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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 即保证到正规的种子公司及其委托的销售点(持有县种子管理部门颁发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购买杂交种子。种子公司作为各级政府授权的杂交种子专营部门,其技术力量雄厚,种子质量保障制度健全,质量安全系数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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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子基地管理现状1.1依法实施种子生产许可管理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辽宁省每年以文件形式将核发、变更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要求通知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部门及企业,企业的申报材料先由制种基地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市级种子管理部门备案,再经省种子管理局对种子企业的资质、生产品种的属性、种子生产合同、生产队伍构成等进一步审查合格后,报省农委审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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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种子经营者
(一)购种时要查看售种单位是否拥有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由于这些单位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接受经常性的质量监督检查,一般不会有意作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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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第一要素直接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时一定要慎重选择,不能盲目购种。总的来说购买种子时要做到“三买”“四不买”。
一、“三买”:
1.要买正规渠道经营的种子。各县经营种子的主渠道是种子站所设的门市部及其代销点,另外是各乡镇农技站所设的门市部。各农户购种时应该到这些部门购买。有些农户贪图一时便宜从街头地摊或到村里销售的个体商贩处购买,结果往往购得伪劣假种子,给生产造成重大损失,悔之莫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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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种子质量是决定种子企业信誉的主要因素,直接关系农业生产的安全和种子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种子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种子质量管理。坚持种子质量标准,杜绝种子质量事故发生已成为种子管理部门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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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妥善保存好种子来源的证据
由于种子来源渠道多,没有证据就无法证明是谁家(公司)的种子出现问题,在处理种子案件时赔偿要求一般不予支持.为维护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效益:①购买种子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种发票(或单据);②妥善保存购种发票(或单据)、种子包装物和标签等证明种子来源的物证;③按要求保管和使用种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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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种子对产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如果在购种时,种子质量有问题或品种选择不当,常会给农户造成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因此在购种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到证照齐全的单位购种,国家种子管理条例对种子经营者应具有的条件和应办理的手续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都有明确规定,所以在购买玉米种子时,要先看一下该种子经营部门是否具有种子管理部门签发的“种子经营许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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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种子质量问题与非质量问题的区别,引导用种者购买种子时必须注意的4个方面问题: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包装;买标签齐全的种子;买合格优质的种子;买适宜当地种植的种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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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从事农业生产的最根本要素,随着种子行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办发[2006]40号《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管理的意见》对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工作,提出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对于发展壮大种子产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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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种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种子管理与经营中依然存在政企不分、经营机制僵化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种子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必须分开.但部分国营种子公司没与管理部门彻底分开,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决策方式部分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造成投资主体不明,产权不清,政企不清,管理混乱的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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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民一旦遭遇假劣种子,伤害是致命的,受害农民应懂得依法维权。八种情况可索赔根据《种子法》第41条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索赔: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拖延赔偿。索赔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购种价款,即种子使用者购买种子时所支付的款额。二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