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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建县电力公司的基本框架1.1组建后的电力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全部法人财产,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企业经营自主权.1.2组建后的电力公司经营范围基本维持原电业局的现状,在电力行政管理改革前,保留县电业局原有行政职能,但内部实行政企分开.1.3组建电力公司后,原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核算,改为独立核算,各种税费由县电力公司独立承担.1.4县电力公司实行董事会负责制,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正、副经理由董事会委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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