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浅析一种新型触电漏电保护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触电漏电保护行业中,国内外普遍使用电流动作型和脉冲动作型漏电保护器。这两种保护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受电网不平衡漏电流大小及其与触电电流相位差影响极大。当触电发生在不灵敏动作区时,保护器灵敏度降低并可能拒动,使触电安全保护率降低;当触电发生在灵敏动作区或... 相似文献
2.
3.
1 错误地认为不论发生什么形式的触电,保护器均应可靠动作不考虑漏电保护器已经损坏或人为将漏电保护器退出运行,而是只讨论保护器在正常运行状态发生触电事故,但保护器不动作时的认识误区。(1) 在发生相零、相相触电时保护器不动作就错误地认为是保护器质量问题。当人?.. 相似文献
4.
1发生农村低压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1.1农村低压线路架设和设备安装不规范农村低压线路在过去的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或农村电工业务素质不高,使农村低压线路架设和设备安装不规范,不能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技术标准,为发生农村低压触电事故留下了隐患。 相似文献
5.
电业人员要进行触电急救知识培训乐平江苏国营新洋农场变电所(224314)最近,我们这里曾发生一起触电伤亡事故。触电者因救护人员急救方法不得当,而造成死亡。死亡主要原因:救护人员做人工呼吸时,只吸气,不吹气.在l)]吸气时,把触电者胃中的酸气都给吸了出... 相似文献
6.
按照国家规定,农村380/220V供电系统的运行是采取中性点直接接地的运行方式。但是这种运行方式一旦发生人身触电时,触电电流很大,是造成触电死亡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为减少农村触电死亡事故的发生,必须设法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和一旦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将其通过人身的触电电流限制在人身安全电流值之内。 众所周知,采用中性点对地绝缘的运行方式在发生人身触电时,其触电电流一般都在安全电流以内,人身是可以忍受得住的。农村低压供电系统采取中性点对地绝缘的运行方式是否可行呢!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现将其与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运行方式比较如下。1 发生人身触电对人身的危害情况1.1 中性点直接接地1.1.1 人身直接触及相线 相似文献
7.
农村安全用电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很多,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1987年到1994年,8年期间宁夏银川地区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累计40起,死亡39人,平均每年触电死亡4.88人. 相似文献
8.
9.
10.
家用触电保安器,是一种防止低压触电的保护设备,一般采用电流型。如果在低压线路中发生触电或绝缘损坏漏电,它会立即切断电源,使人身和设备得到保护。但一些家庭由于对其工作原理不甚了解,步入了使用中的误区。 误区一 装了触电保安器就会绝对保险。保安器的工作原理是,当线路发生触(漏)电事故时,电流经保安器的探头(电流互感器)、人体、大地到中性点构成一闭合回路,此时探头因线路的不平衡电流而产生电势 相似文献
11.
1 防触电 由于电风扇在使用过程中,人体经常与其接触,若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一旦金属外壳因故障带电,就会对接触电风扇金属外壳的人员造成触电事故.为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在使用电风扇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相似文献
12.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使用家用电器造成触电死亡人数超过1000人。因此,安全使用家用电器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一般说来。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家用电器,不会发生触电事故。导致触电、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触电技术措施是主要原因。安全使用家用电器有哪些防触电技术措施呢? 相似文献
13.
触电事故具有不可预见性、突发性和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受历史原因、传统观念等影响,触电事故发生后,无论责任在谁,设备归谁,公众一般认为供电企业就是第一责任人,就应该赔偿,直接影响到供电企业的形象。为进一步防范触电事故,减少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笔者深入分析了触电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原因,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人身触电案件发生后,有些责任在法律上界定不清,分歧较大,给法院的正确判决、调解造成很大困难,往往同一个案件在不同的法院审理,结果差别较大。笔者从事人身触电案件处理工作多年,现结合有关法律和工作实践,浅析人身触电案件责任界定中容易混淆的几个问题,供同仁们商榷,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1作业人与产权人问题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供电企业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日趋复杂,电力纠纷特别是人身触电伤害案件日渐增多。一些人身触电案件发生后,有些责任在法律上界定不清,分歧较大,给法院的正确判决、调解造成很大困难。 相似文献
16.
17.
当前,整个农村供电系统,经过近三年的农电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原属乡(镇)领导的电管站及电工,都已统一归属县供电局下属的供电所管理,原由村委会筹建的变电站设施及低压线路等,也相应划归供电所维护管理。在新的体制下,目前发生在农村的各种触电事件,出现了许多过去未发生的情况:原来在产权属于村委会的电力设施上发生触电事件,其责任属村委会;现在,维护管理权已转给了供电所,而有的尚未正式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如若发生触电事件要归责谁应承担主要责任的话,就将发生界定不清的问题。下面,拟结合几年来触电事件受理和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案例的回眸分析,吸取经验教训,探讨如何依据法律,明析归责,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正电力生产的安全问题规章制度落实不严。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方面在于工作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缺乏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还体现在规章制度落实不严格。比如配电人员没有经过正常的程序就对设备进行维修,导致了触电事故的发生;有些工作需要在设备断电之后进行,但是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地进行停电处理,也会发生触电事故。这些违章行为都是作为安全监察工作者必须要重视的。日常管理工作薄弱。实际上在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时,通常都是细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