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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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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动物检疫》2004,21(12):1-2,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录由农业部发布。  相似文献   

2.
《湖南饲料》2004,(5):2-2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3.
《湖南畜牧兽医》2004,(6):32-3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 ,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录由农业部发布。第二章 企业设立审查第四条 设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 ,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经审查合格 ,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  相似文献   

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录由农业部发布。第二章企业设立审查第四条设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录由农业部发布。第二章企业设立审查第四条设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相似文献   

6.
《湖南饲料》2004,(5):2-4,9
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0号《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业经2004年7月14日农业部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杜青林二OO四年八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  相似文献   

8.
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农业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录由农业部发布。设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条件者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后,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9.
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湖南饲料》2004,(6):4-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概念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有可能引发或传播动物疾病,如疯牛病、痒病就是因使用来源于反刍动物的饲料饲喂反刍动物造成的。而其他动物疾病也会因为加工过程的不安全因素而通过饲料途径传播;另一方面,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自身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在加工过程中掺入或残留一些有毒有害物质,会直接影响到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如皮革蛋白粉作为鞣制皮革的副产物,其中含有金属——镉,不经过有效的处理将导致饲料产品中镉超标,即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要求。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农业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并颁布了本办法,通过加强动物源性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格防范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相似文献   

11.
《饲料广角》2004,(19):1-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释义】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概念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有可能引发或传播动物疾病,如疯牛病、痒病就是因使用来源于反刍动物的饲料饲喂反刍动物造成的。其他一些动物疾病也会因为动物源性饲料加工过程的不安全因素而传播。另一方面,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原料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在加工过程中掺入的有毒有害物质,会直接影响到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如皮革蛋白粉作为鞣制皮革的副产物,其中含有重金属镉,不经过有效的处…  相似文献   

12.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日畜牧兽医》2005,21(7):46-4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审批工作,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资格、实验活动和运输的审批,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是指来源于动物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由农业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相似文献   

13.
《饲料广角》2006,(24):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3号《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已于2006年11月7日经农业部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杜青林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管理,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立饲料生产企业的审查,但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除外。第三条设立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审…  相似文献   

14.
经农业部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办法》要求,凡是设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后,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办法》对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企业的厂房设施、生产工艺及设备、生产人员、质检机构及设备、生产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等都作出了具体要求。在生产管理方面,《办法》要求…  相似文献   

15.
《江西饲料》2006,(6):32-3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管理,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立饲料生产企业的审查,但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除外。第三条设立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依照《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设立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依…  相似文献   

16.
政策     
《畜牧市场》2004,(9):38-39
农业部颁布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部8月份公布了经2004年7月1日农业部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管理,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立饲料生产企业的审查,但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  相似文献   

18.
为了贯彻落实《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加强对鱼粉等动物源性饲料和反刍动物饲料产品的监督管理,农业部组织在部分省(区、市)进行了牛羊源性成分的监督检测:  相似文献   

19.
《饲料研究》2004,(12):12-15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安全卫生 ,不仅关系到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 ,而且关系到人体健康。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经 2 0 0 4年 7月 14日农业部第 2 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予公布 ,该《办法》自 2 0 0 4年 10月 1日起施行。 2 0 0 4年 8月 13日农业部以农办牧 [2 0 0 4 ]4 4号文向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畜牧 (农业、农牧 )厅 (局、办 )、饲料工作 (工业 )办公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的通知》。现将《通知》和《办法》全文刊登 ,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学习 ,严格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中国动物检疫》2005,22(12):38-38
动物源性食品诸如肉、蛋、奶、水产等产品中兽药残留问题对公众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日趋严重。为确保畜禽产品的安全,监控兽药的安全性,规范兽药研制活动,农业部出台《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农业部负责全国新兽药研制管理工作,对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属于生物制品的新兽药临床试验进行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他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新兽药研制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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