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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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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林区森林采伐限额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利用近年全国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汇总材料,分析了集体林区森林采伐管理中存在的采伐限额编制科学性不高,凭证采伐执行力不强、基础管理水平低、森林经营理念落后等问题,并提出科学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创新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制、落实森林经营方案、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基层服务水平等有关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2.
通过分析不同森林类型采伐的经营特点,探讨森林采伐限额政策的适宜程度,形成对部分类型森林放开采伐限额的思路,分析评估放开采伐限额政策的风险,提出改善森林采伐限额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南方集体林区超限额采伐的原因与措施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南方集体林区浙江省缙云县为例,分析了超采伐限额的原因是商品材挤占自用材采伐限额、自用材超采伐限额采伐及超采伐证限额采伐,并提出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林木采伐制度,规范农民自用材的采伐管理;简化自用材采伐管理环节,探索建立农民自用材采伐管理新模式;制订地方法规,规范和严格审核活立木采伐转让;加快编制集体林森林经营方案等措施建议,旨在提高采伐限额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4.
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规定,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年森林采伐限额每5年调整1次。为了做好1991~1995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根据林业部的要求,结合本省森林资源现状,将森林限额采伐编制方法和要求叙述如下: 1 采伐限额的范围 除社员房前屋后小四旁立木蓄积和自然保护区林木蓄积不在采伐限额范围内,其他林木蓄积(包括用材林、防护林、特用林、疏林、散生木、大四旁林木蓄积)都要编制采伐限额。  相似文献   

5.
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按照《森林法》“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的规定,制定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对此,现就在年采伐限额下,如何确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产量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年采伐限额概况及特点全省林木的年采伐限额,包括的林种有用材林主伐,中幼林抚育间伐,防护林的更新择伐,低产林改造,散生林木采伐,这是为了全面而有效地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全省共计年采伐限额蓄积量1630万立方米,出材量787万立方米.表现出的特点:年采伐限额随森林分布  相似文献   

6.
森林采伐作业设计工作 ,是采伐更新管理的基础 ,是坚持合理采伐更新 ,控制限额采伐和正确进行资源资产评估 ,防止国有资源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文章就当前作业设计存在的质量问题 ,提出了强化森林采伐更新作业设计质量管理应采取的六项措施。  相似文献   

7.
《森林法》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年采伐限额。”从此,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正式产生。  相似文献   

8.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县为单位,以满足县级森林分类经营和编制县级森林采伐限额等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其成果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制定森林采伐限额、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评价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指导和规范林业基层单位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9.
<正> 森林年采伐限额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控制采伐量低于生长量以及控制国营林业生产单位和集体采伐利用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森林经营由粗放走向集约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部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已经二、三年,在我省已执行二年。两年来执行情况  相似文献   

10.
河北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结转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奖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6]6号)规定,“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采伐限额不得跨年度结转使用;一般人工用材林采伐限额有结余的。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工业原料林采伐限额有结余的,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可结转以后各年度使用。”  相似文献   

11.
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和加强森林科学经营的核心措施和关键手段。本文结合对国务院批准全国“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文件的学习,阐述了实施采伐限额制度对保障林业又快又好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指出了既往采伐限额实施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分析了“十一五”采伐限额在加强和促进森林科学经营方面的突出特点和主要变化。  相似文献   

12.
森林采伐限额是采伐消耗森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核心措施和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关键手段。本文阐述了森林采伐限额的概念,分析了当前采伐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及具体做法,以寻求最佳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保护好国家珍贵而有限的森林资源,达到科学经营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针对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后人工用材林的经营特点,提出在南方集体林区实施按面积限额进行林木采伐控制管理,并在分析按面积限额进行采伐管理重要意义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按面积限额进行采伐管理的实施办法和相应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4.
西盟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森林资源管理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西盟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亟需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森林经营主体众多与森林采伐指标分配,控制森林资源的盗伐、滥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主体与森林经营方案执行主体错位等问题.提出森林资源管理的改革应以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应以森林经营单位为主体,同时严格实施经审批审核的森林经营方案,实行可调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森林采伐区管理,加强伐区管理验收等对策.  相似文献   

15.
为了有效地发挥森林的作用,合理地进行采伐,《条例》专门列了“森林采伐”一章,对核定年森林采伐限额,确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凭证采伐,运输木材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一、核定年森林采伐限额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指各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通过对本经营区内森林、林木进行科学测算,并经国务院批准逐级下达的年森林资源采伐消耗的最大限量。它是国家对森林经营“单位”实行限额消耗的法定控制指标,属国家指令性计划的高限指  相似文献   

16.
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是一种促进森林资源资产可持续经营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促进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力求通过对森林资源和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的评估,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促进森林经营方式改进,弥补传统森林经营方法的不足,如发展援助、信贷、技术援助及能力建设等。当前,建立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势在必行。一是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经营生产的迫切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生产经营市场化的程度日益提高,森林资源的出让、转让、合资合作、租赁经营、抵押担保、采伐承包、股份经营…  相似文献   

17.
一、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以后,砍伐林木能不能由集体或林农自主决定? 答:森林法第六条规定“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第二十八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进一步规定“砍伐须依法经政府批准,严禁乱砍  相似文献   

18.
陈杰  李桂芹 《林业科技》2011,36(2):59-62
针对辽东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实际情况,从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林业评估及风险防范体系、加大中幼林抚育财政补贴、提高森林抚育经营技术、进行采伐限额制度改革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的几项措施,为林改后山区农民森林经营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19.
浅析中国特色森林可持续经营框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文章论述了中国在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做了积极的实践与探索。即实行了以限额采伐为核心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点建设,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和规程,借鉴林业发达国家的经验。逐步形成在森林分类经营战略思想指导下的中国特色森林可持续经营基本框架,以森林采伐管理改革为突破,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相似文献   

20.
<正> 严格实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控制采伐量限额消耗,保证森林永续利用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国家对森林资源采取重要保护性措施,对制止乱砍滥伐,发展森林资源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制定采伐限额工作,从1985年6月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五条“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全民所有的森林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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