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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日至7月10日,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团委组织了部分师生到内蒙古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团委林安薇副书记和部分学管老师带领各专业的14名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得到了内蒙古赤峰市森林公安局的精心安排,师生分成4个小组分赴赤峰市松山区、宁城县、克什克腾旗、阿鲁科尔沁旗下属的森林公安派出所开展工作,受到了当地森林公安机关的热烈欢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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