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0,(5)
河南省西华县一读者来信反映:近年来,少数农民由于长年忙于经商或外出谋业,所承包的责任田无人耕种,又没有转包给他人,出现了弃耕现象,致使土地的肥力和地力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对此,不少农民朋友认为,反正责任田已承包给个人,种与不种是他们个人的事,谁也管不着。这种做法对吗?河南省西华县委政法委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相似文献
3.
律师同志:我村30岁的村民张某会工匠手艺.1998年秋季,村里调整土地时,张某家分得了3亩责任田,但不久,他就带上妻儿远赴东北某地开办了家具店,3亩承包田也托付给邻居耕种,并代为交公粮。第二年邻居觉得效益不大,就又还给了张某。此后几年,张某的承包田便闲置无人耕种。村委会找到张某。张某却认为责任田已承包给个人。种不种是他自己的事。 相似文献
4.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6,(4):33-33
本刊读者刘平问;我是一名进城务工农民。去年一条高速公路从我村通过,我承包的3亩责任田被征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应支付我土地补偿费7万多元,国家将该补偿费用直接付给了村委会。当我找村委会要该款时,村主任去说村子里准备统一安置,所以不发给具体的个人。我不想要村里统一安置,可否要回属于我的安置补偿费?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 我村村民刘某、张某等人,各自在所属村民小组承包责任田。 1989年前后,刘某、张某私自协商,相互调换了自己承包的责任田。前不久,村里调整土地时才发现他们私自调换了责任田。请问:他们这种私自交换责任田的做法对吗 ? 姚三喜 姚三喜同志: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民法通则》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集体所有,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等。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据此规定,原、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所… 相似文献
6.
我村村民刘某、张某等人,各自在所属村民小组承包责任田,1989年前后,刘某、张某私自协商,相互调换了自己承包的责任田,前不久,村里调整土地时才发现他们入自调换了责任田。请问;他们这种私自交换责任田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7.
8.
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关虎 《农村.农业.农民》2004,(6):11-11
一.现行农地产权制度与农村市场经济的矛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农村经济普遍采用一种新的制度形式这一制度确立了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二元产权体制。作为农民的自主选择.承包责任制尽管各地制约条件不同.但基本上都以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前提.以一家一户均分土地,分散经营为特征.采取了“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余的都是自己的”承包合约结构等制度安排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还没有完全理顺产权关系.但至少部分产权由集体回归个人.农民获得了经营权和收益权上的某种个人产权形式.家庭这种基本的组织形式也有利于使受损和受益效应内在化.农民的劳动收益开始与贡献结合起来.执法约定的合约成本降低。 相似文献
9.
以“三权分置”为遵循一是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方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二是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确保在承包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迫农民放弃承包的土地.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实现形式.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相似文献
10.
11.
许凤梅 《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03,(4)
编辑同志:村民张某1998年秋季村里调整土地时,分得了3亩责任田。不久,他就带上妻儿外出做生意,3亩承包田地也托付给邻居耕种,并代为交公粮。第二年,邻居觉得效益不大,就又还给了张某。此后几年张某的承包田便闲置无人耕种。村委会找到张某,张某却认为责任田已承包给个人,种不种 相似文献
12.
13.
《农村.农业.农民》2005,(5):39-39
尽管到了21世纪.在我国许多农村.耕种土地仍是农民生活的主要来源。国家以承包地作为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并且赋予了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的权利。然而,一些乡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却把集体耕地当作他们的私有财产.违法对外高价承包,中饱私囊、大发横财,这使得许多村民无地可种,生活水平不但没有随着土地承包制度的推行而提高。相反,由于承包耕地的锐减.使村民的收入降到当地生活最低保障标准以下! 相似文献
14.
15.
16.
屏南县土地承包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生产资料.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尤其是去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一些地方出现了农民争要承包土地的现象,由此也引发了一些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因此加强屏南县土地承包管理,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应作为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7.
李文成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4,(2):56-56
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前,因犯罪被依法注销户口的人,已经不属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时无权承包责任田。但是当他们刑满释放回到原户口所在地,本人又愿意继续务农时,应当给予其生活出路,允许他们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法手续签订承包责任田的合同, 相似文献
18.
19.
徐得宽是迁安市野鸡坨镇爪村的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古铜色的脸上流露出勤劳与憨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吹绿了神州大地,吹绽了徐得宽的心,他放弃了与人合伙开办的采石厂,放弃了经商、做工的念头,一心扑在自己承包的责任田里。早出晚归的耕耘,披星戴月的劳作,到秋... 相似文献
20.
问:我与丈夫结婚后关系一直不好,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承包的责任田,离婚时能请求法院进行分割吗? 答:如果你所在的村民小组给你分了责任田,那么,你在起诉离婚时可以一并请求法院对家庭承包的责任田予以分割。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