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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12月18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2013年4号令),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1年2月26日发布并于2007年11月8日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同时废止。9月16日,在第十二届全国种子双交会上,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处长邹奎,对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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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农业部正式公布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新版《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1年2月26日发布、2007年11月8日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同时废止。新版《办法》的五大变化:1.增加审定项目;2.简化审定流程;3.提高审定门槛;4.强化退出机制;5.开通绿色通道。据悉,新版《办法》增加了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DUS测试)、DNA指纹检测和转基因检测。同时,新版《办法》明确规定,已通过省审的品种,具备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同一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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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对品种选育与审定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种子法》配套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又进一步对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做出了相应规定。要依法做好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应当明确品种审定申请者、品种试验承担者和品种审定管理者三方的责任,认真抓好以下3个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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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4号)规定,经湖南省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六次专业委员会初审、主任委员会审核,决定停止推广湖南省审定通过的河西牛角椒等11个辣椒品种、湘西瓜2号等6个西瓜品种(详见下表),现予通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在湖南省内停止生产,自通告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上述品种种子在湖南省内停止经营、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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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修订的《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通过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的同时,可以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开展引种备案,引种品种可以在备案区域内销售推广。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依据我国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划,各种植区域的气候类型、生态条件、耕作制度、品种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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