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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442.
论森林资源法上的权利与权利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森林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文化价值,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并日益受到重视。基于森林资源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的核心是权利,森林法律规范设置了一组权利,形成森林资源法上的权利群,是森林资源法律制度的重心。如何妥善配置这组权利,适当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协调好权利之间的冲突,既是森林资源法内部和谐性的需要,也是森林资源法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利用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443.
如何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已经深入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严峻状况,要求我们必须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到林业建设的制度、政策、法律等各个层面,构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从而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目前关于林业的单行法主要有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相似文献
444.
445.
446.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且罕见的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即1987年"5.6"大兴安岭重特大森林火灾,认识到我国已颁布的《森林法》无法准确全面提供法律依据。对此,1988年国务院起草颁布了1988版《森林防火条例》,确定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使中国的森林防火工作逐步走上依法治火的道路。之后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森林防火工作又出现了诸多新的问题,《森林防火条例》中有些规定已不适宜新形势发展需要。2008年,国务院根据国家实际情况,重新调整某些条款,在新《森林防火条例》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思想—"以人为本、科学扑救",这个思想贯穿整个条例,更加凸显人民的生命权;并新增有利于指导一线防火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步骤的条款。本研究对《森林防火条例》的结构、内容、火灾扑救程序及法律责任追究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16字森林防火方针,旨在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447.
448.
所谓盗伐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或者欺上瞒下的方法,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 相似文献
449.
文中基于波特的“钻石模型”,分析我国新修订的《森林法》与此前历次修订相比的主要变化及其对中国木材加工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研究表明,新《森林法》为中国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便利条件,是推动其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为改善生产要素、改变需求条件、增强相关与支持性产业、通过改善市场竞争环境促使企业把握机会和影响政府行为等。据此提出了加强新《森林法》宣传、提升国内需求水平、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50.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释义:本条是关于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原《森林法》第四十二条对买卖、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规定了处罚措施。相比于原森林法,本条作了如下修改:一是增加了对变造、租借采伐许可证行为的处罚,违法行为的形式由“买卖、伪造”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租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