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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采煤沉陷区为研究对象,分析采煤沉陷区土地利用和损毁情况,并通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ESV)指标对土地整治效果进行评价。结果显示,通过土地整治工程,耕地面积由220.24 hm2增至311.08 hm2;采煤沉陷区总生态服务价值属于正向变化,由整治前的348.03×104元/年,增加至到整治后的356.67×104元/年;采煤沉陷区各单项生态服务价值有正向的,也有负向的。其中,属于正向影响的有气候调节、水源涵养、废物处理、食物生产和原材料;属于负向影响的有气温调节、土壤形成与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娱乐文化。土地整治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修复并重构生态环境,进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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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临时建设用地复垦适宜性评价———以重庆綦江区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开展煤矿临时建设用地复垦是矿区生态恢复、补充耕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以重庆綦江区存在临时性建设用地的14个煤矿为研究背景,从煤矿临时建设用地复垦的适宜性、驱动力和约束力3个维度出发,构建由自然因素、区位因素、人口因素等8个因素,坡度、土地破坏程度、土源保证率等20多个评价因子组成的煤矿临时建设用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综合权重法(AHP层次分析法+熵权法)进行指标赋权,从地块尺度出发,确定复垦方向.结果表明:(1)适宜复垦为生态用地的煤矿临时建设用地,占总面积的57.67%,主要为坡度较大、岩土污染较重、周边地类为林草地且距离林草地较近的地块;(2)适宜复垦为农业用地的煤矿临时建设用地,占总面积的39.25%,这些地块离村庄较近,土源保证率较高,灌排条件较好;(3)适宜续用为建设用地的煤矿临时建设用地,仅占总面积的3.07%,主要为一些地面建筑保存较好,旧物利用率较高的地块.该研究将复垦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要素及复垦的隐形风险纳入评价体系中,对科学合理的开展煤矿临时建设用地复垦进行了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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