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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日前修订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按照修订后的《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取消兽药GMP静态检查,对检查验收通过企业核发的《兽药GMP证书》有效期均为5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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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下半年,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MP)的规定,农业部组织的验收检查组对25家企业(车间)进行了兽药GMP检查验收,并批准其为兽药GMP合格企业(车间),并核发《兽药GMP生产企业(车间)合格证》。现公布这25家企业(车间)经兽药GMP检查验收的基本情况,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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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保健》2006,(1):6-6
根据我部《关于加强未通过GMP检查验收兽药生产企业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05]45号),2006年1月1日零点对未通过GMP检查验收的兽药生产企业予以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全部产品批准号。我部第426号公告和《关于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05]35号)也规定,2005年12月底之前取得兽药GMP证书的企业,可以申报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逾期不予受理。但鉴于今年下半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疫任务繁重,兽药GMP验收及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工作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保证兽药GMP验收质量及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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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5,(7):18-18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GMP检查验收活动,加快兽药GMP实施进程,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修订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6月1日施行。原《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67号)同时废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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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制定并发布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和配套的检查验收工作程序,自2006年1月1日零点起,所有没有通过GMP验收的企业不得从事兽药生产活动。经过兽药GMP专家的验收,全国由原来的2600余家兽药生产企业缩减为现在的1400余家生产企业,通过验收,行业素质、产品质量逐步得到规范和提升,兽药管理体系也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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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部规定,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到2005年底必须达到GMP标准,通过专家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将一律停产,不再发给其生产许可证。但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取得《兽药GMP证书》的企业只有300余家,约占兽药生产企业总数的10%。因此,兽药GMP改造面临着十分紧迫的形势。2005年的最后9个月,是推进兽药GMP的攻坚时期,任务繁重,工作艰巨。但是,农业部兽医局明确表示,GMP改造时间期限不会延期,验收标准不会降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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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农业部兽药GMP检查员.曾经参与过部分兽药生产企业的兽药GMP验收工作.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和《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对兽药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查看软件与有关人员座谈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最后作出评判,在检查验收评定标准中所涉及的关键条款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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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MP》),进一步推动兽药GMP实施进程,农业部制定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于2003年4月1日以农业部第267号公告发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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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兽药GMP是我国兽药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等有关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均实施了兽药GMP,非GMP企业退出了兽药生产队伍的行列。自2006年7月1日起,所有非GMP企业的兽药产品退出了兽药市场。从此我国兽药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本期报道了我国自实施兽药GMP以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近5年内的GMP检查验收工作的回顾和总结,详实的数据说明了过往的成绩,但摆在兽药企业面前的严峻问题是:过了GMP验收这个坎,如何走得更好、更远。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编者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