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电工信箱     
安徽电工张伟问:电力设施与其他工程相互妨碍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电力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l电力设施与其他行业工程设施相互妨碍的情况,是电力设施建设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如新建架空电力线路跨越通讯线路,就会造成对通讯线路的干扰,同时也对通讯线路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一旦电力线路发生断线或倒杆事故还将造成通讯线路的中断。又如输电线路靠近飞机场,就会妨碍飞机起降的安全。反过来,…  相似文献   

2.
王震宇 《农村电工》2003,11(4):16-16
某些供电企业在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和维护中,由于对《电力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了解、重视不够,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了工程进度。为此,笔者建议电力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新建、改建电力设施需砍伐林木,应当依法申请采伐许可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电力企业应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显然,电力法规并未授权电力部门有不经批准强行修剪或砍伐树木、竹子的权力。《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  相似文献   

3.
赵智超 《农村电工》2003,11(9):14-14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各地新建民房愈来愈多。但是无视电力防护区,非法侵占电力防护区(特别是线路防护区)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事故不少,隐患更多,成为困扰电力部门的问题之一。因此,对电力防护区的保护问题及防护措施的探讨也就越来越显得重要。1电力防护区适用的法律条文《电力法》第七章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  相似文献   

4.
张志斌 《农村电工》2006,14(8):23-23
编辑同志:日前,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对植树造林规划设计、贯彻电力法规政策、纠正线下植树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和要求。一是要求精心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工作。县林业局和各乡镇在制订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时,要深入实际了解掌握规划区域现状,严格按法规政策要求办事,精心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工作,避免出现在电力线路下栽植树木现象.体现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求认真贯彻电力法规政策。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不得在1~10kV的架空电力线路5m保护区内、35-110kV的架空电力线路10m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相似文献   

5.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严禁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这就是放风筝要注意电力线路安全的法律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  相似文献   

6.
1 规程要求 <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 (DL493- 92)6.20条规定 : 必须跨房的低压电力线与房顶的垂直距离 , 应保持在 2.5 m以上 , 对建筑物的水平距离 , 应保持在 1.25 m及以上 . <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 > (79水电规字第 6号 )第 6条规定 : 导线边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 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 : 1~ 10 kV不应小于 1.5 m, 35 kV不应小于 3.0 m. 第 8条规定 : 线路下面的建筑物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 , 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 1~ 10 kV不应小于 3.0 m, 35 kV不应小于 4.0 m.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 第 12条规定 : 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审批或规划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设施 (或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架空电力线路设施 )两侧新建的建筑物时 , 应会同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审查后批准 . 虽然国家电力法规明确规定了建筑物与电力线路的垂直距离和水平距离 , 在电力线路下面建房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 但还是有人无视这些规定 , 违规建房 , 以致因在房顶上触及电力线路发生的触电伤亡事故屡有发生 , 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 , 对国家、集体也造成一定的损失 .  相似文献   

7.
正"树线"矛盾是指电力线路通道内种植树木与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之间的矛盾。根据树木种植与线路架设先后顺序,可具体分为"先树后线"和"先线后树"两种情况,两种情况风险不同,风险防范措施也不同。有关如何处理"树线"矛盾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等法律条文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以及在保护区范围内如何保证电力线路运行安全有明确规定。然而,在现场具体处理"树线"矛盾之时,如果生硬地套用相关法律条文,往往事倍功半。  相似文献   

8.
热线征答     
这两棵树该不该砍编辑同志:电力部门以高压线路下的区域已被划定为电力设施保护区为由,要求对我家两棵树龄30多年的槐树予以修剪或砍伐。请问:我能否以槐树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以前就已经存在为由拒绝修剪或砍伐?(河北省磁县刘连新)刘连新同志:电力设施保护区,是指为了保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的安全而依法设定的安全区域。你家的两棵槐树位于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  相似文献   

9.
最近,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就阳高县电业局与大同县公安局九梁洼林区派出所打官司一案作了终审判决。 阳高县电业局所管辖的35千伏阳泉线始建于1978年,投运于1979年。1987年九梁洼林场对该基地树木进行管理,其中长势较快的杨树,多次危及了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从1992年至1996年统计,造成停电事故20多次。 1996年8月19日至23日,阳高县电业局为了全面贯彻《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实施,根据《电力法》第5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并根据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第10条规定“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树木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电力主管部门可通知树木所有者限期截枝或砍伐。”  相似文献   

10.
正电力线路是把电能输送到千家万户的载体,是重要的社会公用设施,其安全运行关系到每一位用户的切实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架空电力线路之下的树障是影响安全可靠供电的最大隐患,"树"与"线"距离过近易导致线路跳闸、人身触电或财产损害,妨碍供用电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尽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并禁止在高压线下植树,但"树""线"之争始终困扰着供电企业。排除线下树障,治理安全隐患,呼唤着立法完善与实践创新。  相似文献   

11.
陈明月 《农村电工》2006,14(8):33-33
在电力系统中,架空电力线路的防雷问题非常突出。这是因为线路长、地处旷野,又是地面上高耸的电力设施,因此极易遭受雷击。通过计算表明:在100km长,平均高度为8m的架空电力线路中,每年平均受雷击次数约为4.8次。又根据运行经验,电力系统中的停电事故有一半之多是由雷击线路造成  相似文献   

12.
DL493-92《农村安全用电规程》6·13条规定:不得在高压电力线路下盖房子、打井、打场、堆柴草、栽树和栽竹子。《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电力电缆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限期不改的,由电力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其建筑物,所需费用由建筑物所有者负担。《农村安全用电规程》是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电力规程。虽然第  相似文献   

13.
正新修订的《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4年多来辽宁省全省损坏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数量下降75.7%,电力设施保护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笔者就《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谈谈自己的理解。1条文《条例》第二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电力设施应当遵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电力设施设计、施工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与周围已建其他设施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相似文献   

14.
电工信箱     
四川省电工崔伟问:在电力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负哪些行政责任?《电力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根据《电力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  相似文献   

15.
正在农村低压配电线路中,经常发现一些终端电杆向线路侧倾斜,不符合GB 50173—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 k 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220—2005《10 k 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等电力技术规程要求:电力线路终端杆受力后不应向线路侧倾斜,向拉线侧倾斜不应超过一个杆梢径。终端电杆向线路侧倾斜,不仅使电力线路不  相似文献   

16.
<正>众所周知,电力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的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电力体制改革后,政企职能分离,供电企业不再拥有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权,与其他独立电力企业和客户之间都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和市场竞争主体,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在新的形势下也凸现出来。1电力设施保护困难重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规定,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应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也规定,电力线路沿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应配合电力管理部门组织群众做好电力设施  相似文献   

17.
1 规程要求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499—92)5.7.4条规定:低压电力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电力线路应架设在弱电线路上方,电力线路电杆应尽量靠近交叉点。《架空电力线路与弱电流线路接近交叉装置规程》第19条规定:当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垂度最大时,至被交叉的弱电流线路导线的垂直距离:1kV以下不应小于1.25m,1~10kV不应小于2.0m。《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493—92)4.4.2 2条规定:遇大风、雨、雪、雾、冰雹等恶劣天气,必须进行特殊巡视,对危及安全的线路和设备应采取暂停供…  相似文献   

18.
1 架空线路在勘测设计时,应处理好树障和线路通道的关系 勘测线路时,应尽量避开树木绿化带.若必须穿过林区时,要选取最窄处通过,以减少树木砍伐量.线路穿过林区时,必须留通道,并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区(架空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1~10 kV为5 m;35~110 kV为10 m;220 kV为15 m;500 kV为20 m),同时对通道保护区内的树障要认真统计,做好概算工作,并在线路平面图中标出线路树障分布.  相似文献   

19.
丹江汉江集团水电公司高、低压配电网大都是采用钢芯铝绞线架设的架空电力线路 ,且电力设施老化陈旧 ,不利于安全运行。1 架空电力线路存在的问题(1) 影响市容 :随着建设的飞速发展 ,从居民小区到街道两旁 ,大都电杆矗立 ,各种电线纵横交错 ,乱如蛛网 ,给人以凌乱的感觉 ,与现代化的城乡极不相称。(2 ) 窃电难防 :高、低压线路采用架空形式 ,不便于管理 ,为私自搭火、窃电提供了便利。不仅线损大 ,直接给供电部门造成经济损失 ,而且破坏了良好供用电秩序。(3) 安全性差 :街道两旁的架空线路经常遭受生长过快的树枝的干扰 ,若是巡线不到…  相似文献   

20.
<正>为有效消除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树障隐患,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国网山东梁山县供电公司全面开展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沟通争取支持,创新电力线路清障工作方法,保障了电力线路通道的安全畅通。1依靠政府,是电力线路通道清障的组织保障该公司深刻认识到,依靠当地政府,取得政府的支持,是清障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该公司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