社会导向型政府主导等类型,尽管实施主体和驱动力有所不同,但普遍存在退出主体不健全、退出客体权能残缺、政府主导下市场关系被忽略、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研究表明,政府完善基础性制度环境和宅基地制度安排、以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更有助于宅基地有偿退出。因此,应健全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相关的法律体系;明确界定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和流转制度;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成员身份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制定市场规则,建立农村土地的市场化价格机制;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基础性制度。  相似文献   

10.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其目的在于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政策,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此背景下,对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通过梳理已有的宅基地抵押贷款方面的文献,以期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抵押制度的构建和改革提供一个新思路。  相似文献   

11.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江苏淮安农民土地权利状况表明,农民土地使用权受限、收益权受损和处分权受控问题突出,原因是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经营权定限和流转制度残缺等制度缺陷。认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利,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排除村委会处分集体土地的权力、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和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扩大农民收益权能,是构建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机制是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当前城乡二元化的产权制度及农村资产确权大背景下,如何使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是我国今后农村工作的重点。而温州乐清地区农房跨村流转的农房交易新模式,为我们探索农村农房流转模式以及如何构建农户宅基地的退出机制提供了新途径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3.
中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历史演变及未来改革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宅基地管理是中国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居住权,是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的重要保障。以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归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农业农村政策导向等变化特征为划分指标,系统梳理1949年以来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变迁之路,将其划分为特点鲜明的4个阶段;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宅基地利用现状,总结宅基地管理面临的新形势;面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出中国宅基地管理将呈现产权清晰、有偿使用、市场流转、细化可操作性强、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等趋势,切实提高宅基地管理效率,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推动农村新业态新产业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相似文献   

14.
<正>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摘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笔者近日在浙江温州乐清市看到的一份农房买卖材料,让大多数中国农民羡慕。这是一份承诺书——本人现有两处以上房屋,愿将其中一处坐落于白石街道街口村的房屋转让给他人,今后不再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本人愿就上述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的是,街  相似文献   

15.
江苏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璐红  马卫鹏  王晓峰  孔小藤 《安徽农业科学》2011,39(21):13151-13152,13155
依据统计数据资料,阐述了江苏省财产性收入现状:一是农民财产性收入基数小,占总收入的比重较低;二是虽持续增长,但增幅有波动;三是增长速度大于纯收入增长速度;四是人均财产性收入明显低于城镇居民。深刻剖析了影响江苏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原因:一是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二是土地制度不完善;三是农村金融制度不健全;四是农村住房制度不健全;五是农村社保制度不完善。基于上述原因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江苏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对策:一是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夯实财产性收入基础;二是明晰土地产权主体,探索土地流转形势;三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四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中居住点住房的流转,完善农村住房租赁市场;五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16.
农村宅基地的不合理利用现状引起了社会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学界的宅基地相关研究百家争鸣,各地的实践热火朝天,经过反复的论证和实践发现宅基地退出是现行制度框架体系下的"最优解"。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下的宅基地流转受限,财产属性被抑制、宅基地取得无偿无限期,浪费现象严重、宅基地退出机制难以确立等问题要求探索宅基地的自愿有偿退出。借鉴天津"宅基地换房"模式、重庆"地票"模式和浙江义乌分区域保障农民住房模式的实践,提出中国农村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的优化调控路径,旨在为有关部门加强宅基地管理和宅基地制度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7.
<正>日前河北省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在集体经济组织引导下,探索农户以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财产权入股发展农宅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下,鼓励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合作建房、合作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意见旨在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  相似文献   

18.
通过对中国农村宅基地财产权抵押贷款现状的分析,对比德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机制的成功经验,找出适用于中国的农村宅基地抵押融资机制。  相似文献   

19.
目前,农民的四大收入来源中,作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财产性收入比重较小,已受到国家及各地区的重视。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当下,农民主要依靠土地来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从而增加农民的总体收入。江苏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目前状况主要表现为:农民财产性收入基数小,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低;省内地区间农民财产性收入不平衡;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不同收入组之间财产性收入不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的改革,对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有着重要意义。基于对江苏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研究,分别对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流转权和收益权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及增加农民财政性收入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20.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当前我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对提升农民福祉、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三权分置"制度、构建该制度下的农民居住权保障路径提供参考,分析宅基地制度变革下的农民居住权保障方式变化和"三权分置"制度下农民居住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该制度下农民居住权益保障路径。指出,我国宅基地制度经历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的转变,农民居住权的保障方式从通过用途限制来保障转变为通过资格权来保障。"三权分置"体制下农民的居住权保障面临三重风险:一是使用权流转与农民居住权的冲突,二是宅基地抵押强制执行与农民居住权的冲突,三是资格权不完善给农民居住权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应从确立农民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风险缓冲机制以及完善资格权认定制度三方面构建农民居住权保障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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