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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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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法规     
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1993年9月26日发出《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部分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特急 计物价[1993]1744号文),对农用拖拉机及农用汽车征收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问题作出以下新规定: 公路养路费。在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发布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  相似文献   

2.
监理园地     
拖拉机养路费征收有明确规定 省交通厅、省农机管理局为切实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把省政府通知中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落到实处,于1997年4月18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拖拉机养路费征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交公[1997]38号),这个通知,既保证了政令畅  相似文献   

3.
在刚刚结束的湖北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在湖北省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不从事营业性运输)将免交公路养路费。  相似文献   

4.
燃油附加费(俗称燃油税)是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36条的规定。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条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待修改通过后公布执行。原第36条全文是:公路养路费用采取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办法。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燃油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燃油附加费。征收燃油附加费的。不得再征收公路养路费。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燃油附加费征收办法实施前,仍实行现行的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公路养路费必须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  相似文献   

5.
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国务院决定将公路养路费改为燃油税、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附加税。“费改税”的具体实施办法已经拟定,年内将择机实施。“费改税”后,现在由交通管理部门收取的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的养路费将取消。那么“费改税”对农机监管工作是否有影响呢?有何影响?笔者认为,“费改税”虽不涉及农机管理的职能与利益,但“费改税”毕竟是新生事物,又与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直接相关,这必将对农机监理工作产生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拥有量将呈增长趋势  相似文献   

6.
政策信息     
拖拉机养路费交纳有新规定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省农机局近日转发了省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厅[1993]鲁价涉字等213号文件。 [1993]鲁价涉字第213号文件规定:农用机动车养路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按省计委、财政厅、交通厅[85]鲁交计字22号文和[86]鲁交计字189号文的规定执行。[88]鲁交计字第170号文、鲁政办发[1990] 77号文和鲁政发[1992] 110号文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85]鲁交计字22号文对拖拉机养路费的规定是:拖拉机每月每一核定运输吨位征费45元(即汽车月费额的40%),对农村乡镇(村、队)及  相似文献   

7.
第八届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通过的《公路法》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36条规定:“公路养路费采取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办法。”  相似文献   

8.
2008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对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交通运输部在发布的《2008年农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见》中提出:继续落实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和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的政策,促进农业发展、农产品流通和农民增收。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贵州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厅和农业机械管理局近期联合下发《关于免征从事田间作业拖拉机养路费的通知》(黔财综[2008]49号),对拖拉机如何免征养路费做出明确规定。现摘刊如下,供各地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9.
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机监理工作,成为农机监理工作者的新课题。区县级农机监理部门的工作主要是农村,直接与农机手接触,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区县级农机监理工作是关键。一、抓现有入户拖拉机的年检工作,确保年检率不下滑由于目前拖拉机在农村运输中不占优势,再加上柴油涨价和养路费、过路费等费用加大,大部分拖拉机只是农忙时干农活,平时处于闲置状态。部分机手认为拖拉机不上公路,没有必要参加年检,导致拖拉机年检率低下。  相似文献   

10.
公路养路费改燃油附加税已经酝酿多年,并写入<公路法>.从世界通行的作法看,征收燃油税比征收养路费更科学.一是可以做到应征尽征,防止逃费行为,获得足够的公路发展与养护资金.二是使负担趋向合理,即用路多的耗油也多,缴税就多了;反之用路少,耗油少,缴税也就少了.三是费改税,征收的力度大了,保障力度也加大了.四是有利于节能,建设节能型社会.目前我国"车轮上的经济"初见端倪,石油产品大量依赖进口,节能显得非常重要.征收燃油税后有利于开发和应用节能型产品.但农机因开征燃油税后使用成本大增,成为关注"焦点".  相似文献   

11.
丁整  永鸣 《当代农机》2010,(7):53-53
国家自2008年实行养路费征收改革(“费”改“税”)以后,让“有车族”得到了实惠。而农用柴油补贴办法的欠缺,使农机户的农用柴油成本上升,直接导致了农机使用成本的增加,急需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正>织金县是典型的"车轮子"经济,农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主要关注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的道路交通,推进平安农机建设的切入点主要是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层面。一、农机安全生产的主要要素人:全县持证农机驾驶员已达1923人。车:全县挂牌拖拉机:290辆、变型拖拉机:1953辆。截止2009年3月底,全县农机部门清理排查仍有132余辆未上公安光盘目录和农机安全认证目录的"两不管"车辆。路:据交通部门统计,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200公里,其中:通乡公路里程119公里,通村公路里程1590多公里。  相似文献   

13.
农业部发布的《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已经于2004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拖拉机培训方面的行政法规,对于指导全国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具有非常积极意义。1.《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新亮点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提出了若干新的政策措施:(1)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规定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2)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资格管理。拖拉机驾驶培训的组织机构、理论教员、教练员都必须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  相似文献   

14.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农民购买和使用拖拉机的热情被激活。但每台拖拉机年上交1260~1890元不等的养路费负担,又严重地影响着农民购买和使用拖拉机的积极性,使拖拉机的发展陷于两难境地。为建立惠农的长效机制,使拖拉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并真正安心服务“三农”,我认为湖南也应该参照安徽省的做法,取消拖拉机养路费。  相似文献   

15.
为进一步增强监理服务功能,扩大监理服务范围,真正给拖拉机手提供更多方便,近年来,四川省蓬安县农机监理站在抓好优化监理服务的同时,还开展了义务帮助机手联系购买运输型拖拉机(以下简称“运拖”)、代缴购置附加费和养路费、代办运营证与保险等“一站式”服务 拖拉机手对这种“进入监理门,办齐全部证”的全方位、多功能、宽范围服务方式感到空前  相似文献   

16.
作者认为,农用车车购税问题由于政策界限不明,理解不一,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许多农机监理人员受到牵连,人心惶惶,正常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拖拉机不在车购税征收范围之类,人所共知。那么,拖拉机挂车是否征收车购税,登记入户时是否查验拖拉机挂车的车购税完税凭证,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作者就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了对照分析,得出了拖拉机入户登记时农机监理机构不应该查验拖拉机挂车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凭证的结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  相似文献   

17.
农机监理档案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如何加强我区农机监理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结合自身体会,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农机监理档案的范围和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办法》,农机监理档案的范围是: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收集、整理形成的而应当保存的原始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图表、照片、影片、录像(音)带、VCD光盘等。遵循档案便于管理和利用的原则,农机监理档案按建档内容可分为以下六类:1、农业机械档案(拖拉机、农用动力机械、收获机械、加工机械、排…  相似文献   

18.
驾驶员朋友经常要与公路规费稽征人员打交道。为了行车顺利,减少受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机动车驾驶员有必要了解现行公路规费的有关规定。 {1}公路规费,是指经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公路养路费、交通重点建设费、机动车辆附加费以及车辆购置附加费 (2001年已改为车购税 )等 4项费用。 {2}各公路规费稽征机构的业务分工:汽车和摩托车的公路规费由各级稽查征费所、站负责征收,同时受委托暂时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工作;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的公路规费由各级交通局运输管理所、站征收。 {3}新增机动车辆,从车主购入新车的当月起征收公路规费,即按购车发票的日期而不是按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日期开始征收。 {4}机动车辆转籍、过户、转让、调驻等,车主应当到稽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可能面临同时被两地追缴公路规费的窘境。 {5}关于报停问题。一般仅限于机动车辆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因交通肇事等原因。报停时车主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稽征机构可以免征停运期间的养路费。因货源不足或修理期间停驶而无法核实的,一般不予考虑。 {6}公路规费凭证每年检审 1次,如果逾期检审 30天以上和拖欠公路规费超过 3个月,稽征机构可以暂时扣留行驶证 (而不是驾驶证 )或者暂扣车辆。 {7}对于暂扣的机动车辆,稽征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若造成车辆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暂扣车辆满了 3个月后,车主不到稽征机构接受处理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将暂扣车辆拍卖,所得收入用以抵缴公路规费,滞纳金和罚款,冲抵后多余的款项应当退还车主。 {8}在燃油税尚未正式开征之前,养路费等公路规费必须照常交纳。 {9}当事人对稽征机构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 稽征人员收费不使用法定票据或者监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查处。 (黎清 )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蓬安县农机监理站在抓好优化监理服务的同时,还开展了义务帮助机手联系购买运输型拖拉机、代缴购置附加费和养路费、代办运营证与保险等“一站式”服务。拖拉机手对这种“进了监理门,办齐全部证”的全方位、多功能、宽范围服务方式感到十分满意,亲切地称该县农机监理站是真心实意为机手办实事的“机手之家”。为使“一站式”服务真正落到实处,该县农机监理站的领导主动找县交通、交警、稽征、交管、保险等部门领导及其有关业务人员磋商,勾通了感情,理顺了关系,统一了意见。交通及交管部门把机手最关心的拖拉机养路费和交管费…  相似文献   

20.
一、农机事故处理无法可依 随着拖拉机和农业机械拥有量的急剧增加,农机事故时有发生,既有发生在国道、省道上的,也有发生在乡村公路、机耕路、施工现场、田间场院等场所的。1990年至1995年在我县乡村公路、机耕路上共发生农机事故67起,占农机总事故的65%。根据浙公交(87)23号、农机字(87)408号联合文件《关于拖拉机道路交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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