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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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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耀辉 《农友》2001,(1):30-31
个体户李某与一家毛巾厂签定的购销合同的约定:“李某支付订金2万元”。此后,某按约交付了2万元,但毛巾厂未能履行合同。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毛巾厂双倍返还订金4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订金”与“定金”,虽然读音相同,但性质完全不同,“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不适用法律所规定的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  相似文献   

2.
2003年10月,个体户李某与某毛巾厂签订毛巾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支付‘订金’2万元”。此后.李某接约交付2万元,但毛巾厂来能履行合同。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毛巾厂双倍返还订金4万元。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订盒”与“定金”.  相似文献   

3.
艺苑 《农家参谋》2011,(10):41-41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向对方给付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根据《担保法》第89条和《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相似文献   

4.
最近一位朋友告诉我:他在签订一份经济合同时,因一时马虎,误将“定金”写成“订金”。竟白白失掉了1万元应得的赔偿费。他谈及此事时后悔莫及。“定金”和“订金”在经济合同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是当事人一方为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障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应该付给的数额内预先付给对方一定的金额。而“订金”则不同,它是一种单纯的预付款,不具有担保作用。收受“定金”的一方如违约不履行合同时,就应当双倍返还对方“定  相似文献   

5.
关于定金,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另外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定金可广泛适用各类合同.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额的20%.  相似文献   

6.
在民事交易活动中,交易双方常常遇到一方给付“定金”或接受“定金”。但你对定金的认识有多少呢?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债务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日寸或未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所以,定金既指一种债务的担保方式,也指作为定金担保方式的那笔预先给付的金钱。当事人一方在法  相似文献   

7.
《农村百事通》2011,(7):81-81
2004年5月15日,何某与李某口头约定了购两瓜协议.李某支付了定金5000元。6月21日.李某去拉西瓜时,双方因质量发生争议.买卖协议没有得到履行.何某当场返还了李某的定金。2004年7月15日.李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定金本金、加倍返还定金5000元及各项费用1387元.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定金已返还  相似文献   

8.
律师同志: 我是乡办果品加工厂的厂长。李某是承包果园的经营户,今年春天李某外出打工期间,我与李某的妻子王某签订了苹果收购合同,并交付了定金。苹果上市时价格看涨,王某以与我签合同时李不知道,现不同意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并把苹果卖给了他人。请问我可否追究王的违约责任,要她双倍返还定金,赔偿因她毁约给我造成的损失。  相似文献   

9.
在人们的日常经济来往中,经常会看到定金与订金的字眼,有人不明就理,以为反正都叫“定金”,随便在合同上写一个就行。其实,两词发音一样,其法律含义都有很大出入,不分清楚随意取舍,一旦产生法律纠纷,法院依法对两词的解释将有可能背离双方或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初衷!  相似文献   

10.
今年年初,刘某为做水泥生意,从张某手中借款6万元,言明三个月后返还。债务到期后,刘某以亏本为由拒不还债。他家有一幢价值20万元左右的私房,张要求其卖掉房子还债,亦遭拒绝。之后,刘某便与妻子李某离婚,双方约定私房为其妻李某所有,所欠债务由刘某一人承担。这样,张找刘、李二人均讨不到债。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及时清偿债务并承担利息。法院审理后,查明刘某所欠债务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依法作出判决:刘某所欠张某的6万元借款及利息由刘、李两人共同承担。刘某与李某已离婚,并约定房…  相似文献   

11.
1999年6月8日,方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方将其承包的村委土地1574m2租给李建日光大棚,租期为10年,每年每667m2租金为800元。合同签订后,双方按合同履行,且李已向方支付租金3976元(1999年下半年至2001年上半年),其中有200元为押金。2002年李某认为租赁合同违反法规停止了向方支付租金,且经过村委调解未果,方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方在承包集体的土地后,又以出租方式租给李,虽然这种经营方式违背了当时禁止土地流转的政策规定,但这种方式便于土地经营,且符合现行法规的精神,同时也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双方签订土地…  相似文献   

12.
辛祥 《新农村》2010,(2):39-39
我的朋友吴倩是某楼盘的“售楼小姐”。2006年12月份,李某从她手中订购了一套商品房,并交纳了2万元订金。过了3个月,李某又找到吴倩,说那套房不要了,请吴代他转卖出去。吴倩接受了李某的委托,于2007年5月,把李某退回的房屋卖给了另一购房人崔某,而当时每平方米的价格已上涨了好几百元。收到崔某交来的第一笔房款之后,吴倩将李某的2万元订金退还其本人,又在公司备案的预售合同中将李某的名字改成了崔某,吴倩因此获得29000元的差价款。  相似文献   

13.
今年年初,刘某为做水泥生意,从张某手中借款6万元,言明三个月后返还。债务到期后,刘某以亏本为由拒不还债。他家有一幢价值20万元左右的私房,张要求其卖掉房子还债,亦遭拒绝。之后,刘某便与妻子李某离婚,双方约定私房为其妻李某所有,所欠债务由刘某一人承担。这样,张找刘、李二人均讨不到债。  相似文献   

14.
定金和违约金是两种不同的合同担保形式。定金是在合同还没有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按照约定,在规定应当支付的价款以内,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相似文献   

15.
吴先生和周女士经人介绍相识谈婚。订婚时经周女士要求,双方签订定金协议一份,内容为:吴先生先行给付结婚定金1万元。若吴先生以后离婚反悔,无权要求反还;若周女士离婚反悔,则应双倍返还。吴先生依约将1万元定金给了周女士。此后,双方登记结婚。然而,在不到一年的婚姻生活中,双方就因感情不和一直分居生活。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不久前,我与陈某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我必须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清6万元货款,否则,我必须支付1万元违约金。可当我收到货物后,按照他提供的地址给他送钱时,一连两天也没有找到陈某。我真担心15天后,陈某以我没有按时付款为由,让我承担1万元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办?读者文华文华读者:鉴于这种情况,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你可以将货款进行提存。所谓提存,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以外的特定的机关交付合同标的物的行为,它能产生与合同履行一样的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效力。《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  相似文献   

17.
<担保法>第17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有权拒绝.由此看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具有补充性质,即债务人客观上不能履行债力时才承担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18.
去年5月底,邻村范某将所承包的1.2亩责任田转包给我,作为取土制砖之用。双方议定:第一年开采泥土前,由我付给范某5000元定金及1000元青苗损失费;第一年结束之后,由我每年给付1000公斤稻谷给范某。合同签定后,我按合同付给了定金及青苗损失费。6月底,该村村民委员会认为范某无权转让、改变耕地用途而终止我与范某间的协议。我找范某双倍返还定金,以及退还青苗损失费,及赔偿制砖工棚设施等损失。范某声称损失是我造成的,与他无关。请问:私自转让、改变耕地用途,损失该由谁负?  相似文献   

19.
担保是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法律措施。从我国担保法的内容,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一定财产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方法。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是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  相似文献   

20.
《农家致富》2014,(19):54-54
【案例】王某婚前将10万元存款转至李某账户内.但结婚不到一年.双方就请求离婚.王某要求李某返还婚前财产。李某辩称.存款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消耗完毕.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参照上述规定的立法精神.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已正常消耗的.一方不得主张另一方予以补偿或者返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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